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为救里奇死。”我说。
他看着我桌子上的镜框,镜框的纸板背部面对着他。“但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说过里奇不是你的亲生儿子?”
“是的。他的生父母不想养他。”
“这件事在两个层面上令人疑惑:父母选择了抛弃他们健康的后代,而非父母却选择了收养一个其他人的孩子。当然还有很多好人蔑视基因逻辑,选择不要孩子。没有简单的公式可以成功地描绘弗林纳人和人类在利他主义领域内的选择。你不能运用数学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我想了一会儿,当然,霍勒斯为了我和克里斯蒂交涉是利他主义的,但是这件事本身很明显和基因亲戚没有什么联系。“我猜是吧。”我说。
“但是,”霍勒斯说,“我们的朋友吕特人,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发展传统意义上的数学,所以他们从来不会为这些事情烦恼。”
“嗯,他们却使我烦恼,”我说,“这些年来,我常常会躺在床上想要理清我们的道德窘境。”一个关于不可知论者患有失眠症的笑话浮现在我脑海中:整晚清醒地躺着,思考那里是否有条狗。“我是说道德是从哪里来的?我们知道偷东西是错误的,而且——”我停顿了一下,“你的确知道这个,是吗?我是说弗林纳人也应该禁止偷盗行为吧。”
“是的,不过这个禁忌不是天生的,弗林纳人的孩子会把他们能碰到的东西都拿到手里。”
“人类的孩子也这么干。但是我们长大后就意识到偷东西是错误的。可是为什么我们会觉得它是错误的呢?如果它能提高繁殖后代的成功率,进化不是应该更加垂青于它吗?还有一件事,我们认为一夫多妻制是错误的,但是很明显我可以通过让多个女性怀孕来增加我繁殖后代的成功率。如果偷盗对于那些可以成功实施偷盗行为的人来说是一种竞争优势,而通奸,至少对于男人来说,是一个好策略,这么做可以增加他在基因库中的分量,那么为什么我们会觉得它们都是错的呢?进化应该只产生克林顿式道德——只有在被抓之后才会说对不起?”
霍勒斯的眼柄忽内忽外地挥动着,比平常的速度快得多。“我没有答案。”他说,“我们努力追寻道德问题的答案,但问题一次又一次将我们击败。人类和弗林纳人中卓越的思想家将他们的一生都用来寻找生命的意义以及道德问题的判断标准。在寻找答案的道路上,尽管累积了几个世纪的努力,但进展甚微。这些问题远远超过我们的能力,就像2+2超过吕特人的一样。”
我不相信地摇了摇头。“我仍然觉得难以置信,他们竟然不知道两个物体旁再放上两个物体就变成了四个物体。”
弗林纳人弯下三条腿上的膝盖,将身子倾向我。“他们也会因为我们无法看清道德问题的真相而觉得难以置信。”他停顿了一下,“我们的脑袋在对付大块问题时,会把它分解成可以应对的小单位。如果我们要了解行星如何围绕恒星运转,我们可以先从无数小问题入手——为什么石头会停留在地面上?为什么恒星处在恒星系的中心?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后,我们就能充满信心地回答大问题。但是道德问题和生命的意义显然是不可分的,就像细胞中的纤毛一样:没有可以单独区分开来的组件。”
“你是说一个和你我一样身为科学家,或是逻辑学家的生物,与那些能协调道德和精神问题的生物是完全不兼容的。”
“有些能同时处理好这两个问题——但他们通常通过划分来处理。科学专门负责一类问题,宗教则负责另一类。很少有人能够同时协调运用两者来处理一个问题。我们的脑子被设计成只能运用一种思维,而不是两者同时。”
我一下子想起了帕斯卡的赌局:他说,即使上帝不存在,赌他存在仍然是较为保险的。如果把赌注押在另一边,万一我们错了,他当真存在,我们将受到永远的诅咒。帕斯卡是个数学家,他有一个逻辑性的、理性的、专门对付数字的脑袋,一个人类的脑袋。他对于他自己能拥有什么样的脑袋根本没有选择权,进化给了他这样的脑袋,就像给我的一样。
但如果我能选择呢?
如果我可以牺牲一些数理运算能力去换取某些道德问题的确切答案,我会这么做吗?哪一个更重要?确切知道不同进化分支上所有动植物之间的关系,还是了解生命的意义?
霍勒斯今天的工作结束了,他忽闪着消失了,把我一个人留在了书、化石和未完成的工作之中。
我思考着临死之前所有我想最后再做一次的事。在生命的这个阶段,我意识到重复体验过去的欢乐要比寻求新的重要得多。
某些我想再做一次的事很明显:与我的妻子做爱,拥抱我的儿子,探望我的弟弟比尔。
还有些不太明显的、对我有独特意义的事。我想再去八角饭店,那儿有我最喜欢的牛排,是我向苏珊求婚的地方。是的,甚至是处在化疗带来的反胃之中,我也想再去一次。
我还想再看一遍《卡萨布兰卡》。
我想再一次看到蓝爵士赢得联赛的冠军……但我认为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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