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离儿眼睛骨碌一转,突然笑了起来,对我说道:“我正好要去买本书,跟你回家顺路,我们一起走吧!”
我迟疑了一下,然后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潘离儿在高一的女生里,也算是比较有名气的美少女了,不过叶樱是标准的清纯型,潘离儿是标准的早熟型,身材跟欧美那边的女孩子都有的一拼,说话又比较开放。我不太喜欢她这个类型的女生,可不知为什么,自从入学起,潘离儿就好像很喜欢跟我说话,也有过几次约会,不过都是大家一起出动,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有了潘离儿在身边,我就不能去开车回家了,不过明天就要期末考,我回家温习功课来来不及,也没必要把这辆就是为了放游戏机的商务车开回家。虽然说已经放弃了,但是临时抱佛脚,也好过不抱吧。
一路上潘离儿很高兴,叽叽咕咕地说起这一个月来学校的各种传闻,让我听的有点不耐烦,不知不觉的就表现到了脸上。
“王麟,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冷不丁被潘离儿问了这么一句,我下意识的回答:“没有,就是有点怕你。”
“你为什怕我?”
发觉自己说错了话,我干脆实话直说:“你看起来是很爱玩的那种女孩啦,我怕跟你太亲密会动些不该有的心思,然后很热火的时候,你再冷冰冰跟我说,我只是玩玩罢了,你居然还当真……或者我已经喜欢上别人了,你以后都不要来找我。”耸耸肩膀,我看着潘离儿,很无奈地说道:“那样我会觉得自己很衰,很倒霉。”
第七十二回 凄风冷雨的未来
换作进入恶魔岛之前,我肯定说不出来这种话,不过现在的我有勇气多了,做事情少了很多瞻前顾后的怯懦。听到我的话,潘离儿漂亮的贝齿咬着红润的嘴唇,眉头整个都皱了起来。
不得不说潘离儿是很性感的女孩子,比起叶樱那种清纯型的,有更多男孩子喜欢,这个诱人的动作,让我也不禁失神了一下,这才镇定了下来。
“跟我做朋友你又不会吃亏,男孩子不是都喜新厌旧的么,到时候抛弃我的说不定是你耶!”
“喂,潘大小姐,我们还不是那男女朋友好不好?又怎会扯到喜新厌旧,抛弃旧爱上去了?嗯,经过了一些事情……现在我不那么幼稚了,以后都会认真读书,感情的事情打算等大学毕业后再说。”
“那你打算考哪一座大学呢?”
“我们才高一,考大学还是很遥远呢。我是打算靠美术院校,不过也不知能不能过父母那一关,他们比较希望我上金融类的专业。”
潘离儿绝对不是个叫人讨厌的女生,只是跟她一起,总让我没什么安全感。我们一路结伴回家,随便的谈起人生,理想,未来,这类少年人总是很有兴趣,也总是很迷惘的话题,倒也很有些同龄人的共鸣。
在路过冷饮店的时候,我考虑到男孩子的面子,买了两罐可乐,自己开了一罐,递给身边的女孩一罐,潘离儿默默的接过来,很优雅的打开了饮料,让我突然有了一个原本不会产生的念头。
“潘离儿其实也很漂亮啊,追她一定比追叶樱成功率高罢,要是我当初选潘离儿做目标,说不定已经是男女朋友了。”
从恶魔岛回来,我的审美观念变化很大,原来喜欢叶樱那类的清纯型少女,如今似乎也对成熟型的有些兴趣,不过我在学校并非很优秀的份子,虽然我有把握在以后日子里,变成学校的风云人物,但是现在却没有什么自信,可以让我有勇气随便跟女孩子抛红杏枝。
我迅速把不良念头踢出脑海,都没注意潘离儿似乎正在挣扎着要下什么决定。在经过回家路上最大的书店,我正要跟潘离儿告别的时候,她却抢先说话了。
“让我做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噗!我一下子就喷掉了。而且不巧正好是我掉头,喝到的可乐都喷在过路的一名高大男子那看起来价值不菲的西装上。
“很抱歉,不是我没有公德心,这完全是个意外,请问您需要我赔偿新的还是要我帮忙送洗衣店,如果您不放心可以跟我回家,我保证不会跑掉那么没道德。”
被我喷到的高大男子是很少见的混血儿,体型健壮,气质轩昂,绝对是女性杀手一级的人物,听到我的道歉,他微微一笑,有些不在意地说道:“你还是学生,能够道歉就不错,赔偿就不必。我刚才听到你的小女朋友在告白,不要装作没听到,会很伤女孩子的心的。”
“这家伙怎么这么多嘴?”虽然听到不用赔偿我很高兴,但是有些问题我是真的不知该怎么面对。虽然我刚才还闪过念头,想要把追人的目标换到潘离儿身上,但是面对她的告别,我还是不知所措。
那个高大的混血男子见我还在犹豫,再次开口说道:“被女孩子告白,是男孩子一辈子也未必碰到一次的美妙经验,你要是拒绝会后悔一生的。”
“我是很后悔,喷到这种多嘴的乌鸦。”
拉着潘离儿,我立刻落荒而逃,这种话题我觉得应该是两个人讨论明白,而不是在大庭广众下表演激情戏,何况高中生谈感情还算早恋,在大街上做这些很没社会公德。
“小同学,拒绝女孩子的告白,以后可能会要你反过来告白一千次才能获得对方的答应,你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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