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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熊军迅速的由弓箭手和长矛手配合组成的防御阵型让李闲微微皱了皱眉头,可他却没有丝毫减速的意思。大黑马在血雨中痛快的嘶鸣着,它似乎极享受这种这种血腥的场面。披挂了一层全甲的大黑马身上几乎没有破绽,这让它肆无忌惮的展现着自己的速度。也只有如此雄骏的战马,才能在披挂了厚重的链甲后依然在速度上丝毫不逊于燕云轻骑。
大批的飞熊军溃兵被他们的袍泽射死,以至于燕云轻骑的前面出现一片空地。如果再这样高速直冲过去,轻骑将一头撞进已经呲出来獠牙的飞熊军枪阵。
“换弩!”
李闲将面甲推上去后大声下达了命令。随即,他身后的骑兵立刻挥舞起传达军令的旗帜。呼啦啦抖动的战旗后面,轻骑兵迅速的将横刀或是长槊挂好,从腰畔将连弩取了下来。
“掠过去!”
李闲将黑刀擎在右手,左手将连弩端了起来。
随着大黑马猛的改变了前进的方向,后面的轻骑兵忽的一下子往一侧闪了开去。李闲和程知节率领的两支轻骑,就好像湍急的洪水撞上一块巨石一样往两边分开,两支轻骑一左一右擦着飞熊军的枪阵掠了过去。
洪水绕过巨石,但浪花依然拍打在巨石上。
但毫无疑问的是,李闲的轻骑兵不是洪水,飞熊军的枪阵更不是巨石。
那浪花,便是数不清的激射而出的弩箭。
擦着枪阵向前疾冲的燕云轻骑,肆无忌惮的扣动着连弩的机括,肆无忌惮的将弩匣中的弩箭倾泻出去,肆无忌惮的收割着那些目瞪口呆的飞熊军士兵的生命。
这才是燕云轻骑作战的真谛,灵活,迅疾,风一样掠过,狼一样撕咬。
无论对手是谁,也会被风刃切开,被狼牙撕开,血肉模糊。
第474章 我没输
数千名飞熊军步兵组成的多排横列方阵就如同一个巨大的刺猬,长矛如丛林一样密集的探出来,哪怕是重甲骑兵撞上去也会陷进去,因为枪阵的厚度足够大,不等杀穿枪阵骑兵的速度优势就会被消磨掉,而坐在马背上的骑兵一旦失去速度优势,就会被长矛手轻而易举的戳死。
枪阵,历来就是步兵抵抗骑兵最犀利稳定的战术。
当枪阵达到一定厚度的时候,任何骑兵都不敢轻易踏进去。事实上,即便是天下致锐的燕云轻骑也一样不敢。
但不敢撞进去,不代表没有办法对付看起来磐石一样稳固的枪阵。
随着燕云轻骑队伍最前面那面烈红色的战旗猛的转向,一千多名轻骑跟在那大旗后面划出一道圆润的弧线。李闲和程知节的两支骑兵一左一右在枪阵两侧掠过,在那些飞熊军长矛手惊恐不安的视线注视中,燕云轻骑扣动了手中连弩的机括,轻骑兵在枪阵两侧二十几米左右急速驰过,弩箭暴雨一样平直迅疾的砸向飞熊军长矛手。
密集的弩箭射进枪阵中,就好像镰刀挥舞起来扫在了整齐的小麦上一样。随着弩箭不断的激射过去,飞熊军的长矛手被割倒的麦子一样一层一层的倒下来。作为正规战兵中最廉价的兵种,作为行军速度比重骑兵还要快的步兵兵种,长矛手的防御力比弓箭手还要不如。为了追求速度和灵活性,长矛手只有上半身有一层皮甲,而很多士兵连这样简单的护具都没有!
凡事都是相对性,长矛手为了追求速度和灵活,舍弃了护具。而燕云寨精骑手中的连弩做工精致,能一次连发十几支弩箭。可正因为太过于精致巧妙,在连发的基础上弩箭的力度就无法得到提升,所以在四十步之内连弩的威力可以说近乎无敌,远强于弓箭。可超过这个距离连弩的威力就会直线下降,若是超过六十步,连弩甚至射不穿长矛手身上薄薄的皮甲。
有利有弊。
燕云轻骑现在做的,就是用自己的利去攻击敌人的弊。
噗噗噗的闷响不绝于耳,那是弩箭撕开皮甲钻进人身体里发出的摩擦声。密集的羽箭无情的收割着飞熊军长矛手的生命,枪阵两侧最外面的两排士兵甚至连躲都没有地方躲,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魔鬼一样的轻骑兵放肆猖狂的杀人,不……他们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人放肆猖狂的屠杀。
最外面的长矛手被同袍挡住退路,也挡住左右,他们避无可避,逃无可逃,因为组成枪阵需要士兵保证密集排列,所以连弩射击根本没有必要刻意去瞄准,只需随意扣动机括,必然能命中目标。
最外面一排的长矛手很快就倒了下去,然后是第二排。处于方阵中的刘黑闼看着洪流一样与枪阵擦肩而过的燕云轻骑,他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他自己都没有感觉到,紧握着钢叉的手心里已经满是汗水。
被捆绑了双手押着站在刘黑闼战马前面的牛进达则一脸的骄傲自豪,虽然他明知道自己不久就会被恼羞成怒的刘黑闼杀死,但他依然骄傲自豪,甚至开心的想要放声大笑。他没有大笑,只是嘴角勾勒出一道要多得意有多得意的弧线。他嘴角上的笑意,就好像刀子一样扎在刘黑闼的心里,又好像抽在刘黑闼脸上的耳光,那么的响亮。
“你没有什么可得意的!”
刘黑闼看着牛进达说道:“就算我会败,我也会在败之前先杀了你。我想不明白的是,明知道自己就要死了,你怎么还能笑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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