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月冷千山_林子律【完结+番外】(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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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鞘上满刻春日百花,温柔得与那剑身太不相称,远远望去,像是沉甸甸的花枝。

  他手间一动,握住剑柄,抽出一寸锋芒。

  剑刃雪亮,霎时光华如朝阳初起!

  叶棠不由得赞叹一声果然好剑,站起身走了几势最简单的三才剑法,觉得这孤烟剑十分符合“大巧若拙”四字。看似笨重,但剑式却能兼收并蓄,可惜落在自己手中却是浪费,如果是一名天才剑者得之,兴许能有大收获。

  大象希形,大音希声,武学练至最高境界,恐怕也是不在借助有形之物才能发挥效用。但而今武林,恐怕能达到这样程度的人寥寥无几。

  十二楼的折花手,或可以之相称……

  正在沉思,眼前有人靠近,叶棠一抬头,听见钟不厌问他:“剑如何?”

  “是一把好剑。”叶棠道,还剑入鞘,重新放在桌案上,“可惜我不会剑法,它在我手中发挥不出效用——你此前说为孤烟觅得良主,现在后悔了吗?”

  钟不厌神色淡淡的,看不出情绪,只道:“一十七岁而已,倘若你哪天又想学剑也不迟。左右此剑已经是你所有,日后要送人也好,自用也罢,留着吧。”

  叶棠笑着说好,把那剑拿回屋内。

  他再出来时换了身干练装束,兴致勃勃道:“钟大哥,清早便出去,是知道了怎么上山吧?现在天色正好,我看咱们今日也能去烟霞山。”

  钟不厌被他说破行踪也不闹,只把长河刀负在背后,叫他跟上。

  烟霞山在江宁城东南方,这天撞上休沐,前往赏枫的人络绎不绝。官家少爷骑着高头大马,太太小姐们则坐在软轿中缓慢前行,又有丫鬟随从捧着食盒、衣裳跟在后方,而普通人家大都结伴而行,一路优哉游哉。

  习武之人大可不必“脚踏实地”,钟不厌提议骑马,被叶棠否决,以为太过招摇。

  于是与平民百姓无异地走,少年最初还有兴致缓步而行,走了一会儿又耐不住性子,脚下一点,施展轻功如飞燕投林般地走了。

  钟不厌无奈,只得随他而去。

  烟霞山的原名已不可考,前朝文人一篇《烟霞赋》名满天下,故而后人提及此地,也都以赋为名。江宁城本是前朝都城,改朝换代后虽皇家迁都,但仍旧有许多富商大贾、贵族后人居住在此。

  因那篇赋名声大噪,烟霞山也跟着天下皆知,慕名而来的游人络绎不绝。父母官顺应民意,不仅修筑游山步道,更是于山脚、山腰与山顶共建凉亭一十二座,东南西北面对的又有不同风光,可谓之移步换景,甚是巧妙。

  “……秋光美极,流连忘返。”叶棠顺着山顶凉亭外的石碑一路念下来,小声嘀咕,“这些读书人,写个石碑也拗口得很,不过一句风光好,竟能写满一百多字,可归根结底,我觉得还不如少年时看的那些侠客游记写得好呢!”

  钟不厌见那落款是当代的翰林编修,从前还当过北川学宫的教书先生,料想叶棠不明白这层关系,顺着他道:“词赋是好的,但此间游人登顶者能有几个看得懂——你瞧那些官家子弟,走到山腰都走不动了。”

  “所以上头是说这个亭子正对青龙湖水,盛夏时节杨柳依依,而秋天也可俯瞰全山红枫。”叶棠极目远眺,“青龙湖在那边吗?”

  护城河环绕石墙而过,烟霞山位于高地,叶棠与钟不厌站立的地方正对护城河引水的湖泊,湖畔遍植杨柳,但眼下枯黄叶落,不是观赏湖水的好时节。

  枫叶红透了,俯瞰全山,遍野被枫树染成浓艳赤色,远处的青黛山脉轮廓模糊,树叶随风泛起层层波浪,宛如一片血海——钟不厌暗想,与其说是浪漫,却有些不祥。

  与这念头几乎同时跳出来的,有一年前那桩血案。

  西秀山极少涉世,但那场惨剧却令当年专心铸剑锻刀的钟不厌都心惊胆战。

  拜月教主华霓将一个青年男子在烟霞山顶杀害,手段极其残忍。人还清醒的时候,她便活生生剖开对方胸腹,取出心脏,在男子眼皮底下撕碎,随后以佩剑一一削下此人四肢,冷眼旁观,终至血流尽而亡。

  后来听闻,那男子乃华山剑派的一位长老弟子,醉心剑术,无意中结识华霓,不知身份,只觉得此女子是天人之姿,甚至背着师父与她私定终身。

  但当他发现真相,立刻害怕了,便要与华霓断绝联系。

  华霓假意答应,提出要求叫他来烟霞山相会,说此地是他们初见之地,若在此作别,她也没有任何遗憾。那男子不疑有他,拒绝师兄弟的保护,孤身赴约,酿成灾祸。

  他的尸身被发现时已经剁成了块状,手段极其暴戾,流血一直染红了枫树——那时正值夏日,枫叶未红。

  可从那以后,烟霞山的枫叶似乎更加艳丽了。

  叶棠的话语还回荡在耳侧,“我阿姐说那里的枫叶很好看,见过一次,终身难忘。”

  钟不厌皱起眉,这场景让他不太舒服,他侧头看向叶棠,对方看得入迷。

  他们出门比预定时间晚些,抵达后又在山腰转了半晌,而今登顶,不足三刻,已有夕阳西下的预兆了。

  钟不厌问:“回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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