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晚上工作结束了,我把测量仪器重新装起来。我们做好了上路的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出发了。两位酋长选定了同一条路,即当初塞姆带我到这个地区来时走的那条路。
在路上走了两天后,我们遇到了人。我们到了一片平坦的、长着灌木的草地上,这里能见度良好,这在西部永远是件好事——你不知道会碰上些什么人,如果能事先就看到有人走来总是好的。我们看到有四个骑手迎面而来,是白人。他们也看见了我们,便停下了,不知道该继续前进还是该躲着我们走。对白人来说,区区四个人,却碰上了三十个红种人,这可不是件愉快的事——尤其是在不知道这些印第安人来自哪个部落的情况下。可他们也看到有白人和红种人在一起,似乎使他们消除了顾虑,因为他们还是带乌按先前的方向走了。
他们的穿着像牛仔,带着长枪、刀子和左轮枪。离我们还有二十步远的时候,他们把马勒住,照习惯把枪拿到手里,做好射击准备。其中一个人向我们喊道:
“你们好,先生们!有必要动手吗?”
“你们好,先生们!”塞姆回答,“尽管把枪收起来吧!我们不想吃了你们。能告诉我们你们从哪儿来吗?”
“从老密西西比河那边来的。”
“你们要去哪儿?”
“上新墨西哥去,再从那儿去加利福尼亚。我们听说那儿需要放牛的,给的钱比我们那儿多。”
“有可能,先生。在找到这么个好地儿之前,你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我们从上面下来,要到圣路易斯去——一路上清净吗?”
“是的,至少我们没听说有什么不清净的情况;不过即使出现这种情况也用不着担心,你们的人够多的。如果这些红种先生们一直跟着你们。”
“只有这两位战士——阿帕奇人的酋长‘好太阳’和他的儿子温内图,以及他们的女儿和妹妹同我们一直在一起。”
“您说什么,先生!一位红种女士要去圣路易斯?我们可以知道你们的名字吗?”
“怎么不可以!都是光明正大的名字,用不着遮遮掩掩。我叫塞姆·霍肯斯,如果我没搞错的话。这是我的伙伴迪克·斯通和威尔·帕克;站在我旁边的是‘老铁手’,这小伙子能用一把刀捅死一头灰熊,能把最强壮的人一拳打倒在地。现在你们是不是也想说出你们的名字呢?”
“很乐意。塞姆·霍肯斯我们听说过,可惜没听说过其他几位。我叫桑特,不像你们闯荡西部的人那么有名,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牛仔罢了。”
他也说出了三个伙伴的名字,我没记;又问了几个有关道路的问题之后,他们就又上路了。他们走后,温内图问小个子塞姆:
“你为什么给他们讲得那么清楚?”
“我不该告诉他们吗?”
“是的。”
“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人家客客气气地问我们,我就得客客气气地回答——至少塞姆·霍肯斯总是这么做的。”
“我不相信这些白人的客气。他们客气,只是因为我们的人比他们多九倍。我不喜欢你告诉他们我们是什么人。”
“为什么?你觉得这会给我们带来危害吗?”
“是的。”
“怎么个危害法呢?”
“不同的方法。这些白人我不喜欢。跟你说话的那个人,眼神很不祥。”
“这我没注意。但就算是这样,对我们也没什么。他们已经走了,我们往这边,他们往那边,他们不会再回来骚扰我们的。”
“尽管如此我还是要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你们慢慢往前骑吧,为了保险起见,我得和‘老铁手’去跟那些白人一段。我得弄清楚他们是不是真的不再关心我们了。”
其他人继续前进,他和我则走上了回头路——四个陌生人走的也是我们来的那条路。必须得说,我也不喜欢那个桑特,他的三个伙伴看起来也不让人信任。可我还说不出他们到底想干什么。我自问了半天有什么能让他们感觉在我们这儿可以捞上一把;可是毫无头绪。而且就算他们有这种念头,我看他们也不大可能真的敢这么做——他们四个对我们三十七个全副武装的人。可当我就此问温内图时,他对我讲了他的疑虑。
“如果他们是窃贼,就不怕我们人多,他们不会公开向我们发起进攻,只能悄悄地跟着我们,等着他们选中的人离开人群的时刻。”
“他们会选中谁呢?他们根本不认识我们呀。”
“选他们觉得有金子的人。”
“金子?他怎么知道我们是不是带了金子、这么多人里谁有金子呢?”
“他们只要想一想,就能知道得差不离了。塞姆·霍肯斯真不谨慎,泄露给他们‘好太阳’是个酋长,要和他的孩子们去圣路易斯。他们知道这些就足够了。”
“哦,现在我知道我的印第安兄弟指的是什么了!如果印第安人要去东部,肯定需要钱。既然他们没有那种铸造的钱币,就得带金子,他们知道在哪儿能找到金子。如果他们还是酋长,当然就更知道这样的地方了,而且很可能随身带了很多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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