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大叔无良【完结】(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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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来的那帮好友还不信她当真那么水,结果中午前杀jī,该女硬是杀了那jī好几刀以后仍是让那只老母jī从手里逃脱,又从东厢追到西厢,从厨房追到厕所也没有把它杀死。好好一个聚会,被她搞得跟凶杀现场一样,满地鲜血淋漓,jī毛横飞……还是我看不过了,夺过刀后才刀起头落——整个世界突然就清静了。
于是众人侧目我那女同学——真是极品啊!
然后又觉得,好像我身边的人个个都是极品……

第185章 小麦

孙志新为什么会认得这种带壳小麦?他当然认得!
孙志新这人性子野,喜欢旅游、探险,以及一切以大自然相关的活动。走的地方多了,看的东西多了,好些都市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事物他能认得好些。就像好些人分不清麦子和蒜苗幼苗的区别,他可以;大学的同学闹出青豆是青豆,huáng豆是huáng豆,不知道青豆摘下来晒gān了就是huáng豆的笑话,他却不会。
因此一见到满地滚落的带壳麦粒,孙志新一眼就认出了这些个不得了的东西。
问题是,乌兰哈特又是怎么认得它,并把它郑重的收藏起来的?若说乌兰哈特收藏辣椒的行为孙志新还觉得能理解,那东西红艳艳的看着很可爱,会引来乌兰哈特喜欢并不是奇怪的事。就像现在的某些少数民族一样,仍有着喜欢用晒gān的gān辣椒来装扮屋子的民族风俗。
但这些麦粒怎么会被乌兰哈特郑而重之的收藏起来,孙志新有些想不通。一个总是依靠掠夺为生的部族首领会着重万分的收藏着小麦这种东西,孙志新想来想去就只有一种解释:这个时空已经有别的部族知道了小麦的用处,并在栽种和食用它,又被乌兰哈特所发现,因此抢夺了过来。至于她是留着自己吃还是打算来年种植,这个孙志新猜不到。
现在孙志新只是在想两个问题,一是假如真有懂得种植小麦食用的部族存在——历史已经证明过,懂得种植技术的群体总是更发达。那么它们在哪里?可不可以与他们jiāo往成为盟友?自己的部族就算有雪原láng加入,仍然是显得太过于弱小,再来一个更qiáng大的一些乌兰哈特只怕就要完蛋,结jiāo盟友显得很有必要。
但这个念头只在孙志新脑中闪过了一次就打住,因为跟先进的部族接触有很大的风险,落后就要挨打这个道理放到很多地方都适用,被对方吞并吃下的可能性非常之大。海风部族和猎人部族的jiāo好从概率上来说是机率很小的事,因为凭空多了一个自己两边部族才被联合到一起,两边族长是因为互相之间成为了家人才没有异心,换了其它的可不见得。谁敢说那个先前的部族就不是下一个乌兰哈特?下一个乌兰哈特也许更有野心,实力很qiáng大,可以轻易吞并掉自己这样的小部族。
明白这点,孙志新想要接触会种植小麦的那个部族的心思就淡了。
另一个问题是乌兰哈特弄来的小麦到底是哪种麦子?
或许很多人不知道小麦是怎么来的,但孙志新曾经看过一篇讲述小麦起源的文章,它把小麦的起源归结于一个有趣的谜题,谜题就在于到长时间都找不到野生的普通小麦,无法为普通小麦的杂jiāo进化论提供依据。
说起普通小麦的成因,它的形成非常有趣而微妙。小麦是个彻头彻尾的杂种,由一粒小麦、小斯卑达山羊草和方惠山羊草的基因拼凑而来——很像个杂货铺,是吧?简单的说,一粒小麦与小斯卑达山羊草先拼出一个杂jiāo种。这个杂jiāo种又因为偶然的机会进化成二粒小麦。最后再与方惠山羊草杂jiāo,就成了普通小麦。
现在孙志新就在一粒一粒小心的将洒落在地上的小麦颗粒全捡回来,认图辩认出来它到底是哪一种。
不过最后孙志新仍是失败了,他可并不是什么农学家,只认得地上的麦粒应该是更进化度很高,已经杂jiāo完成的普通小麦,却认不出来它到底是冬小麦还是chūn小麦。它们一个当年chūn种秋收,一个当年冬种来年夏收,对温度的要求差别很大。
不过孙志新不是很介意这个,他急于求证的是从乌兰哈特的遗物里得到的小麦到底是死种还是活种,如果是死种,就这点量来看,除了煮点小麦粥喝或是烤几个面包做几个馒头尝尝新鲜就没啥想头。而如果是活种——部族的机遇就来了!它甚至可以借着小麦的推动一飞冲天!
是!在乌兰哈特的遗物里能找到小麦,真是一个意外的天大惊喜!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很想把乌兰哈特的尸体从雪地里刨出来,毫不吝啬的在她脸上亲上两口。这女人真厚道!被她打了个半死不活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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