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艾德.雷吉斯已经开始作介绍了。首先是跟他们的祖父打招呼,祖父亲了亲他们俩。接着他把
他们俩介绍给和祖父争吵的那个人。这个身体强壮的人名字叫金拿罗。至於其他人的介绍,丁姆根本是
一团迷雾。他只记得,有金发碧眼的女人穿短裤。一个留落腮胡的男人身穿工作裤和夏威夷衬衫,看起
来像个在户外生活的人。接着是一名从大学来的胖胖的年轻人,他是搞电脑的。最後是一位穿黑衣服的
男人,身体瘦削,他没有和他们俩握手,只是点点头而已。丁姆试着对周围的人们形成完整的印象。他
们注视那名金发碧眼女人的双腿,突然间他想到了那个留落腮胡的男人是谁了。
「你好像看呆了。」莉丝说道。
丁姆说道:「我认识他。」
「喔,当然喽。你只是遇见过他而已。」
「不,」丁姆说道:「我有他的书。」
那个留落腮胡的男人问道:「是什麽书,丁姆?」
「恐龙所失去的世界。」丁姆说道。
亚莉西丝暗自偷笑。「爸爸说,丁拇只想着恐龙。」她说道。
丁姆几乎没有听清楚她说的话。他在思索他对亚伦.葛兰有哪些了解。亚伦.葛兰是几名提倡恐龙
是恒温动物的理论的主要倡导者之一。他在蒙大拿州一个叫蛋丘的地方已进行大量的挖掘工作。这座山
丘之所以出名是因为许多恐龙蛋都是在那里被发现的。迄今为止,绝大部分被发现的恐龙蛋都是葛兰教
授的挖掘成果。他还是个优秀的插图画家,在自己的书中画了不少插图。
「只想着恐龙?」留着落腮胡的男人说道。「嗯,事实上,我也是一样。」
「爸爸说,恐龙真的很笨。」莉丝说。「他说丁姆应该到户外去,参加更多的体育活动。」
丁姆觉得很困窘。「我想你该走了。」他说道。
「一会儿就走。」莉丝说道。
「我觉得你太匆忙了。」
「你不认为我自己知道该怎麽做吗,丁米?」她说着便把她的双手放在她的臀部,模仿她妈妈生气
的姿态。
「听我说,」艾德.雷吉斯说。「我们为什麽不直接去游客中心,那不就可以开始参观了。」大家
开始出发。丁姆听到金拿罗对他祖父轻轻说道:「光凭这个,我可以把你宰了。」丁姆抬起头来,看到
葛兰博士走到他身边。
「你几岁了,丁姆?」
「十一岁。」
「你对恐龙产生兴趣有多久了?」葛兰问道。
丁姆吞吞吐吐地说道:「没多久,」他说道。他觉得和葛兰博士交谈令人感到紧张。「偶尔,我能
说服全家人时,我们就去博物馆,尤其是我父亲。」
「你父亲对恐龙不特别感兴趣吗?」
丁姆点点头。他告诉葛兰,他家上次去自然历史博物馆的情况。他父亲一边看骨骼一边说道:「这
骨骼很大。」
丁姆当时说道:「不,爸爸,这只算是中等的。」
「噢,我可不知道。在我看来,它已经相当大了。」
「它甚至还没有成年呢,爸爸。」
他父亲眯着眼睛看骨骼。「这是什麽?属於侏罗纪吗?」
「天哪!不,是白垩纪。」
「白垩纪?白垩纪和侏罗纪之间有什麽差别?」
「只差一亿年。」
「白垩纪比较早吗?」
「不,爸爸,侏罗纪比较早。」
「嗯,」他爸爸说着,又走了回来,「对我而言,它实在大得可怕。」他向丁姆转过身去,希望丁
姆表示同意。丁姆知道他最好还是同意父亲的看法,因此,他轻声细诏地咕哝了几句。他们继续往前走
去看另一个展览。
丁姆在一副骨骼面前||这是属於霸王龙属的雷克斯龙,地球上有史以来最大的食肉动物||站了
很长的时间,最後他父亲问道:「你在看什麽?」
「我在数椎骨。」丁姆回答道。
「椎骨?」
「尾巴部位的。」
「我知道什麽是椎骨。」他父亲有些火大地说道。他又在那里站了一会儿,然後说道:「你数它们
干麽?」
「我认为一定搞错了。霸王龙的尾巴上应该只有叁十七块椎骨,而这条尾巴上的椎骨却多得多。」
「你是打算告诉我,」他父亲说道:「自然历史博物馆有一副骨骼搞错了,我简直难以相信。」
「它的确是错了啊。」丁姆说道。
他父亲踱步朝角落的一名服务人员走去。「你刚才做了什麽啦?」他母亲问他。
「我什麽也没做,」丁姆回答道。「我只说这只恐龙有问题,就这样而已。」
他父亲带着一脸滑稽可笑的表情走了回来。当然喽,因为服务人员告诉他,霸王龙的尾巴有许多块
椎骨。
「你是怎麽知道的?」他父亲问道。
「我从书上看到的。」丁姆回答道。
「那太令人惊讶了,儿子。」他说道。他把手放在丁姆的肩上,捏了一下。「你就知道这样的东
西。你的脑袋里真的全在想恐龙啊。」
他父亲接着说,他想看电视的後半场球赛。莉丝说她也想看,因此,他们就离开了博物馆。丁姆没
有看过其他的恐龙,那就是为什麽他们要先去那里的原因。可是他们家的情况就是这样。
丁姆又纠正了一下自己,他们家的事情常常就是这样。如今,他父亲将和他母亲离婚,情况也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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