此话一出,整个屋子都静了,静的什么也听不见。
安山海站起来,冷漠的说:“你说的对,你要的,我给不起。”
说完从门口捡起一件大衣,出去了。
沈长云颓然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想着他那句话——我给不起。
墙上的钟表滴滴答答的走着……他要什么了?
他要干干净净毫无污点的和安山海安静的在一起,可是上官檀逼他,郑擎逼他,老天逼他,活着怎么这么难啊,难道老天真的这么无情,刚得到的幸福,转眼就要收走吗?
不!他绝不答应!
马上就要过年了,路上的行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只有这样一个男人——安山海,戾气逼人,导致来往的行人都绕着走,生怕他突然抽出一把尖刀。
他现在确实给不了沈长云想要的生活,甚至无法给他谋划退路。
当年他被判五马分尸的时候,早就给沈长云安排好了退路,他让心腹小厮送残疾的沈长云去远离京城的一处宅子,备好银两,让他可以安稳度日。
但是今生种种迹象表明,前世的沈长云根本没听他的话,回到京城,替他报仇了,结果可想而知,败了。
想到这里,他闭上了眼睛,草他姥姥的上官檀。
嘎批 ! ! !
年老的安山海坐在沾雪的长椅上抽烟望天,年轻的沈长云躺在卧室的床上抱紧了被子。
心死的郑擎在洗手间里划开了手腕,捅穿了心脏,他想试试,能不能营造躯壳已死的假象,把宋蕴的灵魂逼出来,显然是,不能。
他静静的等待着,等到血都流干了,宋蕴依旧没有回来,他发了疯似的张牙舞爪,洗手间里甩的都是血,地上还有一大滩,在曲折蔓延的扩散。
郑擎躺在血泊之中,在空气中写下三个字——上官檀。
安山海万万没想到,他坐着坐着就睡着了,醒来之后,已是深夜,一掏兜,果不其然,钱包手机都没了。
他也不管那么多,再不回去,家里的小倔包就要火山爆发了,谁料屁股还没离开椅子,就被一只手死死抓住,安山海抬眼一瞅,是一个面相还算和蔼的老大爷。
还没来得及问什么事,上官檀居然从大爷背后绕了出来:“好久不见。”
人的精气从大爷头顶飘出,被上官檀吸进胸膛,凡胎肉体随之而倒,已经没了生机。
目睹了眼前的一幕,安山海漠然的看着他。
上官檀狞笑:“看什么,我杀的无辜的人还少吗?”随即把住安山海的肩膀道:“跟我走一趟吧。”
上官檀没给安山海反应时间,直接与他消失在夜色中,徒留老大爷的尸体,空伤悲。
话说沈长云一直等不到安山海回来,终于拨出了第一通电话,可是该死的小偷早已将卡扔了,这边沈长云还以为安山海故意不接,眼神瞬间黯淡下来。
与他相反,蛰伏多日的周瑁恨不得仰天大笑,但是由于结界,他进不去,在楼下逛游半天,周瑁终于瞄上一条肮脏的流浪狗,忍着恶心上了它的身。
静坐的沈长云忽然听到了敲门声,以为是安山海回来了,特意晾了门外的人一会儿,以解心头之恨。
打开门一瞧,冷风中只有一条肮脏的大狗,沈长云吓了一跳,刚要关门,大狗出声了:“我,周瑁,让我进去。”
沈长云依旧要关门,大狗不紧不慢的说:“安山海出事了。”
沈长云握着门把手的手出了汗,他终于敞开了门:“你进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
重感冒,脑壳子疼。
第23章 想而不能(23)
事实证明,沈长云遇见安山海,就变成了天下第一大蠢蛋。
周瑁进了屋子,从大狗身体中飘出,乐呵呵的对沈长云说道:“你说,你到底爱不爱安山海啊?”
沈长云面无血色的发问:“安山海到底出什么事了?”
房间里的灯突然不停的闪烁,周瑁道:他有没有事我不知道,但是你有。”
闪烁的灯光里,沈长云的脸忽明忽暗,周瑁的形体却在掩映下越发真实起来了,他抬起手,两条红线瞬间缠住了沈长云的脖颈。
等他再次醒来,第一眼看见的不是周瑁,而是郑擎。
星诚办公室里,充斥着浓浓的血腥味,他从地上爬起来,郑擎正在清理洗手间的血迹,听到动静,回过头,极寒的看了他一眼。
“原来周瑁也是为你做事的。”沈长云冷笑。
郑擎放下手中的拖把,身上都是血污,他在腰间擦了擦手,面无表情的说:“是的,如果大坚也有他那么识趣,就不会死了。”
沈长云突然感到脖颈一痛,抬手摸上去,原来是被勒出了血,“你和上官檀是一路货色。”他说。
“不,论狠毒,我比不过他。”郑擎坐在办公椅上,垂着眼。
他就像一尊雕像,和办公室的装修一样,没有人味,郑擎静静的开口道:“或许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恨他。”
“所以你抓我干什么?”
“俗话说的好,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郑擎回答。
沈长云冷哼,指着脖子上的伤口说:“你就是这么对待你的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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