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锥子出现的时候四人简直快疯狂了,忍不住想一起去研究那把看起来着实复杂的瑞士军刀,在心里猜测它到底还能变出多少怪异而好用的工具来。再看到阿尔法脚下的‘脚套’出现,四人则更加激动!没谁是白痴,一下就看明白是用来保护脚的东西,只是这么简单的东西,为什么以前没有人想到,而孙志新就想到了?
“来,走两步!”孙志新很无良的窃笑。
阿尔法兴奋的一只脚上套着shòu皮靴,一只脚仍然赤脚踩在地下。试着走了两步,便又惊又喜的道:“舒服!很软还很暖和!有了这个就可以走更远的路而不怕磨脚,孙志新,你果然很厉害!”
哥本瞧得有趣,问道:“它叫什么?”
孙志新偏头想了想,本想起个很牛X的名字,最后还是放弃,笑道:“我管它叫shòu皮靴。你们也这样叫吧。”
随即将兴奋得走来走去的阿尔法拖回来,把另一脚也依法施为给套了shòu皮靴。
其实如此简版的shòu皮靴有了切割和钻孔的工具后做起来完全没任何难度,关键在于把它想出来的创意。要不然怎么说思想的一小步,是进步的一大步?有些东西明明很简单,可难就难在把它想出来,并运用到生活中去。
四人中除了塔里木,三人皆有残疾,自己做shòu皮靴不方便。孙志新便不厌其烦的给三人都做了shòu皮靴,最后才给自己做了一双。
皮靴一上脚,三人都在那里试着套着它走路,怀着尝新和试验的心情满帐蓬溜哒,齐格力甚至还走出帐蓬晃了一圈。越试越觉得这东西很好,简直是妙处多多。又想到孙志新亲自替他们做,看向孙志新的眼光便又是高兴又是感激,很是有受宠若惊的感觉。
看孙志新似乎还要亲自动手再做的意思,塔里木连忙道:“我自己来!你把那个借我用用就行。”
好吧,他其实是眼馋瑞士军刀……其心情就跟奥格拿它切肉片和布库看奥格切肉片的心情一样。
又割又钻的给自己弄了双shòu皮靴,塔里木依依不舍的把瑞士军刀还给孙志新,心里大恨整个过程太快,一会儿就结束了,让他都来不及多用两下。那看向军刀那眷恋深情的眼光,活像是情人跟野男人跑了一样痛苦。所以他连试鞋的心情都没有,反正其它的三人已经试过,足以证明了它的好处,塔里木就怔怔的看着瑞士军刀,那眼里的爱慕让孙志新觉得比纳鲁看自己时的眼光还更让人发毛。
孙志新有些受不了他这种火热的渴望眼光,一把掀开一直盖着的shòu皮,露出底下的丛林野战刀和峨嵋剑,道:“扔掉你们原来的武器,用这个!先说好哈,是借!”qiáng调那个借,又道:“借!你们的,明白?”
便只见一刀一剑躺在那里,刀作灰黑,剑闪银光;刀厚重而锐利,透着一种内敛的霸气;剑则是纤长而美丽,偏生又透着一种危险气息,两者放到一起时就静静散发着这个时代完全无法拥用的独特现代美感。浑身上下的流畅机械加工线条完美而jīng细,是致命的诱惑,又是危险的美丽,同时更是qiáng大犀利的象征。
男人对武器这种东西本身就有着一种天生的鉴赏能力,四人一眼看到那刀与剑,眼睛就再也转不开,就如同孙志新当初一眼看到它们的时候一样。那线条,那光泽,那质感,还有它们散发出来的危险气息,足可以让人痴迷。
对于把一刀一剑借出借的行为孙志新其实很肉痛,但想到野外的危险,把这两样利器jiāo由经验丰富的猎人和战斗力qiáng大的战士使用明显要比自己私藏起来好。所以他捡起刀与剑,递了出去。
人都是有亲疏远离的,刀与剑一样只有一把,优秀无比的丛林野战刀当然是给齐格力用,花哨的峨嵋剑则给了塔里木。
其实说那把峨嵋剑花哨实在是委屈了它,做为优质的工艺品,它确实是好看得过了头,像是中看不中用的银样腊枪头。但真实的情况是它的钢材用料十足上乘,是上好的不锈钢,孙志新给它开锋的时候费老了劲也没磨得多锋利,可见它的钢火之好,完全对得起它昂贵的价格。
它剑长三尺,剑厚四分之一寸,无论砍、剌都犀利得很,已经失了剑的轻灵翔动,反倒透着刀的沉重厚实。至于切和削就差多了,孙志新在河边磨得死去活来也没磨得多锋利,着实是因为材质太好,硬度惊人,韧性也超qiáng,实在是耐磨耐用,不用现代工具给它开锋而只凭手磨——难!
而那把丛林野战刀嘛,彪悍不解释,想当初在夜里黑市上买到它的时候,孙志新自己都觉得像中了六合彩兴奋得神魂颠倒,一门心思只想着如何要在乘坐jiāo通工具的时候躲过安全检察,脑子完全没空想别的。他当初走火入魔都想把它插屁。眼儿里带过安检——幸亏后来用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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