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门独院,四个人住刚好。
「兔崽子!看你往哪儿跑!」
他听到小笔大叫。
他笑。
那大孩子正跟俩小孩子一起抢鞭pào。
卤肉切完,拿出腊肠,准备炒菜。看看菜色,晚上应该挺丰富。方志兄弟晚上也要来凑热闹,那两人怎都不愿离开,只能随他们了。
他正抡着铲子翻炒,余光瞥见一只手伸向卤肉盘子,这只手缩回去,另两只小手又伸过来。
摇头:「洗手了没?」
「啊!洗了洗了!」大的抢着回答,两个小的连连附和。
再摇头,明明刚放过鞭pào,手爪子都乌黑黑的。
他将菜盛到盘子里,回头看向满嘴包着卤肉嚼得欢的小笔,伸手替他将嘴边的碎肉末摘掉。
时枫戳戳弟弟的腰眼,伸伸舌头,时璧还发怔,就被姐姐拉着出了门。
「笨蛋咧,阿爹又要和阿叔玩亲亲。」时枫皱着粉嫩的鼻子。
时璧摸摸头,跟姐姐一同坐在石阶上。
要过年了,可是这里根本不会下雪,天还是很暖和。
「阿叔说岭南什么都好就是不能堆雪人了。」
「可是,以前也没堆过雪人啊……」时璧小小声。
时枫瞥弟弟一眼,是哦。以前……
自从从原来的家搬到这个很热很热的地方,大家都跟原来不一样了。她都快忘了以前是什么样子。
只记得父亲不苟言笑,整天板着脸,母亲整日价做规矩不准这不准那。
然后,有一天,管家公公跟他们讲母亲没了,外公也没了。
她猜想大概是外公出事了,父亲也失了势,他们全家逃到穷山僻壤避难来了。
他们的家变小很多,没有仆人伺候,不用讲究那些规矩,每天饭桌上的菜也不是几十盘地端上来。
但是,也没什么不好,自从到了这里,阿爹就不是原来的父亲了。
原来天下最英俊的父亲是会笑的。
而且经常笑。
他高兴起来会背着阿叔,两手夹着她和弟弟满院乱转,他会带他们去河里抓鱼,会给他们下厨做饭,会教他们念书。
她喜欢这样的爹爹。
她也喜欢那个能管住爹爹的阿叔。
他们家阿叔最大。
男人可不知道自己女儿正在琢磨自家的父亲和叔叔,他一边捏摸着小笔的脸颊,一边琢磨着怎么做韭菜盒子。小笔毕竟在北方待了那些年,这会儿吃多了岭南菜又开始惦记饺子、烙饼了。
得把他再养胖点儿。晚上抱在怀里还是瘦骨嶙嶙。
晚上年夜饭,方志坚持带着自家媳妇儿和兄弟坐在旁边的小桌。
菜式并不复杂却色香味俱全,jī鸭鱼肉都有,方志吃着前主子时大将军亲手做的菜,心里就像敲着小鼓,屁股底下好似有钉子,怎么都坐不安稳。
那个脸色温和、时不时给身边年轻男子夹菜的俊美男人,时不时一笑,笑起来美得不似人间颜色的男人,就是京城里的冷面煞神时承运?
就是他方氏兄弟杀人谈笑间的前主子?
方志直愣愣瞧着,差点看傻了,还是他媳妇暗里戳了他一下,才醒过神,忙擦擦额头──英雄难过美人关啊,也不对,他家主子才是美人,小笔大人算不上美人吧……
小笔啃着鸭翅膀,眼里看着糖藕,心里却惦念着韭菜盒子,小枫说他爹偷偷做了不少啊。
他朝时枫眨眨眼,小姑娘甩个眼神回去──肯定有!
时叶看在眼里,暗自好笑,摸摸小笔的头:「就去弄,你吃慢点儿,留点肚子。」
「我帮你!」小笔笑瞇了眼,兴冲冲站起来。
男人忙按下他,要是这个宝贝帮忙,这晚上怕都吃不上。
「哎,这灶上的事儿还要爷们儿来做,我去就行!」方志媳妇说着便要上灶间。
她是岭南本地人,嫁给方志不久,还没到过时家,虽然听自家男人说时二爷是时大爷的心肝肉,可这亲见着,还是咂舌不已──就算宠媳妇也没这么个宠法啊!
堂堂一个爷们儿,还给下厨房做吃食,只差没直接喂到嘴里!
吃个饭还递着小眼神,时不时给摘个饭粒子,那亲热劲,她这个已婚妇人看了都脸热。她家方志算是疼人的,可也没这么……
「不用。」
时叶淡淡说了句,小笔的吃食怎么能经别人手。
方氏一怔,立时跨不出步子,那口气虽然轻淡,却自有威严,才俩字,不知怎地,她背后就有点发冷。
方志忙让媳妇坐下。尝到厉害了吧!那两位爷之间插不进任何人或物。
他们俩就是一个……一个啥来着,他挠着头,也形容不来,反正这两人,他就是他,他也就是他,就跟一个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