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大叔无良【完结】(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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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正在钻裤裆的泰格,布库不满的道:“哼哼,泰格族长,我家吉玛本来是要给我缝的。后来见你可怜我才让给了你,你要感谢我。”
泰格把脑袋从裤裆里拿出来,好笑的看着他,道:“是,是,是,都是你可怜我,让着我,我才有的。是吧,小新。”
误钻了裤裆的泰格让孙志新笑得抽气,直是向布库点头,布库这才满意了。
再看向纳鲁,孙志新更加想笑。那二货一看孙志新的表情就知道泰格钻裤裆的做法是错误的。看看孙志新,见他没反应,只是眉眼弯弯的一直笑,纳鲁便自作主张的也想试试裤子的穿法。他自作聪明的将裤子贴在身上,把两条裤腿往后腰绕……然后他发现孙志新脸上的笑意更厉害了,只得讪讪的把裤子从腰间解下来,笑道: “我还以为我穿对了……我发现它比系皮裙更方便一些……这两边长长的,绕过来系上就行。还是你来教怎么穿。”
孙志新qiáng忍住笑,经过两人漏dòng百出的试穿后发现史前野人类当真根本就不会穿衣服,孙志新只得自己先示范一遍。
可以想见,以纳鲁和泰格的体型缝出来的东西孙志新穿上会是什么模样,就跟小孩偷穿大人的衣服一样,袖长裤长的的看上去很搞笑。
可纳鲁和泰格的眼睛不约而同的亮了起来,孙志新在他们眼里看到了自己熟悉的情动的光芒。
纳鲁低哑着嗓音低声道:“真好看!看着就想脱掉它。”
泰格清了清嗓子,道:“看上去真像小láng,也是毛绒绒的。”
啊例?
孙志新垂头看了一眼自己,可不正是,这身过大的皮装穿在自己身上,裹着自己当真跟孙小鲁似的……
被自己雷得不像,孙志新喜欢看别人毛绒绒的会觉得很有趣,可自己毛绒绒的被别人看可就不怎么有趣。特别是那两只的眼睛盯着自己时还越来越亮,大有立即就要变身发情把自己剥光的威胁感。当即赶紧脱掉,把皮衣扔向两人,打着手势让两人学着自己的模样穿上。
纳鲁和泰格接过皮衣,做了同一个动作:脱掉自己的小皮裙。
孙志新头发都快倒竖了起来,啥意思?表演猛男秀?会教坏小孩的好不好……
猛的挥手打手势:“都给我滚蛋!自己去自己帐蓬里换,布库和奥格都在这里呢!”
却见布库和奥格茫然的看向自己,布库还问:“吉玛,我和哥哥在这里,他们就不能穿衣服?”
汗……孙志新大悟这是史前时代,人们都习惯光溜溜四处遛鸟的,连小孩也是,不习惯的只有自己而已。
不过心里再明白这点,孙志新还是受不了两个猛男在自己面前遛鸟,特别是其中一位曾经和自己OOXX过,而另一位很有可能迟早也会在一起XXOO……
霸道的赶走这两个无羞无耻的二货去自己的帐蓬换衣服,孙志新蹲在自己的帐蓬地上开始意yín这两个二货穿上这身皮衣会有多帅气。
结果……当这两人回来的时候,孙志新被雷坏了。
衣服做得很好——以第一次缝衣服的人的手艺来说,它真的好得不能再好了。没有哪只袖子过长,或是哪只裤腿过短这样的乌龙事件发生。
可是,孙志新还是错误的估计了史前野男人的qiáng壮,那身衣服好则好,就是太小,穿在那两人身上跟潜水员穿上了潜水服似的。
泰格那身还好些,他本身就生得体型健美修长,皮衣上身以后紧是了紧了点,不过倒有一种彪悍狂野的气息扑面而来。紧身的衣服衬得的他形体更加修长,宽臂窄臀的倒三角体形显得阳刚而性感,连孙志新自己看了都流口水。如果给他一幅墨镜,再给他配上一台哈雷摩托车,嘴巴上再痞气的斜叼着一根烟的话——那货便是一个浑身上下散发着危险气息,又具有致命吸引力的危险男人。
可纳鲁那身就有些夸张了,上半身勾勒出整个qiáng壮健美的胸部,连腹肌的线条都清晰可辩。那极其流畅的腰线紧实而坚韧,足以让人联想到它运动起来的活力。甚至因为太小,孙志新设计出来替代钮扣的系带都无法系到一起,露出壁垒分明的腹部肌肉块。还有那延着腹线一线下探消失在裤腰处的细密绒毛,彰显得男性的独特性感诱惑,把人的目光全引到那处让人想入非非的位置。而下半身,那层皮裤像第二层皮肤一样包裹在他腿上,把纳鲁因长年奔跑而锻炼得线条可以入画的大腿肌肉线条全凸显了出来。
过小的皮衣一上他的身,好看是好看,可就是把他衬得像出来卖肉的夜店牛郎!指不定还是价格最昂贵,作为镇店之宝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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