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无关 第二章:《黄昏来临》(1)
1:梦的当初那么真,为何粹成了烟尘
序
曾把思念深深埋藏,让海浪掩盖回忆。从未想过,怀念你的旋律飘尽天南地北。
曾把灵魂流放异乡,忘掉自我的所在。直到那天,我为你再唱起《黄昏来临》……
梦的当初那么真,为何碎成了烟尘?
——雷竞
在认识雷竞之前,所有故事都源起于一首网络著名歌曲《丁香花》。当初,我像所有被这首歌感动的人一样,脑海的虚无中浮现着浅紫色丁香花瓣漫天飞舞的情景。当音乐高潮响起,唱到“你听那有人在唱,那首你最爱的歌谣啊”的时候,我总在想:那个“唱歌的人”究竟是谁?
在一次车祸中,一个叫雷竞的男孩痛失了才华横溢的温柔爱人。在她罹难的那个晚上,雷哽咽着谱出了〈黄昏来临〉,之后就一直把它深深藏在脑海。
毕业的那一年,雷的一个好朋友根据他的故事写出了一首《丁香花》。很快,那悠扬的旋律传遍四方。越来越多人品味歌词,但网络上却开始充斥着越来越扭曲的故事版本。
真实的雷,却依然在人海中默默体会着情感的空白……
1、少年不识愁滋味(以下为雷竞口述整理文稿)
“我的另一个名字叫雨田,也就是一个[雷]字分开写而得来的名字。我从小就生活在校园里,这一点很像高晓松,呵呵。也许,校园生活的前半段就像我的名字笔划一样,清新而又简单。
我父亲是学校中文系的教授,研究中国现代文学,同时也是我们大学里的图书馆馆长。父亲不善言辞,生活严谨,是个典型的传统学者。母亲很慈祥,却很活泼,我常觉得我们家是因为有她才特别温暖和谐的。最让我佩服的是我的哥哥:他很有商业头脑,又勤奋自强。在我的脑海中,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在北京读大学时的情景:大冬天的,哥哥发现很多学生宁可饿着在被窝里睡觉,也不愿到食堂里吃饭。他抓住这个学生的通病,决定给这些怕冷又不愿出去吃饭的同学供应方便面。想到就做,他一个宿舍接一个宿舍的推销,每包方便面只赚一毛钱,一直坚持了几个冬天……毕业后哥哥到了美国,拿到了MBA学位。一晃眼,7年了,他终于拥有了自己的事业和家庭。我真的很佩服他。
天**自由的我在家人的呵护中长大,期间少不了受他们的教育和影响。想起来,我当初没有报考中文系,也没有和哥哥一起经商,而是走向音乐,这多少和家里的文化气氛及思维方式有关;家人的宽容、民主给了我自由的意志和善良的品格,我的创作风格也比较含蓄抒情。我一直偏爱纯净、轻盈的事物,羽毛、白云、水晶……这也是我们一家人的审美趣味。
我从小就喜欢音乐和体育。小学在体校打乒乓球,高中时当上了市少年排球队队长,参加过很多区赛、市赛。上了大学,我开始接触现代音乐。那时候,中国摇滚让我痴迷了很长一段时间。在指尖依次划过吉他的六根弦,发出高低轻重的音符那一刻,我心底就涌起一种拿着吉他征服世界的渴望。我开始弹琴、打鼓、创作词曲……开始向父亲讨教诗词和乐理,跟校外音乐同行切磋技艺的机会。记得那时候,我成了校园里唯一一个原创音乐人。音乐让我无比快乐和满足,在校四年,我参加过校内外大大小小的比赛和演出,甚至自己每年举办一次个人音乐作品演唱会。也许校园中像我这样的人真的不多吧,我的创作当时得到很多人的关注和媒体的报道。
校园里,我应该算是一个另类的人:独行、骄傲,处处带着不羁和强烈的自我优越感。我总觉得自己连走路都会带起一阵风——小女生的跟踪和尖叫更助长了我的气焰。无论在什么场合,那些满眼崇拜和倾慕的小学妹从不会令我紧张和尴尬;放纵的激情、自由的旋律,让我在她们面前毫不掩饰自我的个性。我很享受那种在众人欣赏目光下发散音乐才华的感觉!
我不敢说所有听过我唱歌的女孩都迷恋我,但说真的,那时候对我表示好感的女孩子还真不少。我也曾碍于盛情难却,和其中一位特别执著、追踪着邀请我和她见面的学妹交往。但是两个人一开始交谈就感觉非常不平等,简直是一种上级对下级的关系。对我说的每句话,她除了眨巴着天真无邪的大眼睛,用力点头,清脆而重复的说:“就是啊!”再没有其他的意见。
从此我断绝了再和崇拜者交往的念头。我不想要那些盲目的倾慕,我渴望的,是一个能真正和自己交心沟通的人,她至少应该有独立个性和思想,那样的女孩才最可爱。那时我自己心里甚至坚信,最多三封情书,一定可以把心仪的女孩约出来!不对……我根本用不着写什么傻兮兮的情书!
不可一世、年少轻狂的我,某天莫名其妙地心慌胆怯起来——那是我第一次遇见她。”
作品无关 第二章:《黄昏来临》(2)
2、星光闪动了往事,回首是你一往情深
“也许每一段感情都会有一个不可预知的开始,而每一个开始只有在真正过去之后,才会从寻常的偶然变成所谓的命中注定。
那时侯我在市里的一个酒吧担任乐队主唱兼吉他手,每天都到外面唱歌。有一天,我提着我心爱的吉他出门,并没有走平时那条从宿舍走向通往校门口的大路--时间已经接近傍晚时段了,走大路要经过好几幢教学楼,难免与一波波上自习课的学生流逆向而行。如果人流中有那些平时遇到我就大呼小叫的小女生就麻烦了,太夸张了,让人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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