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没死,自然不能将它埋了,但看那伤口的大小,印小桑觉得怕是活不过今晚了,心里想着:那今晚便留它在这里,明日若断气了,再把它埋了吧!
印小桑给血糊糊的周围多加了些干草,就挪了一个地方躺下休息,也不哭了,从小到大哪里都能睡,就算有一团将死的血糊糊陪着,他照样能睡着。
第二天,天色刚微亮,处在黑暗与黎明之间,印小桑便醒来了,坐起身整理了下衣服,看了一下旁边的血糊糊。
印小桑看着血糊糊,睁大了眼睛,经过一晚上血糊糊不紧没有死,脏污的皮毛下有微弱却均匀的呼吸起伏,而且它背上的伤口好像变小了!
印小桑没有看错,之前的伤口贯穿整个背部,现在已经小到快要愈合了!
印小桑大感惊叹,他从小到大生活不易便更加的珍视生命,既然上天让自己活下来了,那就要更努力的活下去,就像自己现在这样。
村里好心的人会给他送一些吃食,像馒头之类的,虽是糙糠之食却能果腹。
印小桑拿了一个,就着刚刚打的溪水,匆匆下咽。
李老头一家只有他夫妇二人,妇人身体又在早年间得病,下不了地。
他答应了村里老李头,今天去帮忙收麦,天还没亮就要出发开工了,帮忙可以让他获得几个糙糠馒头,或者一些地瓜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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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开工了吗?”
“小桑呀!你就负责割麦就行了。”
李叔也不客气,显然已经习以为常了。
九月的天气还很蒸人,印小桑流着热汗,奋力的在田间挥舞镰刀。
印小桑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却要自担生活重担。
李叔夫妇二人也是可怜这孩子,小小年纪就这般能吃苦,结束了一天的劳动,李叔多给印小桑塞了几个地瓜。
印小桑也不客气,毕竟要养活自己,抱着几个糙糠馒头和一堆大大小小的地瓜回他的破庙了。
收获满满,堆好了他几天的酬劳坐下歇息,喝着溪水,仔细在心里盘算,他今天的酬劳可以吃多久。
撇到了一眼血糊糊,登时想起来,还有这一团,貌似还没有咽气,不仅没有咽气,毛皮之下的起伏好像没有先前那般微弱了。
血糊糊身上的血迹已经干透,黑黑的粘在毛发上。仔细一看,血糊糊背上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
印小桑不禁佩服起来,生命脆弱,轻易之间就会消散,但是有时候也无比的顽强,这团血糊糊在生命即将消散之际,顽强的不肯离去。
印小桑突然觉得它和自己一样,他尚不能行走便被丢在这件破庙里,无人照看,靠着村里人好心的人送来的吃食,才没有夭折。血糊糊顽强的生命力,就像自己一样。
印小桑依旧把血糊糊留在这里,和它一起分享这间破庙,希望它能够醒过来。
印小桑伴着这样的想法渐渐睡去,夜间虫草飞鸟和鸣,明月掠星,浮云清浅。
清晨村里第一声鸡鸣,响彻整个天际,天边一抹白边。
印小桑悠悠转醒,今天没有任何事情,也不要需要给村里人帮忙,麦子收割季,他已经赞了一堆地瓜了,收获颇丰,心情大好。
打了溪水,拿着糙糠馒头,盯着地上那团血糊糊看,边看边吃。
印小桑不知这是什么动物,他以前没有在村里看过这样的,之前看着像猫现在又觉得不像猫了。
印小桑看不出来觉得新奇,给血糊糊也放了个糙糠馒头在它旁边。
无事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已经艳阳高照了,这期间印小桑一直在研究血糊糊。
浑身的血污,使得血糊糊的毛发都贴在身上,有长长的尾巴,嘴巴有点尖,比猫的嘴尖,印小桑还是没有看出来这是个什么。
血糊糊身上的伤口早就愈合,但是它迟迟没有醒来,一直昏睡着
印小桑无事可干,便决定去溪边将衣服洗了,顺便在收点干草,将庙里的干草换一下。
说干就干,印小桑放下研究不出种类的血糊糊,起身走出破庙。
☆、第二章
九月的炎阳热烈,临近中午从山涧流出的溪水都带了一份温热。
印小桑先是洗了个澡而后开始洗自己的衣服,从小到大这些事情都是自己做,熟练无比。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洗衣服洗澡,因为若不尽早学会,村里人的孩子会更嫌弃他。
印小桑住的破庙离这条溪很近,他以前在溪边搭了个架子,好把洗干净的衣服晾在上面。
这时一块拳头大的石头突然砸入溪水中,溅起水花一片,溅了印小桑一脸。
印小桑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转身看到一群少年正走过来,其中几人手上还拿着石头,正是上次刚欺负过他的那群人,没想到今天又来了!
那个带头的少年比别人要高半个头,穿着也比周围的人好些,他是村长的儿子叫王大力,都叫他大力哥。
大力哥开口到:“你这小野种,还洗什么衣服?不如不洗去村里当个乞丐,讨饭又轻松又不用干活!”大力哥说话时将双手背在身后,学着自己村长爹的样子,故作老成的样子。
周围的少年都哈哈笑着附和:“大力哥说的对!你这装模作样的给谁看呀!”
印小桑静静的看他们走过来,便收起刚刚晾的衣服,并不说话,决定不惹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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