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参孑然一人,游荡在这天地间,那时候他连一个名字都不曾有。盛唐下一片繁荣,任参也就四处游玩。终是从繁荣的长安到了烟花三月的扬州。
任参天真不懂世事,只知道哪里有好吃的往哪处走。平常百姓见到他,只当是谁家里的贵公子。
这天任参也是,从土里钻出来就去找客栈吃好吃的去了。这扬州的糕点和长安的不同,又精美又小巧,放进嘴里还甜滋滋的。他能吃好多。
只是这次运气不好,加上街上的人前所未有的多,任参的钱袋子丢了。
他也没发现,等吃完了要结账了,才知道原来自己钱袋子丢了。
任参衣着华贵,看着不像是吃霸王餐的人。掌柜就说:“公子家在何处,我差小厮去你家取了饭钱就成。”
可是任参一颗人参精,哪儿来的家?要是他说自己家在昆仑山,怕是这个掌柜立马就要把他捉去送官。
任参吞吐不语,左顾而言他,掌柜也察觉了一丝不对劲,脸色一变再变,正准备威胁人时,一个小厮过来递上银钱。
帮任参解困这人就是易晚风。只是当时他还不叫易晚风,他是扬州当时一大户人家的公子。
任参为了感谢易晚风,就说要送易晚风一根头发。他的头发能变成一颗百年人参,这可是好东西,价值连城。
易晚风拒绝了没收,倒是觉得任参有趣,想交个朋友罢了。
世间的精怪最讲因果,有恩必还,有仇必报。
这次易晚风帮了任参,任参是怎么都要还了这因果的。
在易晚风走后任参就偷偷跟着这人,跟了好几天,他才遗憾发现,原来易晚风什么都不缺。
吃的他家有好多,比皇宫御膳房吃的还有好。家里也挺有钱的,住的房子也是甚好。就连任参最引以为傲的百年人参,易晚风家里都有好几颗。
眼看着这恩情就要还不了了,任参急了。他要是还不了这恩情他就不能成仙了,不能成仙的人参,都只能被人吃掉。
任参不想被人吃掉,所以他要赶紧想办法把恩情还掉。
正在任参犯愁的时候,机会来了。
庶弟夺权,嫡子易晚风被害。这晚扬州半条街都是火光满天。
任参来得晚了,没能救更多的人出来,就只能带着易晚风走了。
在城外的山林小小屋里,任参给易晚风喂了自己的精血。他本就是天地精灵,身上的一根毛发都是灵气冲天的奇珍异宝。
本是奄奄一息的人,硬是让任参从阎王手里把人命给拉回来了。
想着既然自己已经还了恩情,任参就准备走了。可前脚刚踏出小屋,易晚风就醒了。
“你救了我?”
任参转身点头:“对,但是我现在要走了。”
“你为何要就我?”男人脸上没有丝毫的感激,双眼赤红青筋暴起,恨不得立即结束自己的命。
任参可不想再浪费自己的精血了,忙制止了易晚风。
害怕自己一走男人就自杀,无法任参只能先待在男人身边了。
那场火灾死了很多人,任参去看了,但是没有管。和凡世间的争分本就和他无关,救易晚风也仅仅是因为易晚风帮了他。
可他救了这人,易晚风似乎一点都不感激,还很愤怒。任参也没搞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也没想那么多。反正人自己是救了,是不可能再让人自杀的。
任参就这样每天守着易晚风。
时间流逝,他们二人已经在小屋带了两月有余。朝夕相处间,易晚风也察觉了任参的不同寻常。
比如他总能摸出好多任参,各个品质不凡,天天给自己煮粥喝。再比如,好似自己是可以自由活动的,但是只要自己离任参太远,就像是有一双无形的墙壁,又限制了他的行动。
特别是每次他想自行了断时,任参总能及时出现。
次数多了,易晚风发现了不对劲:“你到底是何人?”
任参很少和人类接触,但也不准备瞒着易晚风:“我不是人,是人参。”
易晚风:“……”
任参补充:“就是你想的那个人参,可以治病的。我可厉害了,是人参精,能成仙的!”
易晚风:“……”
这种事情,谁都不会轻易相信,易晚风也是。可耐不住任参实在啊,直接在易晚风面前表演了什么叫做变身。
可怜易晚风一个翩翩公子,差点没被吓晕过去。
不过这世间本就有很多灵异神怪,多一颗人参精好像的确也不是什么大事。
易晚风慢慢接受了这件事情。就是朝夕相处间,没个名字不好,易晚风眉头一动,笑:“不如你就叫做任参?”
“人参?”任参好笑,“我本来就是人参呀!人参精!”语气还有些骄傲。
“不是你说的那个人参,是这个任参。”小屋没笔,易晚风让任参伸出手,在他手心上写了两个名字。
易晚风手指温热,一笔一划在任参手心动作,痒痒的,麻酥酥的。
“这个是人参,这个是任参。”易晚风笑。
任参没觉得哪里有区别,把手缩回来,揉了揉痒痒的手心,耳尖有些红:“那就依你的,就叫任参吧!”
从那天后,两人的关系像是更近了些。比如易晚风终于不再动不动就想自杀了,易晚风会教任参认字,会给他讲各种鬼怪陆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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