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仙_黑麦【完结】(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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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说冯化成能有这出身当真是上辈子修了不少福分,可惜他本人着实不争气,仿佛冯家的心机手腕全长在了越贵妃一人身上,这冯化成,说他草包都当是抬举。

  冯化成在京城可算是恶名昭著。

  仗着上边有一个身为宠妃的嫡亲姐姐,日日领着一班纨绔子弟在城里横行霸道。正是,吃喝嫖赌无一不精,礼乐射御一窍不通;称得上,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

  这城里。不知有几个店家没被打砸过,又有几个女子未被轻薄又强掳过。

  千错万错,更错在冯化成生得一副好容貌,清俊不柔软,秀气又怡人。且看这相貌,也能窥得一二冯家为何能出个宠妃的缘由。

  只端端儿地站在哪儿,冯化成少不得让人叹一句风流倜傥,更助长了这人日日撩猫逗狗的嚣张气焰,越贵妃苦心经营的好名声,几乎要被这亲弟弟败的一干二净。

  的亏越贵妃手腕了得,含怨的百姓又敢怒不敢言,此事才勉强压了下去。

  前些日子这冯化成也是不俗的常客,但是佘月怒气勃发,冯化成就是凭着那糊死的顽石一般的心眼也能嗅到一丝苗头,老早就躲得远远的,不敢在不俗放肆。

  没想到区区几日,竟成了这番模样。

  怪不得那些围观的人当机立断离开,冯化成死相凄惨,若是贵妃雷霆震怒,说不定在场的都逃不过一劫。

  大理寺卿赶到时已是脚步虚浮,额头冒汗,只觉得这辈子查的案件加起来都没这么棘手过。冯化成死相怪异,越贵妃势必会让他大理寺查得彻彻底底,这凶手看起来也是个有胆气的,最终还是他大理寺在中间,说不定两边都讨不得好。

  大理寺卿叹了口气,拿袖子擦擦额头上的虚汗,慌忙指使着手下人把尸体抬走,再把现场清理好。他们是决计不敢在这地方直接验尸的。先带回去,让仵作检查完后好生拾掇一番,说不定也能稍微减轻下贵妃的怒火。

  大理寺的人来的匆忙,走得也是风风火火,只留下几个人盘问在场的路人,而花容和时暮早就混在人群里离开了。

  离开的路上,花容和时暮还是有些百思不得其解。

  冯化成身份不凡,死得却如此蹊跷,让人不得不深想其中处处可疑之处。

  其一便在于死相。

  花容和时暮方才站到人群最中间的位置,自然也看得最清楚。冯化成当时身上穿的还是贵气十足的华服,折扇吊坠各种配饰一样不少,显然是刚在什么花街柳巷喝了酒,脸上甚至还带着酡红。还有一点,冯化成伤痕累累,华服上也满是撕裂的痕迹,可以看得到皮肤上的伤口纵横,深可见骨,可是他脸上却十分干净,并且神态平和,没有一点痛苦的表情。

  除了死相,冯化成的死因也同样可疑。

  他身上的伤口明显不是人类可以造成的,那般干脆利落又富于某种规律的伤痕的来源,除了野兽不作他想。但是显然,京城里不会有野兽,冯化成必定是死后才被扔在闹市的街上。凶手的行动甚至快到令冯化成还未死透便倒在此处,是以他体内的血才能染红身下的大片街道。

  如此想来,这凶手并不像与冯化成有什么深仇大恨,这般行动方式,倒更像是……杀鸡儆猴!

  这鸡,自然是冯化成,那猴呢?

  冯化成树敌不少,想来更多人是觉得他的死大快人心,哪会生出警醒之意。唯一能为他伤心的,恐怕也只有冯家了。

  而冯家的代表,不正是越贵妃?

  拥有能把一具尸体神不知鬼不觉地送到皇城内,这样手眼通天的能力,同时与越贵妃一系对立的人……首当其冲的,必然是以秦瑾为首的西厂!

  但是这个结果并不能让花容和时暮信服。

  无缘由的,两人就是觉得以秦瑾那般矛盾偏执又极端的性格,即便与越贵妃撕破脸,也不会采取如此迂回的方式进行所谓的“杀鸡儆猴”。

  冯化成既无舌战群儒的智慧,也无以一敌百的武力。除了越贵妃的宠爱之外便一无是处。死他一个,不见得会对越贵妃的筹谋有多大影响,也不会给秦瑾在两人的对立中带来多大优势。

  而感情的因素,怎么可能会让这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动摇?

  若真是秦瑾走的这一步棋,未免太过吃力不讨好。

  花容和时暮都觉得,秦瑾并没有蠢到这地步,也没有闲心去做这种无聊之事。

  如果不是秦瑾,还能有谁呢?

  不管是与秦瑾统一战线的官员手下,还是别的什么世家权贵的手笔,这种想法往往一经提出就被两人自己否认,算起来,可能性还没有秦瑾自己动手来的大……

  时暮和花容都暂且想不到还什么其他的可能。只得怀着满心疑惑,不知不觉,就回到了不俗。

  大厅里的人依旧不多,只角落处零散坐着几桌食客。

  花容和时暮甫一走进去,便看到独自占了一张大桌喝酒的佘月。

  佘月同时看到了他们。

  佘月笑笑,宛若阳春三月百花齐放,又如靡靡丝竹骤然乍响。他执起酒盅,遥遥敬了两人一杯,唇角微启,似是道了声好。

  第57章 熟悉

  佘月的笑容并不罕见,他这个人是惯爱笑的。不管几分真心几分假意,总是三分柔软七分妖娆的迷人心窍,却又邪肆的令人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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