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东西》[美] 安布罗斯·比尔斯 著
第一章 人们并不总是吃桌上放着的食物
在简陋的桌子边上放着_支蜡烛,一个男人正借助昏黄的烛光,看一个笔记本。这是一个旧的记事本,磨损得相当厉害了。显然,字迹也非常不清楚。无奈,这个人不时把本子凑近蜡烛,为的是看得清楚些。记事本投下的阴影笼罩了半个房间,使得许多人的脸和身子都暗淡无光。除了读记事本的那个人以外,房间里还有八个人在场。其中七个人靠着简陋的木板墙静静地坐着,纹丝不动。因为房子小,所以他们实际上坐得离桌子不远,只要一伸出胳膊,他们中的任何一位都能触摸到第八个人。这个人躺在桌子上,脸朝上,身上盖着一条床单,胳膊露在外面,他已经死了。
拿本子的这个人小声地读着,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事情发生,唯独那个死去的人无动于衷。从外面空旷的黑暗中直钻进窗户隙缝的,是旷野中各种陌生的叫声——有郊狼难以名状的长嗥声;有树上那些不知疲倦的昆虫所发出的有节奏的呜叫声;还有夜鸟的怪叫声;大甲壳虫的嗡嗡声。所有这些声音汇成了神秘的合唱,突然它们嘎然而止,似乎它们也意识到了它们的轻率。但所有这些丝毫也没有分散这群人的注意力,他们此刻不可能过分地沉醉于那些无聊的兴趣爱好上,专注的神情从他们脸上的每一条皱纹中显露出来——甚至在一支蜡烛的昏暗光线下都暴露无遗。显然,他们都是本地的农民和伐木工。
读书的这个人有点不同,人们说他老于世故。尽管从他的穿着上可以证明,他与周围的人有着某种相似之处。他的大衣在旧金山几乎是不合格的,他的鞋袜也不像个城里人,而且他的帽子放在他身旁的地板上,他是唯一一个不戴帽子的人,如果有人认为帽子仅仅是个人装饰品的话,那么,他就是不懂帽子的意义了。在相貌上,这人倒是非常讨人喜欢,当然,他有点儿严厉,虽然这种严厉可能是装出来或是磨练出来的,但是却与他为官的身分相符,因为他是一个验尸官。正是由于他这个官职,他才拿着他正在读的那个本子,这是死者的遗物之一,是在他的小木屋里找到的。而此刻的审讯就在这间小木屋里进行。
当验尸官看完以后,他就把这个本子放进他胸前的口袋里。这时门被推开了,进来了一个年轻人。显然他不是这一带的山里人,从他的衣着上看,他住在城里。他的衣服满是灰尘,显然,他是经过艰苦的旅途来参加这次审讯的。
验尸官向他点点头,其他人都没有向他致意。 “我们就在等你了,”验尸官说,“必须在今天晚上处理好这件事。”
年轻人微笑着,“对不起,让你们久等了,”他说,“我跑出去,并不是逃避你们的传讯,而是给我的报纸寄一则报道,我想回来解释报道里推测出来的内容。”
验尸官笑了。
“你给你报纸邮寄的报道内容,很可能与你在这儿发誓后要说的完全不同。”
“那,”年轻人的脸一下子红了,他激动地回答:“随你便吧。我用复写纸写,送出去一份了。我写的不是新闻报道,而是小说,因为这件事压根儿就难以置信。我发誓,我写的也是我证据的一部分。”
“但是你说这件事难以置信。”
“那跟你无关,先生,如果我发誓那也是真的。”
验尸官沉默了一会,他的眼睛朝着地板,小木屋里的人们小声地交谈着,但大多眼睛看着死尸。
不一会儿,验尸官抬起眼睛说:“我们再继续审讯吧。”
人们脱下他们的帽子,新进来的证人宣誓了。
“你叫什么名字?”验尸官问。
“威廉·哈克。”
“几岁?”
“二十七岁。”
“你认识死者哈吉·摩根吗?”
“认识。”
“他死的时候,你是否和他在一起?”
“就在他附近。”
“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的意思是,你在场的时候。”
“我来这里是邀请他去打猎和钓鱼的。当然,我的另一部分设想是了解和研究他的脾气和他的独居生活。他作为小说中的人物似乎是一个很好的典型。我有时写写小说。”
“我偶尔也读读。”
“谢谢。”
“我读的小说一般不是你写的。”
陪审团哄堂大笑。在沉闷的背景下,幽默显示了它的魅力。比如战争间隙,战士们很容易笑,在死囚行刑室里,一句笑话会出其不意地缓和一下严肃的气氛。
“有关这个人死亡的情况,”验尸官说,“你可以尽可能地使用任何笔记或备忘录。”
威廉明白验尸官的意思,他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份手稿,把它凑到蜡烛旁边,翻开来,他找到了要读的那一段。
第二章 在野燕麦地里发生的事情
“……当我们离开家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升起。我们寻找着鹌鹑,手里都拿着枪,但我们只有一条狗。摩根说,我们最好的打猎范围是在那座山后面,他用手指了指。我们打算沿着一条穿过矮丛林的小径到山对面去。山对面是一片平原,地上覆盖着厚厚的一层野燕麦。当我们走出这片矮丛林时,摩根是在我前面几码远的地方。突然,我们听到右前方的灌木丛里有动物撕打的声音,这使我们相当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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