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那些歌。我认为那些歌最能说明情况。小个子,无可救药,迷惑不解的人们处在300万年前发动的、没有知觉的、盲目的庞大机器中间——却根本不知道如何使它们停下来。他们已经死了——却不会死去了后就停止下来。
所以,我又让另一架机器复活,派给它一项任务。在将来,它将执行这项任务。
我指示它造一架机器,这机器中要具备人类失去的东西。一架具有好奇心的机器。
接着,我就想着赶快离开,返航回来。我出生在人类鼎盛时期,人类如日中天的时候。我不应属于人类的黄昏时期——这苟延残喘的奄奄一息的日光返照中。
所以我就返回了。稍微超后了一点。但回去花不了多长的时间——这次要准确无误。
“好了,这就是他说的情况。”吉姆说道,“他没对我说这是真的——对此一点也没说。他令我费力思索,甚至当我们停车加油时,我没注意到他在雷诺下了车。
“可是——他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吉姆重复道,语调非常好斗。
你知道,吉姆声称他不相信那个离奇的故事。而其实他信了;因此当他说那个陌生人不同寻常时,他总是表现得如此坚决。
不,我认为他没什么不同寻常。我想他也是活过以后会死去,或许,在31世纪的什么时候。并且我认为他也一样看到了人类的黄昏。
(王银娥 译)
想象的机器
科幻小说一直被称作想象的文学。
在三四十年代科幻小说的读者,甚至现在的一部分读者,(或某一时期的读者),最初都是对小说中的想象产生兴趣,而不是作品中的其他特性感兴趣。一个新颖奇特的观点可以获得一片盛赞,而假使是些陈词滥调,即使作者用非凡的叙述手法浓描细绘,有时也会被贬成微不足道。
在科幻小说中的人物,从来就不像在幻想小说或传统小说里那样的重要。在幻想小说中,怪异之事发生到某一个人身上,而往往是因为他是个超凡脱俗之人,除整个幻象世界外,这类经历是不会发生在每个人头上的,否则就不成其为幻想小说了。传统小说中的人物,他们独特典型的性格尤为重要。然而,在科幻小说里,人物仅作为人类的代表,勿须具备独特的癖性。这个人物越典型,他的全社会意义或者全人类的意义就越发清楚明了,广大读者也就越容易用自己的阅历去理解这个人物。
多数的科幻小说都是用罗伯特·斯科尔斯教授称作“旅人的散记,有用却粗俗”的风格写成的,某些深受尊敬的作家写作起来也会像德莱塞一样累赘。偶尔某一作家因其运用文字的精湛技巧或创作一种基调、背景或人物的能力而倍受赞赏,有时这种奖赏有点言过其实。科幻小说语言通俗、粗疏,但这类特征未必就是不足,特别是当用于表达思想的理想语言明白清楚甚至一目了然时,简练本身就不成为缺点,使用得当会更有效果。斯科尔斯接着评述道:“如果能像斯威夫特或威尔斯一样恰当得体地使用英语,科幻小说就有了足以表达的语言了。”
首先,要有想象。30年代大部分的科幻小说都是以其新奇的构思而著称的,比如:加速进化、低温实验法、具有脑细胞质的机器人、身材的缩小和亚微观人、不同于人类的星外来客、到世界尽头的时间旅行、人类受到金星人的奴役、月球上的外星人、经过长时间自感昏迷去邀游宇宙、宇宙如同一个原子、行星就像下在太阳系周围开始孵化的蛋、相互交替的世界、宇宙扩张是因为其他世界纷纷逃离地球原生质生命的污染、一个科学家因为越来越小的行星原子而萎缩、会模仿一切东西,洞察人的内心的外星人,智慧单细胞的星际殖民者退化为多细胞生物最终成为人类、反物质、圈在不可逾越的城墙中的城市,还有许多其他的内容。
这样的想象在初源于某一作家,有时是某位不属文学领域中的科学家或哲学家,尔后其他作家或以这种想象作为写作素材来构思作品,或把它作为驳斥的对象。科幻小说这座大楼就是靠大家共同建造起来的,而想象就是它的砖石。
想象故事是以F·奥尔林·特拉蒙为代表人物的,他在《惊奇》杂志里获得“思维变异”的称号。他深知读者的内心,催促作家提出配得上称之为奇思异想的构思。跟他近似的众多作家中就有威廉·菲茨杰拉德·詹金斯(1896-1975)。
詹金斯,广大科幻小说的读者更熟悉他的笔名默里·莱恩特斯,他曾有过成为一名科学家和作家的志向,却从未能读完8年级。作为一名科学家,他首先是位发明家,而且还有许多发明的专利,其中包括用于背景拍摄及特效动画的正面投射系统。他担任过各种工作,直至21岁生日那年才全身心地投入了写作。
他很早就获得了成功。他的处女作,尽管没有稿酬,却被认可接受,当时他只有13岁。17岁时他在一家名为《伶俐伙伴》的杂志里担任补白工作。不久,他就把自己的故事卖给一些通俗杂志,尤其是那家《宝库》。1919年他09第一篇科幻小说《逃亡的摩天大楼》就是在那儿发表的。以后的50年里,他的写作一直都很成功,因而赢得了“科幻作家元老”的称号,尽管他也写过许多’非科幻小说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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