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声称是什么,吉姆?他说他自已是一个找不到勘探土地的勘探者?”
“这并不好笑,巴特。不,这不仅仅是他声称是什么。他根本就没有声称标榜自己,只是谈谈而已。你看,他也没说自己说的是真话,他说过就完了。真是这令我感到不解。我知道这并非真实,但他说话的样子——唉,我弄不懂。”
从这里我看出他确实弄不懂。吉姆·本德尔向来措辞讲究——对此非常引以为豪。他找不准字眼,表明他心烦意乱,就好像他把响尾蛇当作了一根木棍,想把它拿起来扔入火中时一样心慌意乱。
吉姆接着说:“他穿的衣服也很滑稽。看着像银子,可又软滑得像丝绸。在夜晚居然还会发点光呢。
在黄昏时分,我把他载上了车。那真是把他捡到车上的。他那时正躺在离南大路约10英尺的地方。起初我以为是什么人把他撞了,没停车就溜了。你知道或许是因为没看清。我把他拉起来安顿在车里,就继续赶路。我还有约300英里的路要赶,不过我想可以让他在沃伦泉下车留在万斯大夫那边。可是大约5分钟后他就苏醒了,睁开眼睛,他直盯盯地看着远处,先看看汽车,又望望月亮。
“感谢上帝!”他说道:接着看看我。这一看使我大吃一惊。他长得很潇洒。不,是很英俊。
两者都不是二他不同凡响。我看他身高约6·2英尺。棕色头发,略带点真金的颜色,就像是泛红的细铜线。卷成波纹式的鬈发。前额很宽,有我的两倍。外表纤弱却给人以极其深刻的印象;眼睛是灰色的,像是蚀刻出来的铁制品,比我的要大——大多了。
他穿的那身衣服——更像是浴衣与睡裤的凑合。他手臂修长,肌肉匀称,像个印第安人;他皮肤白晰;不过被太阳晒成稍有点金褐色而不是棕褐色。
但是他不同凡响,是我见过的最潇洒的男子。我说不清,真该死!
“喂!”我说。“出事了?”
“没有,至少这次没有。”
哦,他的声音也不同凡响。这不是普普通通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风琴在说话,只是这风琴具有人的形态。
“不过也许我的头脑还没冷静下来。我进行了一次实验。告诉我今天是几号,哪一年,所有的一切,再让我想想。”他继续说道。
“怎么了——今天是1932年12月9日。”我说。
这并没使他感到满意。他一点也不喜欢这个答案。但他原先脸上歪着嘴苦笑着,现在却咯咯发笑了。
“一千多呀——”他怀旧地说。“还不至于坏到700万。我不应该抱怨。”
“700万什么?”
“年呀,”他说,口气很坚定,就像是说话算话,“我曾经尝试过一次实验。或者将要尝试,现在我得再试一次,这实验是在3059年。我刚完成了投放实验。测试那时的空间。时间——那可不是,我仍这样认为。那是空间。我感到自己被吸进了那个磁场,脱不了身。r-H481磁场,位于帕尔曼范围内,强度为935。磁场把我吸进去,而我出来了。我认为穿过太空到太阳系将要占据的位置是抄了近路。穿过较高的平面,使速度超过了光速,就把我投进了未来的星球。”
你看他并不是在对我讲话,他只是在想,想得发出了声。接着他开始意识到我的存在。
“我看不懂他们的仪器,经过700万年的进化,一切都变了。所以到我回来时稍微越过了记号。我应该属于3059年。
“但请告诉我,今年最新的科技发明是什么?”
他使我大吃一惊。我几乎未加思索就答道:“怎么,我想,是电视机。还有无线电、飞机。”
“无线电——好。他们会有仪器的。”
“可是,请问一下——你是谁?”
“喔——很抱歉,我给忘了。”他用那特有的风琴式的声音回答道。“我叫阿里斯·科·金林。你呢?”
“吉姆斯·沃特斯·本德尔。”
“沃特斯——这是什么含义?我不认识这个字。”
“怎么,这当然是个名字。你认识它干什么?”
“我明白了——看来你们是不分类别的。‘科’代表科学。”
“你是哪里人,金林先生?”
“哪里人?”他笑了,声音缓慢而柔和。
“我跨越了700万年或许更长的时间从太空中来,他们已经搞不清确切有多少年了——那些人已搞不清楚了。机器上淘汰了不需要的设施。他们弄不清楚是哪一年。但在此之前,在3059年我家在内华城。”
我就是在那时起开始认为他是个怪人。
“我是个搞实验的,”他继续道。“搞科学的,我刚才说过。我父亲也是搞科学的,不过是研究人类遗传学的。我本人做实验。他证实了他的观点后,整个世界的人起而仿照。我就是新种族中的第一个。”
“新种族——噢,神圣的命运之神——到底发生了什么——还将会发生什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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