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成闷了几天,见白诺在存心躲他,自己也感觉到没趣,干脆离开那伤心之地,顺便到澳洲看看毅森和孙霞他们发展得咋样,再叫他们在青剑面前帮他求求情,让她回到他的身边。没有她在身边,他感觉到自己越来越不方便了,他的惰性越来越厉害了,几天不洗澡,他还很自然的样子。在美国的时候,莫文蔚老是逼着他去洗澡,而以前青剑总是有办法让他心甘情愿的去冲凉,即使是衣服裤子,也总是她为他准备好了让他换。而现在他几天没有换衣服却是很正常的了。他越来越想念青剑了,想她在他的怀里撒娇,不高兴的时候训得他一点儿脾气也没有,高兴的时候趁他睡熟的时候躺到他的被窝里,硬把他的胳膊当枕头。可他那时侯老是很烦她的这种行为,现在想来却是他莫大的幸福。他越来越思念她了,可他却伤害了她,想起来他就心痛,心痛的时候他就自暴自弃。每次他醒来之后发现他的胳膊被她枕了一夜而麻木的时候,他就会被她骂他是猪,谁叫他睡得这么死,胳膊麻木了都不知道,真是活该。那时侯他总是咒骂她是个不讲理的害人精,现在想起来是多么的令人甜蜜。
正当他对着湖水胡思乱想的时候,从他的身后悄悄的走近了一个人。毅风毫无发觉,那个人以高明的手法掩盖其小偷的身份,在旁边的游人没有发现的情况下把手伸向了毅风的口袋。
很轻巧的,那人的手上就多了一个钱包,钱包鼓鼓的,很显然里面装满了钱。小偷立刻喜形于色,他以很隐秘的身形开始悄悄的离开被他偷包的人,当拉开一定的距离之后,他猛然转身,发足向前狂奔起来。小偷的惯用伎俩,当他一得手,在短时间之内就会离开是非之地,否则后果不敢想象。
做小偷这样一种行业的人,通常都是一些这样的人,首先是这种人好吃懒做,当然也包括那些被逼从偷的人,这些人通常身材矮小,明抢不够实力,而且没有形成某种势力,因此这些人的脸面比那些在黑道上称王称霸的人要薄一些,偷了别人的东西又怕人发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会很没有面子,所以一得手就会马上离开,但一旦被人发现,他会以最狠的手段报复发现他们的人,这种行为也仅仅是想保留住他们最后的一点颜面。
当那个人正在欣喜着向前狂奔的时候,突然他撞到了一个人的身上,他抬头一看,立刻吓得停住了脚,面前站着的就是那个被他偷的人。
隐藏在人群里的他的几个同伙一见同伴要出事,大家赶紧往这边靠拢过来,想制造混乱以让他趁乱逃走。
“兄弟,你如果缺钱花,你可以向我借,为什么要用这么下流的手段呢?”毅风一副无精打采的用英语问道。
也不知毅风是怎么想的,当他的这个举动无疑触动了小偷们的自尊时,他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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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成了所有小偷的众矢之的,无疑成了这帮人心中的狂人,不压一压你的气势,你还不知道这个地球是怎么样转的。
那小偷眼见弟兄们已经围了过来,胆气就壮了起来,他用西班牙语大声说:“小子,你眼睛放亮一点,谁拿你什么东西了,给我滚开,小心老子揍你。”
毅风一听这小子用西班牙语跟他讲话,不由得一阵微笑,他也用西班牙语说了起来:“不会吧,这位大哥,你偷了别人的东西不说,还要打人啊。”
那帮人一看这小子死缠上了,于是相互使了个眼色,一起围了上去,对着毅风就拳打脚踢起来。不远处,围上了好多人,他们用同情的目光看着这边的毅风捂着头蹲了下去,其中已经有人悄悄的打起了电话报警。
远处传来警车声,这帮人开始四处逃散,这是他们经常用的一贯伎俩。在人们的通常思维中,像遇到这种情况,警员们总想一网就全部抓起来,但一看到他们四处逃散,还没有确定要抓谁的时候,他们已经一个个逃跑了。这帮人里面没有头儿,抓到谁谁就倒霉,往往他们利用人们的这个弱点而得以逃脱。
几个巡警围过来安慰毅风,毅风点了几下头表示感谢,突然一个闪身,他就从警察面前消失了,把那些人愣在了原地。
偷毅风东西的小偷正在暗自庆幸,今天收获肯定不小,这鼓鼓的一堆,一定有好多英镑。他喜滋滋的打开钱包,一下子愣在了街上,他拿在手上的几张钞票,豁然有一个伟人的头像。他当然不认识中国的毛泽东,但他知道这钱在这儿是流通不了的啦。
正当他愣神的时候,一个身影忽闪到他的面前。毅风看到这个小偷像个傻瓜蛋似的在看着他的人民币,几天来的郁闷心情不由得一散,忍不住打了一个哈哈。
小偷正愣神着呢,被他的笑声吓了一跳,抬头一看又是被他偷了钱包的人,心里不由得一阵哀呼,天哪,我今天是倒了什么霉了,第一次被人发现自个儿是小偷,第一次发现被偷的人还是这么难缠,第一次在这个土地上偷到的竟然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钱。看着那纸上印着一百的字样,但究竟能够买到什么东西,鬼才知道。他忍不住求饶了起来:“这位大哥,你究竟想要怎么样嘛,不就是偷了你的钱包嘛,何必要弄得天下人都知道我是小偷呢,我很没面子的兄弟,你就饶了我吧,大不了还给你。”说着把钱包还给了毅风。
“哈哈,哈哈——”毅风像个傻冒似的拿着钱包站在大街上笑了起来,引来了几个过路的人围过来看他,这个人是不是个神经病,小偷则偷偷的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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