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易晚风的字,苍劲有力,一个个工整又不失潇洒的味道。任参觉得这样的字很好看,想让易晚风写一下自己的名字。
易晚风便提笔在宣纸上写下了任参的名字。
“再写一个你的名字。”任参说,“就写在旁边,挨在一起。”
任参怎么也忘不了当时易晚风的目光,深远又沉重,漆黑的瞳孔里像是藏着一个猛兽,恨不得将他拆之入腹。
略微往后退了半步,任参有些怂怂道:“公子,你要是饿了想吃人参你跟我说就好。”
易晚风纳闷抬眼,青丝从发间垂下,侧脸英俊好看。
任参吞了吞口水,心道这人怎么比自己还好看,正色说:“我是人参精,浑身都是宝,你要是想吃人参你就跟我说,我的头发随便扯一根就是百年人参。我可以每天拔好多根给你吃!你可不要直接吃了我,吃了我,我就不能成仙了。”
易晚风放下毛笔,眼里满是深沉,沉声问:“你就那么想成仙?”
任参点头:“这世间的精怪最终的目标都是成仙,我这颗人参自然也不能免俗。”
易晚风神色在那一刻有些复杂,不过最终他还是没有反驳什么。只是再次提笔,蘸上墨水,在宣纸旁边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林景来。
“我叫林景来,你可要记好了,以后要是想找我,就找人问扬州林家的大公子,就能寻到我了。”易晚风放下毛笔,没有看任参。
任参看着宣纸上并列在一起的两个名字,喃喃念到:“林景来,林景来,名字真好听,只是为什么我还要去找你?”
易晚风笑得格外温柔,眼里是任参看不懂的情绪:“不找最好,不找便是最好,最好成仙之前都不要找。”
任参满脸疑惑,但也没有再追问什么了,只是认真地看着宣纸上的两个名字,等墨迹干了,他就把宣纸小心地收了起来。
等人真的走了以后,任参好似终于明白为什么易晚风当时会说那番话了。现在的任参不仅想去找易晚风,还想一直和那人待在一起。
至于成不成仙,自然还是要成的。当然成仙也可以两个人一起啊,谁说的不能和人一起成仙了?
时光不知走了多少载,任参终于不再坐在门口了。每日白天,他就坐在小屋的桌子上,照着易晚风写的任参,一笔一划地临摹。
写了多少张纸任参也不记得了,只知道写到后面,他的自己已经和易晚风相差无几。
任参也不知道这人间的时间流逝,只是不想回去修炼。每次一想到自己就要离开这里,胸口就疼得厉害。不仅如此,每晚到了该睡觉的时候,他脑子里挥之不去的总是易晚风的眉眼。
就像是着了魔一般,疯狂地想这个人。
也是这时候,任参才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一日不见,思之如狂”。
可是初次尝情果的任参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就是一日比一日难受。他近万年的修行,在这些日子里一度肆意消耗,灵气在身体乱窜,他也没有分出精神去打理。
等太上老君发现任参时,这个万年的人参精硬生生把自己的修为玩掉了一半。
人参精和其他精怪不同,人参是吸取天地精华,若是想成仙必须心无杂念一心修行。若是心生杂念,修为后退,灵气混乱,最终会爆体而亡。
太上老君看见任参的时候,他已经很难受了。按照任参自己说的,他每天都想睡觉,每天都睡不着,
睡不着也就罢了,心脏还痛的不得了。可是他是人参精啊,人参精百毒不侵,本身就是天地灵宝,他怎么可能会生病?
太上老君笑:“你这是心病。”
任参好奇:“心病是什么?”
太上老君道:“你是不是每日每夜都在想那个叫做林景来的男人?”
任参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太上老君不答,又说:“你忘掉他就不会生病了。”
听到这句,任参眸子的颜色暗淡了几分,声音里多了几分自己都不曾察觉的凄凉:“可是我忘不了啊,要是能忘,我早就忘掉了。”
太上老君可不希望这颗好苗子就折在这里:“那我帮你。”
“帮我什么?”任参
太上老君:“帮你忘了他。”
任参目光一闪,半晌才说:“那我能再去见他一次吗?看完我就忘了他。”
太上老君点头:“好。”
几十年来,这是继易晚风走后任参第一次走出小屋。他想到易晚风说的那句扬州林家,便自己去了扬州城。
扬州城还像当年那样繁华,街上的甜点还是那般多,任参看着欣喜,但更多的却是忐忑。
虽然任参也不知道这忐忑因何而起,连吃糕点都不香了。再精致甜美的糕点进了嘴里,都变得索然无味。
任参索性就不吃了,付了银钱问小二,这扬州林家要怎么走。
任参出手阔绰,衣着不凡,小二只当他是哪里来的贵公子,想必是要跟林家做生意,便跟掌柜说了一声,自己带着任参去林家。
当年在客栈打杂的小二,已经升了掌柜,现在手下也管着好些人。掌柜闻声望过去,只觉得这位公子好似在哪里见过。
小二带着任参到了林府,从门口立着的两座石狮就能看出这家人声势显赫。
任参跟小二道谢,又给了他一锭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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