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类要投喂我[末世]_笙落落【完结】(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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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琛失笑,握住了她的手。

  后进来的这些人,是陈胖子和他的小弟们,这些人跑厉彦前头站着去了,陈胖子还大声说:“一、二,三!”

  话音刚落,身后那些人,齐刷刷地就给南歌鞠了个躬:“嫂子好!”

  南歌愣在了原地,厉琛也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qíng况,陈胖子笑呵呵地站直身体,双手握在一起,小跑去南歌的身边,还讨好地说:“嫂子,我是厉大哥新收的小弟,你叫我陈胖子就行,初次见面,请多关照啊。”

  陈胖子是个人jīng,厉琛就在南歌身边呢,他可不敢去握南歌的手,就弯腰对南歌憨笑。

  厉彦在身后反应过来了。自己这声嫂子都没叫出去呢,就被陈胖子给抢先了。

  说来陈胖子高兴,不光是因为南歌的qiáng大,还有厉琛很大的原因。

  毕竟他当初一意孤行,要跟着厉琛混的时候,他手下那群小弟都不怎么服。

  现在好了,都见识到了厉琛的厉害,知道他的英明神武,让这些人捡到宝贝了啊。

  厉琛这会儿也淡淡地笑着,没有阻止陈胖子管南歌叫嫂子。

  他甚至还淡淡地看了厉彦一眼,目光中含着警告:“愣着做什么,快叫人啊?”

  厉彦瞪了陈胖子一眼,走过去,把他拽到后面去了,然后对南歌道:“嫂子,我是厉彦,厉琛的亲弟弟。”

  南歌点头,还闻了闻他身上的鲜血味道,并没有厉琛的那么好闻。

  不过她现在也懂了,自己当初为什么会对他的血液qíng有独钟,因为他的异能等级最高。

  面前的这些异能者,在她看来,等级都很低,所以对她的吸引力就不大了。

  只是他们有个优势,就是队伍中的人,长得都很好看,南歌喜欢长得好看的,就也笑着和他们摆手。

  陈胖子可不愿意嫂子就这么把他给忽略了,他以后还得抱厉琛大腿呢。

  于是哪怕被挤到后面去了,陈胖子还一个劲儿地所:“听说嫂子你杀丧尸的时候,英勇无比,真是酷毙了!”

  厉彦本来以为,他利用自身的血缘和样貌优势,能让南歌很快喜欢上他呢,谁知道,南歌一听陈胖子的话,就转头去寻找陈胖子的身影了。

  南歌一直深信不疑,她很酷,但是大家都不夸她!哪怕她学宗皓轩,整日板着脸,啥丧尸的时候也gān净利落,他们还是不承认自己酷!

  结果这个叫什么……陈胖子的,真是有眼光,一眼就看出了自己的本质!

  于是南歌挤过去,兴冲冲地问陈胖子:“你真的觉得我很酷?”

  说实话,南歌要是板着脸不说话,还挺冰山美人的,现在这么眼巴巴地望着自己,那纯净的目光,让陈胖子实在是不忍心拆穿,于是他只能gān巴巴地笑了两声,昧心说着:“是啊,嫂子你最酷了。”

  南歌哈哈一笑,这笑容别人看来没什么,但是厉琛和叶邵可都震惊了。

  要知道,因为变成丧尸后,体质发生了改变,南歌很难做出太多的表qíng来。

  结果从刚刚开始,她的表qíng就这么丰富!还会大笑呢!

  厉琛隐约察觉,南歌这次进化,和以前的有了本质上的区别。

  现在南歌压根没注意到她自己,而是伸出手,在陈胖子的肩膀上拍了拍:“陈胖子,你真的很有眼光,以后你就跟着我混吧!”

  厉彦觉得他的膝盖又中了一箭,为什么嫂子不理自己,反而去理那个什么胖子!

  陈胖子可是高兴了,看看,刚见第一面,他就把南歌的大腿给抱住了,于是他的好话,不要钱地往外说:“嫂子,您竟然这么看重我,真是让我太感动了,以后我肯定听话,嫂子让我往东,我绝对不往西!”

  南歌的眼睛更亮了,瞧瞧,这才是一个小弟应该有的素质啊!

  而且把陈胖子放在自己身边,极大地满足了她的那点儿虚荣心,南歌都恨不得把他一直揣在兜里带着了。

  当然,这个想法是没办法实施的,厉琛还在呢。

  这会儿不就是,厉琛往前走了几步,用眼神示意陈胖子离南歌远点儿。

  他记得上次沈琴雅说过,十七基地的姑娘都觉得南歌特别可爱软萌,总喜欢逗她,现在好不容易有个说她厉害,说她酷的,难怪南歌会心花怒放。

  只不过呢,哄南歌高兴,那是自己要做的事qíng,这陈胖子往前掺和什么?

  陈胖子被厉琛瞪了一眼,只好悻悻地退后两步,可他在心中权衡了一下,在大哥和嫂子面前,该选谁?

  当然是选嫂子的啊!没看厉琛都听嫂子的么?

  于是陈胖子又一次被他自己的英明神武感动了。

  这会儿为了不承担厉琛的怒火,陈胖子带着他的那些小弟就告辞了。

  南歌还依依不舍地摆手:“那你记得常来啊!”

  厉琛攥了攥拳头,暗中思考,要不要找个什么理由,把陈胖子等人撵出十七基地好了。

  厉彦既然是厉琛的弟弟,兄弟之间总有些感应,他也察觉到了厉琛对陈胖子的敌意。

  于是他不敢久留,带着人也要走:“那嫂子,我们这就走了啊,有什么需要的,你只管派人叫我们去。”

  南歌现在很是享受一群人都当她小弟的感觉,真是威风八面,她一边压抑不住嘴边的笑容,一边还得故作深沉地摆手:“走吧走吧。”

  等厉彦他们走远了,队伍中还有人说:“嫂子长得可真漂亮。”

  “是啊,战力超群,听说前几天,一连杀了几万个丧尸。”

  众人都暗自反省起来。几万个啊,他们这辈子能不能杀到还是两说呢。

  秦暮烟还开玩笑地说:“你们最起码还是异能者,也顾忌一下我这个普通人的感受啊。”

  厉彦马上紧张地看着秦暮烟,发现她确实是开玩笑,才捏了捏她的脸:“我们会异能就足够了。”

  秦暮烟哈哈一笑,掩盖脸上的羞涩,小路远远地带人走过来,他们也是要去看南歌的。

  这几天北海的天气很好,沉没北海中的丧尸虽然蠢蠢yù动,也没有再围攻过基地的,给了他们喘息的时间。

  小路还给厉彦他们带了消息过来:“基地外围的电路都损毁了,沈姐想让你们帮帮忙。”

  厉彦做出了一个OK的手势:“没问题,我现在就带人去检查修复。“这会儿南歌在房间中,看别人都走了,才拉着厉琛的袖子,兴奋地说:“厉琛你刚刚看到了没有,大家都说要跟着我混呢!”

  厉琛无奈地瞥着她:“是,你最厉害,我也想跟着你混。”

  南歌诧异:“你那么厉害,为什么要跟着我?”

  其实厉琛很享受以前什么都不用考虑,只看住南歌,不让她逃跑的那段日子,于是拥住南歌:“那你到底愿不愿意让我跟着你。”

  第144章谁当领导

  南歌又开始膨胀了,空间系异能耶,敲特别敲厉害的,既然要跟着自己,那自己就勉qiáng收了他吧!

  心里想着,南歌还把这话给说出来了,厉琛慢慢地抬起她的下巴,盯着她的唇:“你说话可要算话。”

  南歌没察觉出厉琛是要做什么,只觉得那种“紧张”的qíng绪,似乎又席卷了他,她只是顺着他的话说:“我以后肯定罩着你……”

  “还要满足我。”

  “满足你!”其实南歌都没仔细听他在说什么。

  厉琛得逞地一笑:“你的身体已经彻底好了吧?”

  南歌“嗯?”了一声,刚一抬头,厉琛的脸就瞬间放大,她的唇也被吮吸住了。

  其实那天抱着南歌回来的时候,他就想这么做了,这两日来,每一刻不是在被折磨着,现在南歌身体痊愈了,他的所有痴缠,都加诸在了南歌的身上。

  自己的血对南歌有吸引力,南歌对自己,又何尝不是一种会上瘾的毒药。

  明知道她是个丧尸,明知道前路艰险,却仍旧不愿意放弃她。

  南歌没有触觉,但是她能感觉到厉琛呼吸的味道,从凛冽,变得炽热。

  她渐渐就被这炽热给感染了,也慢慢地闭上眼睛,回吻着厉琛,小路她们刚刚到,就发现南歌的门都没关,两个人在里面还旁若无人地亲吻着。

  南歌的jīng神力很敏锐,她确实知道有人来了,但是她没有推开厉琛。

  反正厉琛不是说自己是他的妻子,那夫妻两个做这种事,也是名正言顺的吧?

  小路摇了摇头,带着人又重新下楼了,一边走还幽幽地说:“大白天地nüè狗啊。”

  她身后不少人都是单身,这会儿都在想:该烧死烧死!

  十七基地在重建,下午的时候,南歌还背着唐刀,和厉琛一起去基地里面转了转。

  她来的早,对于基地的布置还是比较清楚的,于是她就自告奋勇带厉琛在里面逛。

  后来厉琛发现了,南歌记得比较深刻的,就是“女生宿舍”这种地方,用南歌的话来说,她对那些香香软软的妹子最是没有抵抗力啦。

  厉琛yīn沉下脸来,把南歌给拽走了,还在心中发誓,他以后再也不到这宿舍附近逛了,他的qíng敌真是越来越多了。

  站在基地大门口,还能看到在外层电网上,扒着一些丧尸。

  他们多是低阶的,基地中谁有空,就会出手清理一下。

  南歌往左边看了看,竟然还看到了那天自己骑的摩托。

  于是她马上对厉琛道:“咱们去外面转一转啊,我还没见到你的狂bào空间是怎么杀丧尸的呢。”

  厉琛被南歌用崇拜的目光盯着,忽然就理解,为什么收了一堆小弟,能让南歌这么高兴了。

  “好。”

  走上前去,检查了一下摩托,已经被修好了,可以骑,南歌就也坐在了厉琛的身后,搂住了他的窄腰。

  厉彦正在检查电路,厉琛就挥手:“给我们开一下门。”

  厉琛和南歌的能力都很qiáng悍,厉彦因为信任,所以也没多叮嘱。

  大门被打开,厉琛开着摩托,带着南歌就冲了出去。

  他的速度并不快,在基地周围转了一圈,南歌就用唐刀,把那些丧尸都给处理gān净。

  等开远了,南歌还感慨:“要是那天你也在就好了,我就不用把摩托开到半路再丢掉了。”

  厉琛空出一只手来,摩挲着南歌的手指:“以后咱们都这么配合。”

  “嗯嗯!”

  厉琛的摩托,一路开到了沉没北海附近,从这里望去,各种建筑,被掩埋在一片汪洋大海中,只有那些特别高的,还能露出个小尖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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