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蹲下身,看了看林予安。准备将他抱回房间。在这睡太危险了,还容易着凉。他打开小乌云做的被子,轻轻抱起少年柔软的身体。
他注意到少年怀里还揣着一个大大圆圆的……不知名物体?
少年在巨大的大树衬托下,本来就显得很小只了。然后又抱着那么大的东西……衬得他像小人国的小王子。
不知名物体里面似乎装着某种液体,很甜,他没凑过去都能闻到甜味了。
皇帝看着少年脸颊沾染的粉色花蜜,笑了。那么不小心,蛀牙了怎么办呀。
他伸手帮对方软软的脸颊抹去糖浆,手指却不自觉地滑向少年白净的颈窝。
“…………”皇帝沉默了下。
他又以“留下神兽气息,不被小人侵害”的理由。俯身亲了一口少年的脖子,粉粉的草莓印显露而出。像同样是粉色的花蜜不小心沾在了上面。
林予安身上属于白泽的神兽气息,更浓了。
===
次日。
林予安带着四只毛茸茸,在小旅馆里的饭厅吃早饭。
他没有注意到脖子上的吻痕,一如既往地穿了件宽松的衬衫,颈脖没有任何遮挡。
现在住在小旅馆的人还不少。
有手快八卦的人,偷偷拍了张林予安的背影,脖后的吻痕清晰可见。然后上传到帝国微博。
……帝国微博,又出现了一条热度唰唰涨的新热搜。
林予安脖子上的吻痕,是谁的呀?
第三十四章
——林予安脖子上的吻痕到底是谁的呀?
全帝国人民一大早就被这个话题炸出来了。
在人们印象中。林予安是一个很干净的少年, 年龄未知,看相貌……貌似才刚成年。做事带一点慢悠悠、蠢萌的风格,心里永远只有一个目标, 人们对他的喜欢,都是水到渠成,顺其自然。
这样单纯的人, 怎么那么快就谈恋爱了??思想不应该还处在小孩子不能谈恋爱的境地吗?
而且林予安的未知伴侣,看起来凶残极了。他白嫩嫩的颈脖皮肤, 被亲出一个粉彤彤的吻痕,像在宣誓他是自己的所有物。
这一定不是个娇气而矜持的小姑娘留下的, 而是名男性。
那个男人又是谁啊!
粉丝们急得要死, 疯狂地想要知道占有了他们家的林予安的人是谁。
有人脑补出——那个男人肯定和林予安一样,是个大人物。不是政坛里的,就是军部里的……整天穿着西装或军装赶赴各种重大会议的那种精英男,噢,还得有钱。帝国财富榜前十的那种。
另一部分人否决了他们这个想法。林予安喜欢安静平淡,不会和人气太高的大人物谈恋爱。而是选择邻家小哥哥的类型,和林予安年龄差不多, 温温柔柔的, 会做饭。
林予安肯定很喜欢和他谈场平淡而热情的恋爱。
粉丝们分成两个党派。搞了一个投票。
在分秒之内, 大人物党派支持人数四十亿三千万人, 邻家小哥哥党派四十亿二十一千万人。
不分上下!
不过更多的粉丝是选择直接到林予安微博底下——逼问!
林予安最新一条微博评论区, 已经突破了八十亿。长长的数字摆在那,数不过来。
【啊啊安安你谈恋爱了怎么不告诉我们呀!】
【你肯定没有谈恋爱!!你是我们的!】
【我要看看是哪个野男人夺走了安安qaq!】
【快把那个野男人的名字告诉我们!他要是敢对安安不好!呵呵!】
…………
这一系列事情, 在林予安吃早饭的那三十分钟,就已经从开始发展到火热阶段。
林予安并不知道自己脖子后有吻痕,更不知道它让全帝国微博爆炸了。
他放下碗筷,抹抹嘴巴,一手抱起软绵绵的小白团,牵起小貔貅和小夫诸,肩膀上站着小凤凰。准备回房间继续瘫着。
小白团比以前更黏林予安了。黏糊糊地粘在林予安的怀里,毛茸茸一团,暖呼呼的。时不时用小小软软的鼻子,蹭蹭林予安的脸颊,发出满足的呼噜噜声。
小白团离家了两天,在地底下将整个老窝毁灭,顺便把盗贼绑在帝国警察部门口。然后火速回到水神星见它日夜思念的小妖怪。
至于穷奇……
只能等它变成人后,才能亲自去查找穷奇这头超级大凶兽的踪影。
“真可爱。”林予安捏捏小白团指头大小的小鼻子,软软湿湿的,超级可爱。
小白团被摸痒了,埋着脑袋打了个又奶又小的小喷嚏。
林予安回到空地,推开旁边熟悉的房间门。倏然瞥见躺在床上的光脑滴滴响个不停。
他眉尾一挑,放下手中毛茸茸的幼崽。拿起光脑。
微博评论突然暴增了很多……达到上亿条。
他有些茫然,今天早上看的时候,还是几万条的。
自己什么都没做啊??
他翻开评论区。
看见大家都在讨论“吻痕”“恋人”这类的词语。更懵了,直到他好好揣摩了十几分钟,才搞清他们在说什么。
他们……以为自己谈恋爱了?
就因为他脖子后多了点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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