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夺我抢的一顿饭后,等桌子上的碗筷清理干净。玉凌将放着人参和何首乌的竹筐提到了桌上,同时提出了自己的计划。
张凤婉开始不想去,但一想到刚才几人的吃相,实在放心不下,还是她这个老太婆去盯着点好。哎,养儿子有什么用,还不如乖孙孙懂事。
胡俊伟从玉凌说到人参时,就已经处于一种呆懵状态,这副傻样看得一旁的张凤婉更嫌弃了,果然还是要她跟着去才放心啊!
反而是玉爸玉妈除了开头的些许惊讶,之后一直神情平静。
阮小冰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小女人,所有的心思都在儿子和丈夫身上,眼里除了惊讶便没别的了。
打开竹筐上面盖着的麻布,里面的东西让张凤婉微一愣怔,但很快镇定下来,毫无异色的将竹筐推到几人面前。
在常人看来,人参是珍贵药材,特别是纯正野山参,药用价值极高。具有补五脏、定神魂、除邪气等功效,久服能延年益寿。但在玉凌眼里,也就是一种草药而已,跟他的治愈灵力相比,还真没啥特别的,不过能卖到钱就行。
但其他几人就不是这样想了,只见面前的人参长足有半米,芦长体灵,根须自然,似一个须长体瘦的老叟。
这一定很值钱吧!虽然都是门外汉,但大致的好坏还是能分得出来的。
“这起码得有上百年了吧?”胡俊伟看得啧啧称奇:“看这头,这身,这腿,像不像一个舞剑的小老头。”
“像。”玉成刚连连点头,真是越看越像,“瞧这金鸡独立……”
好幼稚!面对这想象力丰富的二人组,玉凌一阵无语。
“这是什么?”讨论完人参,胡俊伟的注意力终于被一旁的何首乌吸引。
“何首乌。”
不用玉凌说,大家都知道何首乌的功效,虽说比不上百年人参值钱,但药用价值一点也不比人参差,何况是这么大个的野生何首乌,看这外形,起码有二十几斤。
看着眼前品相极佳的人参和分量十足的何首乌,胡俊伟和玉爸爸终于泛起了愁。
“这么好的东西,估计在镇上卖不出好价钱。要想卖出高价,还得去市里。”但他们都是市井小民,哪里能认识那些有钱人。
“市里的有钱人我们也不认识,那还不如就在镇上卖掉,钱少点没所谓,低调才最重要,万一拿到市里引起别人眼红就不好了。”最主要的是这东西是宝贝儿子找来的,玉成刚直觉不能让太多人知道。
青莲山下总共有十几个村子,也没见有人成天挖到人参的。玉凌住了一个月就又是人参又是何首乌的,不是引人怀疑吗?玉凌的特殊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这是玉爸玉妈和张凤婉一致的共识。
“那行,我们就去镇上卖。”胡俊伟对此没有异议。
玉凌用神识在院外扫了一圈,呦,都猫到墙根下了,就算不累也该饿了吧,他这是想干什么呢?玉凌倒是有些好奇起来。
☆、第十六章 去镇上
青石镇对玉凌来说就是个中转站,每次到外婆家都会在镇上转车,这还是他第一次逛青石镇。
虽然繁华程度比不上北江市,但青石镇有它自己特有的质朴和热闹。相对于玉凌的好奇,胡凡就对青石镇熟悉的多。因此一上车就开始滔滔不绝的向玉凌兄弟二人介绍着镇上最热闹的宝安商业街,他常去的公园,他上学的青石一小以及小学边上的蛋糕店,里面有他最喜欢的草莓蛋糕,今年过生日时,爸爸给他买了一块……
玉凌只是面带微笑的认真聆听,玉言在听到草莓蛋糕时开始分泌唾液,用期盼的目光看着玉凌,眼里全是“好想吃”三个字。小家伙精的很,知道求哥哥比求爸妈有用得多。特别是自己这种“求投喂”的眼神,哥哥最难抵挡。果然,
“如果经过就给你买。”玉凌倒也不是纵容他,只是觉得小小口腹之欲没啥,而且他知道今天一定能把参卖出去,到时候爸妈一高兴,几块蛋糕还是能满足的。
他们在闲聊的时候,大人们也没闲着,几人已经商量好先去中药铺问问,镇上一共就两家中药铺,两家都不在闹市区,一家是胡凡去看过病的颖川堂,离汽车站不远,走几分钟就到。另一家在镇南,从汽车站过去需要穿过整个镇子。
大家决定先去颖川堂,价格合适就卖,万一价格给的太低,那就再去镇南那间看看。
颖川堂的大堂里有两、三个等着看诊的病人,柜台里只有一个伙计在忙着给病人抓药。
胡俊伟将装着人参、何首乌的旅行袋递给玉成刚,自己进了药铺,这里他熟。
胡凡自出生起就身子弱,前些年一直用中药养着,每三个月就要来复诊和抓药,这家药铺的伙计和中医师都认识他。
胡俊伟也没冒然上前询问,料想这么贵重的药材,他一个小伙计也拿不了主意。
等前来抓药的人都离开,才走近几步提出想见见老板。这伙计虽然奇怪他找老板的目的,但也客气的告知老板出去进药材,最快明天下午回来。
两家药铺里,胡俊伟更倾向于这家,毕竟接触的多,比较熟悉,而且在镇上开了几十年,爷爷传儿子,儿子再传孙子,虽然现在的老板没学中医,但他儿子正在中医学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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