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腕弩?”
答乞看到那弩箭的时候诧异了一下,那是汉人才能造出来的精巧东西。射程很短,三米之外已经射不穿厚厚的皮甲。答乞见过这种东西,那是汉人女子们用来防身的东西。造价昂贵,平民百姓根本就买不起。
“顶着盾进去!笨蛋!”
答乞大声喊道。
见到那支短短的弩箭之后,答乞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腕弩几乎可以说是女子的专用防身武器,没有哪个男人会厚着脸皮用这么秀气的东西。扣在手腕上的弩机太精巧,杀伤力也低的可怜。就算面对面站着,弩箭都射不穿两层厚皮甲。
除了女人,谁会这么丢人的用这个东西来御敌?
李闲不是女人,肯定不是。这一点在过去十二年得到了强有力的证明,站着撒尿这事十岁以上的女孩子肯定没有勇气尝试。
但李闲有一个姑姑,一个叫红拂的姑姑。
一个小手段多如牛毛的女子,教一个将保命视为第一重要事的家伙,还会在乎什么女人和男人的区别吗?
所以,别说李闲不知道答乞在想什么,就算知道他也不会脸红。
第024章 你妈丢了
顶着盾牌进去的奚人武士很快又被拖了出来,在洞口留下一串血迹。
他的额头上有一个小洞,后脑上也有一个小洞。
盾牌上也是有洞的,很狭小。
奚人的盾牌是木制的,外面裹了一层厚厚的皮子,再外面还有一层毡布,就算是弯刀劈砍在上面也不会将盾牌劈开,就算是隋人两石的硬弓射出来的破甲锥也别想穿透盾牌,奚人中力气最大的武士用足力气也只是勉强能用弯刀将其刺穿一点,要知道那厚厚的毡布和皮子根本就不着力,更别说捅穿盾牌后还要捅穿一个人的头颅。
人身体上最坚硬的地方,就是头骨吧。
就在外面的奚人在诧异,一个才十四岁的少女怎么会有这么大力气将盾牌刺穿头骨刺穿的时候,山洞里的某人也在端详着手里的匕首,微微惊奇。
他临行前红拂姑姑给他的包裹里,有一柄匕首。红拂说那是一柄削铁如泥的利刃,李闲当时还开玩笑问是不是就像韦小宝的匕首一样牛叉。现在李闲终于知道这匕首有多犀利了,他咧开嘴笑,虽然没有发出声音,但放肆的一塌糊涂。
又多了一件保命的利器,他怎么会不开心。
钻进山洞里,李闲不会傻到认为奚人不会发现不了。这山洞口狭小一次只能通过一个人才是他最看重的地方,靠着他身上诸多的小手段足以保命。当然,李闲也在赌博,他赌的是男人的劣根性。
当得知一个山洞里有一个如花似玉的漂亮少女,而且这荒山野岭的你就算强暴她虐待她折磨她都不会有人管,只怕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会抵挡不住这种诱惑,都想一展雄风梅开二三四五六度也不一定。
如果是李闲自己,说不得他都会钻进来试图找个乐子。
当然,前提条件是他再大一些才好。
李闲听说过很多次人在没有退路的时候会爆发出超乎想象的抗争能力,一些平时不敢应对的危险在没有退路之后也会勇于面对。历史上不乏背水一战破釜沉舟这样的经典战例,虽然那些事听起来并不如何靠谱。经典之所以能成为经典,就是后面的人模仿的多了却几乎没有人成功。
李闲总觉得那些经典能成功,有很大运气成分在内。
他一直觉得自己运气不错,但今天显然不怎么好,不然也不会上山射个野物就会摊上这么大一坨麻烦。他是一个惜命到人神共愤地步的家伙,所以很不喜欢面对这样可能连全尸都留不下的危险。他退入山洞里当然也不是狗屎的打算背水一战破釜沉舟,而是因为这个山洞有两个出口。
他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给自己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机会?
那是英雄这类奇特生物干的事,李闲不认为自己有那个魄力。
他之所以没有立刻从山洞的另一个出口逃走,是因为他不想让外面的人知道这里还有别的出路。如果他立刻逃走的话,奚人追进山洞也会沿着另一个洞口追出去。李闲还是跑不了,所以他才留下来以一个女子的姿态抵抗的强烈一些。
真的,他甚至想捏着鼻子发出几声销魂的惊呼来着。
他在等奚人放弃耐心。
当一个香喷喷甜滋滋的诱饵摆在那里的时候,奚人总要尽力来尝试将诱饵吞下去。可是,当他们发现得到诱饵会损失很大,大到让他们不得不放弃的时候,也就是李闲准备跑路的时候了。
那个时候,应该会放火来烧吧?
李闲一边把玩着匕首一边想,奚人真歹毒,肯定会想用烟把我呛死。
是啊,某人脸皮真厚,比歹毒还厚。
第三个死在李闲手里的是一个顶着盾牌,也顶着一个隋军铁盔的奚人。但他还是死了,一点也不比前两个人慢。
他的伤口在眼睛上,一只眼球已经烂掉了,匕首从眼睛刺进去,还在眼窝中搅动了几下。眼珠已经被绞碎,还有他的脑子里也被绞的粥一样。用白色的浓稠的东西从眼窝里往外流,和血混合在一起形成一股别样残忍的颜色。
他是进到那个逐渐开阔起来的地方后,露出一只眼睛窥视的时候被李闲刺死的。至于在眼窝中搅动倒不是李闲有那么恨的心,而是这奚人武士被刺中之后下意识的握住了李闲的手。两个人争夺匕首,转啊转的,那奚人最后软软的倒了下去。
52书库推荐浏览: 知白 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