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我们进入了一个相当宽阔、草木蓊郁的山谷。两边的山坡下半部长着灌木,上半部是森林。它的长度可能相当于一个半小时的路程,而且笔直得可以一眼从头儿望到尾。我们在这个可爱的谷地里才走了没几步,塞姆就勒住马,专注地观察起来。
“老天啊!”他冲口而出,“它们来了!真的,没错儿,它们来了,第一批!”
“谁?”我问。
在我们的前方远远地有些黑点在缓缓移动,大约有十八到二十个。
“谁?”他一边在马鞍上兴奋地动来动去,一边重复着我的问题。“问这么一个问题,您不害臊吗?噢对了,您是个‘青角’,而且是个大个儿的!您这样的人向来大睁着眼睛什么也不看。尊敬的先生,您做做好事,猜一猜您那双好眼看着的是些什么东西!”
“猜吗?如果我不知道鹿一群不会超过十只,那我会认为它们是鹿。再考虑到距离,我得说那些野兽肯定比鹿大得多,虽然从这儿看起来很小。”
“鹿,嘿嘿嘿嘿!”他笑起来,“鹿会在这么高的地方!这就是您的高见!不过您说的另一点,倒是考虑得周全。是的,那些野兽更大,比鹿大得多。”
“哎呀,亲爱的塞姆,那该不会是野牛吧?”
“当然是野牛!它们是真正的野牛,正在迁徙,这还是我今年第一次见到它们。现在您知道了,怀特先生说对了:野牛和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让我们看见了脚印,野牛可是活生生地就在我们眼前。您有什么高见,啊?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我们得过去!”
“那自然。”
“观察它们!”
“观察?只是观察?”他惊奇地斜着眼看我。
“是啊,我还从没见过野牛,很想到那边去仔细看看。”
此时此刻我心中只充满了动物学家的兴奋,这对小个子塞姆来说简直不可理喻。他冷不了一拍手。
“看看?只是看看?就像一个小孩儿好奇地把眼睛贴在兔子窝的裂缝上偷看兔子似的!噢‘青角’,我跟您在一起可真长见识!我可是要打它们,不是观察,不是偷看,而是真正的打猎!”
“在今天这么一个星期天吗?”
我的话完全是随口说出来的,他却顿时火冒三丈,盛气凌人地训斥我道:
“您就行行好,赶快住嘴吧,先生!一个真正的牛仔看到第一批野牛,还会管什么星期天不星期天吗!这是肉啊!您听着,是肉!而且是什么样的肉啊,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一块野牛肉比古时候的神仙们吃的仙肉、神肉,或者不管它叫什么,都要好吃得多。我得弄一块牛里脊,就是把命搭上也行!风是向我们这边刮,这很好。山谷这边的坡上阳光很亮,而右边有阴影。如果我们守在那边,那些畜生们就不会过早地发现我们。来!”
他检查他的“利迪”,看两个枪膛是否一切正常,并把马率到南面的山坡那儿去。我照他的样子检查了我的猎熊枪。塞姆注意到了,马上勒住他的马问道:
“您难道也要参加,先生?”
“当然。”
“如果您不想在十分钟之内被碾成肉泥,就最好还是算了吧!一只野牛可不是一只金丝雀,人可以让它站在手指上唱歌。在您敢于同这样危险的野兽较量之前,这大岩山的风风雨雨您还得多经历几次。”
“可是我要……”
“别说了,听我的!”他用一种从没对我用过的语气打断我的话,“我可不想为您的性命负责任。您在这儿会被死神一口吞下去。以后您想什么时候干再干吧,现在我可决不容许您违抗我!”
若不是我们之间关系不错,我肯定会回他几句厉害的。但现在,我默默地把马骑到他身后森林边缘的阴影里,他则用和缓了一些的口气解释道:
“照我看,一共有二十头牛。要是有千百头牛横扫草原,那您就看吧!我曾经遇到过一万头以上的牛群。它们是印第安人的食粮,可白人把它们抢走了。印第安人知道爱惜这种野兽,因为它使他们有的吃;他们需要多少,就打多少。可是白人见了数不清的牛都要发疯了,就像一头猛兽,吃饱之后还要杀死更多猎物——只是为了看到流血。再这样下去,就不会再有野牛,用不了多久,也就没有印第安人了!真可惜啊!对野马来说也一样,过去的马群,一群有上千只,现在如果能有幸看到上百匹的一群,你就会乐坏了。”
这时我们到了离牛群四百来步的地方,它们还不曾发现我们,霍肯斯勒住了马。牛群沿着山谷缓缓上行,埋头吃草。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头老公牛,它那庞大的个头儿真令我吃惊,身高肯定超过两米,身长肯定超过三米。那时我还不会推断一头野牛的体重,今天我可以说,这头牛可能重达一千五百公斤,它长了多少肉和骨头啊!它跳到了一个泥潭里,在里面惬意地打起滚儿来。
“这是头牛,”塞姆耳语道,“一群里最危险的一头。谁要和它打架,得事先写好遗嘱。我打右边后头那头小母牛。注意看我把子弹打到它哪个地方!从肩叶后面斜着打进心脏,这样最好,除了打眼睛,这是最有把握的打法。但射眼睛不是猎人的做法,没有一个聪明人会从正面打野牛的。您呆在这儿,带着马藏在灌木丛里!如果它们看见我,要逃跑,就会从这里经过。在我回来或者叫您之前,您可千万别离开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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