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有人觊觎他,还不是殷成澜,这让灵江有点恶心了。
“我派人暗中跟着你。”殷成澜道。
灵江飞到他膝盖上,摆摆翅膀:“劫走他们的人既然让我独去,想必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你的人被发现,会连累我。”
说完顿了一下,用一种‘你心知肚明’的目光看着殷成澜,低声说:“况且,不方便。”
连按歌立刻不愿意了:“喂,你也太狂妄了,连累你,不方便?若你救不出严楚,后果是什么你清楚吗!”
灵江再清楚不过,他没有说话,而是等着殷成澜做决定。
男人修长的手指轻轻敲在轮椅的扶手上,心里思虑着这只背后伸出来的手究竟来自何方,他的目光从浓密的睫毛下射出来,落在稚嫩的小黄毛身上,心中便腾起了一层杀意,胆敢有人将主意打在他的身上,想必已经做好了粉身碎骨的准备。
“你说的有道理,我可以答应让你自己去,不过我的人会迟你三日跟着,你意下如何?”
灵江还未点头,连按歌就抢先一步道:“爷,您就这么由着它胡来?”
殷成澜唇角卷了一下,想起那日信誓旦旦的小黄鸟,嗯了一声,灵江仰头望着他,也跟着露出一点笑意。
好一幅人鸟情未了的感人画面,奈何被迫欣赏的大总管的心里只有一千句操蛋未宣之于口,他龇牙咧嘴的想:“要不要这么宠着啊。”
灵江说走就走,回窝里转了一圈,发现没什么好收拾的,就又钻出来向殷成澜告别。
“你就这么走?等等。”殷成澜左右看了一下,从衣架上拿了张帕子,然后让连按歌取了一捧精饲料过来,将饲料用帕子裹住,中途又从连按歌身上摸出一张银票塞了进去,把帕子系成小包裹,拎着放到了灵江面前。
简直很“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了。
殷成澜向来待属下不错,待鸟更是当儿子一样养着,他既然已经要下灵江,该给的待遇是一点都少不了的。
灵江眼瞅着殷成澜,只觉得这男人真是越宠越贤惠,差不多足够给人当媳妇了,于是老怀安慰的收下他的贤惠,将脑袋塞进小包袱的缝隙里面,背到身后,凑过去蹭了蹭殷成澜的手指,干脆利落道:“走了。”
说完,毫不犹豫转身离开,男人之间无需太多依依不舍和缠绵,雄性动物天性的担当和责任融在骨血里,只要心上人需要,随时随地都能化成一座山川,沉默而坚韧的撑着天地。
第35章 北斗石(十七)
灵江出门之后先打听清楚了乔家镇的位置, 这才化而为鸟,一路振翅疾飞, 一夜过后就远离了万海峰。
鸟跟人不同, 连绵起伏的山川从来都不能挡住飞鸟的去路,他动作极快,越过几处山脉,几条大河,殷成澜给的饲料才吃了一半,就抵达了千里之外的乔家镇。
乔家镇在江南是个富饶的地方,南来北往,东去西回的人都要经过这里,所以镇上人来人往,走卒、私贩、商客,侠士比比皆是。
但是多也要有个限度,太多了就容易隐人怀疑。
一只淡黄色的小鸟披着朦胧的曦光悄无声息落到了城墙之上,俯瞰着乔家镇雾蒙蒙的早晨。
镇上的人多到什么地步, 街上的铺子里, 桥洞中, 街边的护城河的渔船里到处都是合衣入睡的江湖人。
灵江对江湖人都什么德行并不清楚, 但有一点他曾经亲眼在裴江南的身上见识过——趋之若鹜,但凡有宝物, 哪怕是一本并非人人都能炼成的武功, 不是谁都能用的绝世名剑, 只存在传说里的长生不老之术, 只要被称上宝物,就会有大量的江湖人趋之若鹜,也不管是什么就要得到。
他静悄悄的落在鼾声如雷的桥洞里,发现每个人的身侧都躺着一卷牛皮,有的还裹在胸口如同宝贝似的捂着,灵江从一长满黑毛的胸口上摸出一卷,晾到有光的地方看去,发现里面画的还是他自己。
灵江:“……”
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画他?
能收钱吗?
这个念头只在他心里一闪而过,毕竟殷成澜很有钱,养活他一只小鸟鸟完全足够的。
看到自己的画像,灵江清明了一些,正想沿着思路想下去,忽然,他猛的向后一翻,旋身腾空跃起,就在避开的瞬间,一枚银针从晨雾中射了出来,直勾勾钉在灵江刚刚站过的地方。
江南水乡的岸边,潮湿的青石板上,一点幽光震颤着锲入地面半尺之深,银钩针细如牛毛的针尾还带着穿过雾气凝成的露珠,在四周寂静的清晨缓缓砸在了被钉入石缝的纸条上。
纸条很窄,好像是为灵江量身定做。
他眉头紧皱,一双乌黑的眼珠子暗沉沉的打量周围,街上商肆禁闭,褪色的红幌子滴着凝了一夜的水珠,路边倒在茶铺的长椅上入睡的江湖人磨牙打呼噜翻了个身,每一条交错的小路只露出僻静的头,往后的半截身子藏在昏暗的天光中。
灵江收回视线,确定了一件事,他被人盯上了,而这个人和遍地江湖人不同,他清楚自己的真身,也见过自己的化形,并且武功不弱。
他将纸条抻平,用爪爪踩着一角,低头看去——方平寺。
灵江前脚刚走没多久,殷成澜便带连按歌沿路追去,谁知那小鸟平日里看着吊儿郎当不着调,飞起来速度倒是很快,殷成澜放出海东青去追,飞至半日都未见得他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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