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荒谬的事情,多了去了。可不落在自己身上,谁愿意相信?
就好比他现在若敢到陈姐面前说自己是陆一鸣,陈姐绝对有本事把他打得分不清东南西北。
可惜这书也只是简单记载旧事,并无详解。
找不到那莫老道,终究无法可解。
心绪繁杂间,陆一鸣趴在书堆里有些恍神。
冷不丁有个声音在头顶懒懒地响起:“何方妖孽?”
陆一鸣抬起头,却发现自己竟已不在寓所之中。
四周白雾环绕,茫茫然一片。透过白雾,依稀可见前方半空漂着一道紫色的人影。
不知是梦是幻。
换作以往,陆一鸣铁定吓得簌簌发抖。但经过连日这几遭,他倒是镇定起来,若无其事地道:“在下是个读书人,阁下又是何方神圣?”
“人?”那人忍俊不禁,“这里怎么可能会有人?凡胎肉体,怎么进的来。”
“我当然不是凡胎肉体,我天生金贵骨,天灵有窍,可通鬼神。”陆一鸣索性胡诌起来,“阁下怎么称呼?”
“我既姓千,又姓黄,也姓颜。”那人朗声笑起来,“你猜猜。”
伴随着他的笑声,白雾缓缓淡去,那人的五官轮廓渐渐可见。赫然是一名剑眉星目、面如冠玉的美青年,梳着清以前的四方髻,穿着紫色的大氅,一派古人打扮。
“我只听说有个叫吕布的,人称三姓家奴?”陆一鸣故意取笑。
那美青年果然挑起眉,愠道:“没文化!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没听说过?”
陆一鸣恍然大悟:“你是……金陵地方志的书……书仙?这里是书里?”本想说‘书妖’,觉得不妥,忙改成“仙”字。
那青年徐徐落下,竟有几分仙姿,他笑道:“差不多吧。你能进得来,也算你本事。这样吧,我生平最爱听故事了。你跟我讲个故事,我就还你一个故事,怎么样?”
想不到自己竟然能进到书里,陆一鸣一时也不知当作何感。
权当做梦吧,这么想着,他更是无所谓了,淡淡道:“我早把这套书看过了,没什么新鲜的。”
那人有些不甘,眼珠子一转,“你看得到的,都是现在存着的。以前遗失的那几卷,你肯定没看过。”
“哦?这么说来,你只知道地方志里的东西?”陆一鸣问道。
那青年白净的脸上浮起一丝忿忿:“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莫要瞧不起人。”
“那我考考你,若你答得出来,我就跟你讲个故事。”陆一鸣想了想,“你可晓得,有种法子,可以移魂换皮?”
那青年得意地笑出声,“哈哈,我知道移魂的法子有三种,你想听哪种?”
“最简单的。”
“成仙。”青年一本正经地道,“只要你成了仙,要移魂换皮不是弹指之间的事么?”
“……简单?”陆一鸣翻了个白眼,我要是成得了仙,还用问你。
“比起后几种法子,这个法子已经是最简单的了。”
“那第二种法子呢?”陆一鸣追问。
青年挑着眉斜睨,“我一天只讲一个,也只听一个故事。现在到你了。”
陆一鸣没办法,便懒懒地学着说书的口气开了腔:“话说金陵镇有户巨富人家,姓陈……”
愣是把陈记灭门血案添油加醋绘声绘色讲了一遍,只是在他的故事里,悬而未决的凶手是陈谨之,硬是把陈谨之描述成一个为夺钱财雇凶屠亲的不肖子。
听到故事的结尾把陈谨之绳之以法的时候,那青年忍不住拍手叫好,“这个故事好玩。改天再来讲讲别的。我困了,要睡了。你去吧。”话罢,上前推了陆一鸣一把。
陆一鸣全身打了个激灵,从书堆里醒来,抬起头。
书桌上的煤油灯芯已经烧到了末梢,快要熄了。
窗外,夜色正慢慢褪去,月之既落,东方之既白。
陆一鸣趴了一晚上,腰酸背痛,随手盖了煤灯,正打算到床上睡个回笼觉,门外忽然有些响动。
有什么东西似乎在门上摩挲。顶得这老门依呀作响。
贼吗?
陆一鸣发笑,真会挑地方,径直打开门想看看这瞎了眼的贼胆子有多大。
却看到门外倦着一团乌黑的东西,在寒风中簌簌发抖。
愣了一下,细细一看,竟是一头驴。
那驴瞧见他出来,显然受到了惊吓,跳起来后退几步。
咦?
这毛色,这耳朵……这不是,莫老道的小毛驴吗?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陆一鸣气不打一处来,把小毛驴牵进屋里,拽着它的耳朵,故作厉色问道:“你主子呢?不说,我就把你耳朵割了泡上蒜米当下酒菜。”
那小毛驴昂昂昂地叫了起来,似乎在争辩什么。
陆一鸣火气更盛,回笼觉也没心思睡了:“得得,别昂了。我哪听得懂,直接带我去找他!”
那驴头摇得跟波浪鼓似的。
“哎呀,你这头犟驴,敬酒不吃吃罚酒是吧?”陆一鸣从桌上抄了把菜刀来吓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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