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目光炯炯,直视着沈约,继续说道:“至于我那些个便宜老爹,虽是妖物对我不闻不问,已有十来年,但他们到底不曾折辱于我,也不曾想要加害我,
于情于理,到底对他们我还是稍稍观感好些,道长,你说是与不是?”
沈约摇了摇头,这番歪理,像极了五六岁的稚童。
他轻声说道:“那你为何还要去找你父亲,相忘山林,你找个欢喜的男人或是女人平淡地过完你李大公子的一生,岂不是更好?”
李练儿讪笑一声:“我嘛,若不是我母亲临终前有所心愿,要让我‘认祖归宗’,什么白狐狸,还有妖怪同胞,我才不在乎呢。
不过,因着这事儿,倒是让我遇上了道长你,只能说,姻缘这事儿早早攥在月老的手心里,
道长你可是逃不脱的了。”
沈约一时语塞,想要说些大道理,却发觉这些话,李练儿早已自己说过一个轱辘,现下恐怕统统免疫了。
李练儿转过脸来,他的一双异色瞳像是有神奇的魔力,早已瞧破了他的心思,笑着说道:“不过,道长,漫漫十年,我受尽白眼,再大的争执风浪,我都曾见过,
你却是第一个为我说话的人。”
沈约神情默默,只是笔直往前走去。
他在他背后大声说道:“道长,世上若还有人可亲,我倒是愿意说一句,乃是‘沈道君’呐。”
沈约回过头去,望向似是面色有几分期待的少年人。
轻声说道:“赶路吧。”
李练儿脸一瘪,但仍是迈开步子追了上去,一边还絮絮叨叨地说道:“道长,我听我娘说过,若是,两人得不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却两情相悦,便只余下抛下一切,私奔一途了。道长,你若是不嫌弃,我拼着石家少爷的身份与万贯的家业不做,倒是愿意与道长共赴仙途,如何?”
沈约的长睫毛振了振,将“私奔”二字在口中把玩了几遍,旋即神色暗淡了下来。
他倒是乐得放下什么劳什子“碧水神君”的名号,只不过,却不是为了这个聒噪的少年。
她,
汐水林中的神女,
与她共游四海。
只是,她如何放得下孟章君的婚约。
于公于私,都不可能。
私奔?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
沈约摇了摇头,轻声说道:“这世上芸芸众生,你才见过多少,就要喊着什么‘私奔’,说什么‘共赴仙途’?
你可知道,我们道门之中,自有人结成道侣,生生世世,纠缠不清,但追求天道之路,十有九折,
两两共度,看似比独求天道来得容易,但一旦一人夭折,你可知代表的是什么?”
李练儿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茫然。
沈约却笑着说道:“‘你已故去,我如何独活?’这句话,就刻在我们太清阁的一座山岭石碑之上。生死与共,在道侣之间是最为寻常不过的事情,你可敢,可说?
往往渡尽劫波,距离与天同寿,不过一步之遥了,几世的轮回,多少年的修炼。”
沈约摆了摆手,说道:“李公子,你终会明白感情之事,只不过,此事并不是应在我身上,走罢,待得此地事情了结,你我便分开行路罢。”
李练儿一愣,有些郁郁得望着沈约,问道:“道长,此言当真?”
沈约轻声说道:“自然当真。”
说罢,他的身影往前方走去,不带丝毫犹豫。
……
十多年前的李家,乃是方圆三十余里,出了名的积善之家。
李家的当家李员外,乐善好施,他的李氏米铺价格低廉,童叟无欺。
如遇上土地歉收,李员外还会开了自家粮仓,赈济四方灾民,此等善举,就连远在株洲城的潇湘氏族都有所耳闻。
就连他那员外之名,都是来自潇湘府的举荐,两者关系可见一斑。
可十年之前,一场浩劫,却起于李氏米铺之内。
李员外蓄谋已久,勾结太平道的李家与潇湘阁一支,造成了连同甘州城在内的多座小镇,大量百姓死于毒粮之下,一时之间,甘城附近,十室九空。
无数饥民涌入甘城与株洲城,也自此开启了席卷大陈朝各地的乱世之始。
最后,哪怕剿灭了李家,整座李宅被夷为平地,但惨案已然发生,无力挽回。
被拐走的孩童不知去向,食用了毒米的百姓在地上挣命,奄奄一息,苟延残喘。
不久,便化作一具死尸,无数苍蝇和恶虫汲汲营营,在尸堆里庸庸碌碌。
此时,沈约与李练儿,站在名为李家山的小山丘下,往山上看去。
原本被滚滚邪气污染了的土地,经过十年的恢复,已经生出了绿草。
但山坡之上,却好似有一张血盆大口一般,有一道巨大的裂缝,横亘在了山路之间。
看上去更是深不见底。
里头像是孕育了一枚凶胎,哪怕沈约知道,他早已沉寂,却冥冥之中,让曾经见识过这妖物恐怖的沈约,觉得这怪兽随时都会复苏过来。
他仍然记得,那天,血藤魔树大杀四方的模样。
就连今日看来,都多少有些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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