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暴雨只要歇一歇总能过去,那另一个难题,蚊蝇,就更麻烦了。
温度越来越高,夜里行进时都会出一身汗,洗澡又不方便。休息时所有人都因蝇虫叮扰烦不胜烦。只是瘙痒倒不算什么,可蚊蝇嗡嗡叫个不停,让人睡不好觉,也集中不了注意力。唯有用被子把全身蒙上,才能不听那声音,可是睡醒后又是一身汗,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孩子们还好,小光头上添两个包,忍忍也就过去了,留头束发的成人,却要忍着一脑门子的燥意,与瘙痒。
农人们整日骂骂咧咧,赞元也无精打采。
不知道是不是野地的蚊子太毒,他身上被叮咬的地方起了大大小小的红包,十分瘆人。而且那些疙瘩又痒又疼,总让他忍不住抓挠,平日头晕眼花的次数也多了,不知道是饿着了还是中毒了。
“这不行。”沈瑜光看赞元露出来细瘦两条小白胳膊密密麻麻上的红疙瘩就直皱眉,“你身上痒不痒?疼不疼?我看看?”
赞元自己也觉得丑陋,不肯脱衣服让沈瑜看身上的情形。他越是捂着衣服不肯脱,沈瑜越是担心。
“你自己不知道轻重,若是真的中毒了怎么办?让我看看,你也不必担心了。”
赞元的头摇成了拨浪鼓,右手拽紧了衣领。
沈瑜一开始还苦口婆心地劝,最后又好气又好笑,咬牙切齿地扑上去拽开他衣服,“你怕什么?你又不是个小娘子!再说上一回我就看过你身子了!”
他原本是想说第一晚看赞元背上磨的红痕,说出来词不达意的话倒让自己脸先红了。好在赞元身上密密麻麻的红包让他收敛了一些。赞元也不挣扎,安安分分侧躺着看着他,一双眼睛圆溜溜,黑色的瞳仁在光照下和猫眼一样。
最后沈瑜冒险跑出去了一趟,回来时带了几片叶子,锯齿状,看不出什么名堂。赞元还准备揶揄几句,沈瑜一脸严肃地说:“趴下,衣服脱了。”
赞元乖乖从命。
沈瑜把草叶嚼成糊状,吐出来,敷在红肿的地方。随着咀嚼,舌尖渐渐一阵酸麻。但他没有犹豫,把所有带回的叶子嚼好敷上后,再用手指在赞元背上慢慢涂匀。
一股清凉的感觉从背上传来,缓解了连日的瘙痒和疼痛,仿佛头脑也一瞬间清明了。赞元舒服地哼了几声,一瞬间仿佛回到从前有人伺候的日子。“这是什么药,这么有效?”
沈瑜没回答,一半是不想赞元知道这药到底是怎么敷上的,另一半则是因为舌头麻木,很难说话。
沈瑜的手指带着丝丝凉意从赞元皮肤上划过。这和从前服侍他的侍女完全不一样。侍女的手指是温暖柔软的,按摩着全身,让他放松,懒洋洋的。而沈瑜的手指,带着薄茧,微凉,力道分寸刚好,而他也越来越清醒了。
看着挺有劲,怎么写起字就软下来了。赞元心里嘀咕。
“你为什么懂这些?”赞元受不了不出声的尴尬感。
沈瑜吐了吐舌头,终于勉强能说出话来。“祖父教了我一些。”
他停下动作,用手帕擦了擦手指。“好了。”
果然,没两天,赞元身上的红疙瘩就消失了。
而那个染上痢疾的小儿还是走了,在他娘令人心碎的哭声中。他好歹留了一身完整的衣服,安安静静躺在他爹挖好的坑里。最后填成一个小土堆,只留下浅浅的凸起,和作为标志的一根树枝——不知道这辈子还是否有缘与家人相见。
他的娘哭得肝肠寸断,而他爹却只是定定看着那土堆,最后回转过头,痛苦地闭上眼。“宁为太平犬,莫作乱世人!”
赞元绷紧了身体,指尖颤了颤,沈瑜伸手捂住他的耳朵,硬是逼着他转过身。“不要听。”他轻声呢喃。
赞元不期然想起沈瑜曾经的话:“想要更多人得救,只能指望朝廷快些平叛,收复失地。”沈瑜都没注意到,他怀里抱紧的小郎,暗地里握紧了拳头。
好在襄州总算越来越近了。
到了襄州,那就算是回到了圣上治下的土地,至少不用害怕担上乱臣贼子的名头,也不用害怕被突然出现的鲜卑奴掳走妇女财产,被叛军抓壮丁,大家敢在白天出门了。
所有人心里都有同样的念头,而且越来越热切。一时间,暴雨、蚊蝇与饥饿都不再成为阻碍,行进的速度也提高了许多。
终于!
看到那饱经沧桑的巍峨城池,与挎刀背弓、威风凛凛的卫兵时,几位老人都忍不住痛哭失声。唯有沈穆自持身份,还勉强镇定,递上全家的黄贴,请求士兵允许入内。
襄州已经接纳了不少河南道逃出来的难民。沈穆有功名在身,又对这一群人有恩,在这百余人中地位超群。卫兵接过黄册,知晓这是个举人后,不敢耽误,立刻上报给了襄州刺史冯远道。
因难民数量众多,冯远道亲自坐镇,部署安排,收到消息后,立刻吩咐要亲自见见沈家人。
一行人进了城,先被安顿到城西的瓦房里,待田地划分好,会由官府借贷种子,有钱的可以自行采购资产,一贫如洗的也可以以工代赈,替官府养马、种地、盖房,总能换一口吃的。
安顿下来后,沈穆一家便得了消息,刺史大人要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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