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_[美] 罗伯特·海因莱因【完结】(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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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波伊斯有点儿怒形于色,但是忍住了没再说话。我猜想,博罗德本特会表示出满意和欣慰的样子;事实上他的表现并非如此。他仿佛郁郁寡欢,有点儿闷闷不乐。“好吧,”他一边表示同意,一边说:“我们就开始着手谈吧!罗伦佐,我们需要你干多长时间,现在还心中无数。我想,至多几天功夫。在这段时间里,你只要露一至两次面也就行了。每次大约一小时左右。”

  “只要给我充分的时间来研究如何扮演你们要我扮演的角色,别的问题就不大。但是你得说说大概要几天?我得通知我们的代理人。”

  “嗬!这可不行!你不能这样做。”

  “好吧,我就不去通知。那么,到底要多长时间呢?要长达一星期吗?”

  “不会超过一星期。如果那么长,我们就完蛋了。”

  “哦?!”

  “没关系。你看一天一百元金币怎么样?满意吗?”

  我迟疑了一下。想起他刚才为了急于见我,一口气就同意满足我的最低要求,现在我认为自己也应该讲点儿礼貌。钱的问题暂时放一放。“现在不要先谈这事。无疑,你给我的酬金一定会跟我的表演才能相称的。这点我很信得过你。”

  “好吧,暂且不谈也好。”博罗德本特有点儿不耐烦地转过身子。“雅克,先给发射场挂个电话。然后跟兰斯顿通话。告诉他马迪格拉斯计划开始执行了。要跟他保持密切联系。罗伦佐……”他示意要我跟他到浴室里去。他打开一只小盒子问道:“这种假货你搞得来吗?”

  他拿出来的真是“假货”,原来竟是一种非专业演员才会使用的化装用品,可价钱却特别贵。这种化装品是专门摆在柜台上向那些爱虚荣、一心想当演员的人推销的。我打量了一下那只盒子,显出有点儿厌恶的样子。“先生,你的意思是不是要我马上开始扮演?甚至连学习和研究的时间都不给?”

  “嘿,不,不,不是这个意思!我想请你把脸上化装一下,免得你离开这里时人家把你认出来,如此而已。这种可能性不是不存在的,你说是吗?”

  我生硬地回答说:“名人都怕在公共场合被别人认出来,这种精神负担是在所难免的。”可下面的一句话,我噎住了,没敢开口说出来。那就是:肯定会有不少人在公共场合认出我这大名鼎鼎的罗伦佐的。

  “是啊,所以我才叫你把脸化装一下,免得别人认出来。”说完他立刻就走开了。

  我叹了口气,察看了一下他交给我的那些儿童玩具——这些玩意儿在他看来,无疑是我的职业用品:小丑化装时用的油彩、臭气冲鼻粘假发用的胶水,以及看上去像是从玛格姨妈客厅里的地毯上折下来的绉丝茸毛。然而,连一盎司矽制的假肉都找不到,也看不到电刷子。总之,现代化的化装用品样样缺乏。不过,只要是个真正的艺术家,靠自己的天才,用上一根烧焦的火柴梗,或是在厨房里随地捡到的一些零星物品,同样能创造出奇迹。于是我把灯光调节到适当亮度,就开始进行创造性的艺术构思,看看怎样给自己化装。

  要使一张大家十分熟悉、一看就知道是谁的脸不被认出来,可以采取几种方法。最简单的一种办法就是要设法造成错觉。给一个人穿上一套制服,他的脸多半不大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你设想一下,你能把最近碰到的一个警察的脸究竟是什么样的回想出来吗?如果你下一回碰到他换穿了便服,你能把他认出来吗?按照同样一条原则,可采用另一种方法,就是用化装使脸部带上明显的特征,引人注意。例如给一个人装上一只大鼻子或酒槽鼻,破坏了他正常的外貌。这样一来,普通人看了就会给迷住,至少会把注意力集中到特殊化装的部位,而讲究礼貌的人看了就会扭过头去。但这两种人都不会注意你的脸。

  可我决定不采用这种原始的化装术。因为,照我推断,我的雇主只希望我不被人注意就可以了,而不是要人家记住我有一副怪相,从而认不出我的真面目。要真的做到这一点也并不容易;谁都可以出头露面,可要做到不叫人家注意,则要有一套真本领。因此,我需要化装出一张平淡无奇的脸相,让人看了印象淡薄,记不住。可惜的是,我天生一副贵族相,而且特别突出,也太英武俊秀。这对扮演剧中人物的演员来说,是个非常令人遗憾的缺陷。

  我父亲时常这样说:“嘿,拉里,你长得太帅啦!要是你的懒散劲儿不改,加上不务正业,混上15年,最多只能扮演个少年角色;而不幸的是你却误以为自己早已成了一名演员,最后只能落得在剧院大厅里卖糖果杂物的境地。要记住‘愚蠢’和‘漂亮’正是娱乐圈最要命的两个严重缺点。可这两点你一应俱全。”

  我父亲讲过这番话,总是越说越有气,多半是讲完就解开皮带把我狠抽一顿。这样打得我不得不开动脑筋。我父亲是个很讲究实际的心理学家。他认为,用皮带抽打屁股上的肌肉,可以把小孩子脑袋里过剩的血抽掉。尽管这种怪理论不见得站得住脚,可实践证明,对小孩子真的十分有效。不过15岁时,我已经能倒转身子四脚朝天,头顶一根松驰的钢丝,一页页、一行行地把莎士比亚和肖伯纳的警句倒背如流,或者,只需点燃一支烟,就能把观众的注意力吸引过来,真的练成了一身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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