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往后面退了退,应该不会是自己想的那样吧。
姜元何德何能,能够得到他们中的一位青眼,昆吾居的前任那么好,都与他们搭不上话。
“大金你再挪动碗,就要掉地上了。”姜元看大金好一会儿了,又是摇头又是皱眉,最后开始不断地带着碗往桌边挪,跟中邪似的。
“嗷呜……”大金一个不稳,掉下了桌子。晃着头,灰头土脸地再一次上桌,大金竟然什么都没有说,专注地继续啃鸡腿。
“怪怪的。”姜元嘟囔。
叩叩——
传来了敲门声,姜元轻快地起身去开门看到了李有福在外面,他身边站着个佣人手上捧着个托盘,托盘上两碗冒尖的米饭。姜元的视线擦过李有福的肩头落到了长桌边,高大的店主不甚熟练地拿着小小的饭勺守着电饭锅沉默地盛着饭,从他手里面出来的饭每一碗都堆得那样高、那样尖……
李有福有心要进到房间里和方晟言说话,但是姜元把着门不走开,他也不恼,笑呵呵地从佣人手中拿过了托盘,“送两碗饭过来,楼下也没有什么菜的,就不献丑端上来了。”
姜元淡笑着拒绝,“谢谢李老板,我们有主食了。”
李有福碰了个软钉子,脸上的笑容有些挂不住,不甘心地看了一眼房门,姜元就跟防贼似的,门就开了露出脸的一条缝,门里面是什么情况,什么都看不见。
米饭什么样子端上去又什么样子端下来,李有福作为一家之主,他不到别人就不会动筷子。桌子上就几道菜,最大的菜还是姜元提供的小公鸡做的鸡汤,李有福见了就想到姜元,心里面来气,鸡汤碰都没有碰。
李有福妻子笃信佛教,常年茹素,缺少油水的情况下,把自己吃成了个迟暮的老太太,看起来面黄肌瘦的,明明是李有福的同龄人,看着却像是老了十多岁。
至于小情人安妮,孕吐的厉害,闻到鸡汤味就开始干呕。
一碗好好的鸡汤主家一口没有动,全给了保镖和佣人吃了。
了然守着一碗饭转动着手上的十八子,昏暗的灯光从高高的房顶上打下来,睫毛在了然的脸上投下了晦涩不明的暗影,转动的十八子上,佛头上狰狞的饕餮仿佛咧开了嘴,无声地笑着。
···
吃完了饭干什么?
当然是睡觉啊。
“饱暖思淫(欲)”,古人都总结好了,身为个普通的小凡人理所当然是要遵守的,姜元是乖宝宝,听话的,吃饱了就打瞌睡,扑到床上就不想下来。把被子往身上裹了一圈,闻着上面太阳的气息,觉得蚕丝被又软又干爽,还有着草木清新的香气。
傻子才看不出来,被子压根就不是农家乐里的。
姜元去分给自己的房间看过,被子就是普通的棉花被,不知道是不是太长时间没有盖过了,还是下雨沾上了水汽,潮湿的同时又有着浓浓的霉味,就像是锁在潮湿的柜子里放了整整一个黄梅雨季的那种。
上辈子睡过桥洞、躺过马路、窝过小公园,还在贫民窟里蜗居过的姜元不是个娇气的人,但能挑剔的时候绝对给自己准备最好的,重活一世怎么也不想委屈自己。
“啊!”姜元喊了一声,算是通知,眼睛一闭,“我累了,睡了。”
沾了水的牛仔裤已经被姜元蹬掉,上身的T恤闭着眼睛给脱了,团成一团扔到了角落里的沙发上和被嫌弃的牛仔裤一个待遇。姜元趴在深蓝色被套的蚕丝被上,浑身上下就一条黑色的内裤裹着挺翘圆润的屁股,他有着光滑细腻的皮肤,不是女生追求的那种白到发光,而是健康的白皙,被深色的被罩衬得更加莹润。姜元看着不是很壮实,脱掉衣服却有薄薄的肌肉,没有一丝多余的脂肪,很精致。
腰柔韧而细,一双腿笔直修长。
方晟言从浴室时就看到这一幕,眼神暗了暗。理智让他转身离开,不能够有更深入的纠葛,但是感情驱使他坐到了床上,定定地看着姜元的背。短短十年的相处于他而言不过弹指一挥间,但留下的印记竟然如此深刻,一次又一次接近、一次又一次地注视,自己变得变得不像是自己。
幽幽一声叹息,方晟言靠坐在床上,平湖静水一般浩广深邃的双眸中情绪逐渐沉淀,谁也别想从他脸上看出任何异样。
楼上睡了,楼下却还醒着。
好的大床房太少,三楼给了方晟言,二楼住着叶敏敏,一楼是安妮。
二楼李有福妻子叶敏敏对着妆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角的纹路加深了、两颊的皮肉经不住岁月的侵蚀开始下坠,年轻时清亮的双眼爬上了红血丝变得浑浊。
她老了,比不上外面那些莺莺燕燕的小浪蹄子。
佣人小梅给她梳理着长发,与日渐苍老的面容不同个,她的秀发如云、乌黑亮丽,齐腰的长发不打结不开叉,柔顺得如同最上等的绸缎,令二十岁出头的小梅羡慕不已。
“叶姐你头发真好。”叶敏敏人好,贤惠温和又端庄,在李家工作的佣人都喜欢亲近她。
叶敏敏抓过自己的头发,微笑着说:“饮食上少吃荤腥,洗完头发之后用动物油脂按摩头皮,剩余的抹在发丝上,用保鲜膜包住头发,第二天洗掉,你肯定能够养出比我还要好的发丝。”这可是被那人称赞过的头发,有了那人的夸奖,李有福才注视到自己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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