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克斯翻了一下记录本。“只穿着袜子。”
“好,这表明嫌疑犯穿上被害人的鞋子,自作聪明地走到梯子那里,又折了回来。”
“如果他不是从梯子上下来的,他又是怎么走到埋尸地点的呢?”
“他带着那个人从铁轨上自己走过来,大概是从北边方向。”
“不论哪个方向都没有别的通往街区的阶梯呀。”
“但是有和铁轨并行的隧道。”莱姆继续说。“它们与十一大街边一些旧仓库的地下室相连。禁酒时期有个名叫欧内?马丁的歹徒挖通了地下室和隧道,通过这条渠道把私酒偷偷搬上纽约中央列车,运往奥尔巴尼和布里奇波特。”
“但为什么不把被害人就近埋在隧道旁,为什么要冒着被人看见的危险把那家伙拖到高架桥下?”
莱姆现在有点不耐烦了。“你还不明白他想要告诉我们什么吗?”
班克斯张嘴想要说什么,但还是摇了摇头。
“他就是要把尸体放在能看得见的地方,”莱姆说:“他希望有人发现它,所以才把那只手露在外面。他在向我们挥手,吸引我们的注意。很抱歉,你只有一名不明嫌疑犯,但他的聪明程度足以抵过两个人。在现场附近一定有一道暗门通往隧道,快去那里采集指纹。这可能没什么用,但你们还是得赶快这样做。你们知道这个案子的分量,尤其是当报纸开始大肆报导时……好了,两位先生,祝你们好运。现在,就对不起了。莱昂?”
“是?”
“别忘了第一犯罪现场。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得找到它,而且要快。”
“谢谢,林肯。别忘了看那份报告。”
莱姆说他当然会读,但他们从他的脸色看得出他在撒谎。完全是谎言。
在莱姆遇到过的医生中,这位医生对病人的态度最好。而如果要论起对这一点的体验,林肯?莱姆无疑最有发言权。他曾经统计过,在过去的三年半里,他看过七十八位拥有学位、正式执业的医生。
“视野不错。”伯格望着窗外说。
“很美,是吧?”
由于病床高度的局限,除了笼罩在中央公园上方乌蒙蒙的天空外,实际上莱姆什么也看不到。自从两年半以前他从康复医院搬到这里来之后,那片天空——还有那两只鸟——就构成了他视野的基本元素。大多数时间,他都是把百叶窗阖上的。
汤玛士正忙着为他的老板做按摩。这种运动有助于莱姆保持肺部的清洁。然后还要为膀胱导尿,这工作每隔五六小时就要做一次。在脊髓受伤后,膀胱的括约肌可能出现两种情况,或者完全打开,或者完全关闭。莱姆还算幸运,他的情况是完全关闭,这意味着一天只需要四次由别人帮忙,用导尿器和润滑液打开那不肯合作的输尿管就可以了。
伯格医生在一旁看着这些程序的进行,莱姆也习以为常,对失去隐私权并不介意。对残疾人士而言,体面是最早失去的东西之一。有时在清洗、排泄和检查过程中,一不留意,就会让身体的隐秘部位走光,而病情严重的残疾者、真正的残疾者,以及具有男子汉气概的残疾者,都不会因此而介意。在莱姆待过的第一家康复中心,每当有病人外出参加聚会或准备赴约,所有的病友都会驾着轮椅聚到他床边,检查这位病人的排尿量,这是外出约会成功与否的晴雨表。莱姆有一次就赢得他的残疾朋友们的高度赞扬,因为他憋储的尿量达到了惊人的1430毫升。
他对伯格说:“你看看窗台,医生。我有我的守护天使。”
“哦,是老鹰吗?”
“是游隼。通常它们会栖息在更高一点的地方,我也不知道它们为什么要选择与我为邻。”
伯格瞄了那两只鸟几眼,转身离开窗边,让窗帘垂掩着。那个鸟窝引不起他的兴趣。他身材并不高大,但看上去很匀称,莱姆猜测,他一定是个长跑爱好者。他大约快五十岁了,但满头的黑发,看不到一丝灰白的痕迹。而他的长相也帅得像电视台的新闻主持人。
“这张床挺棒。”
“你喜欢吗?”
这是一张克林斯顿牌气垫治疗床,一个长方形的大家伙。它有气流支撑的床垫,里面有将近一吨表面涂硅的玻璃珠。加过压的气体充斥在玻璃珠之间,支撑起莱姆的身体。如果他的身体还有知觉的话,他会感到自己好像漂浮在空中。
伯格轻啜了一口咖啡。那是莱姆吩咐汤玛士准备的。在端来咖啡的时候,汤玛士转动着眼珠,低声对莱姆说了一句:“我们怎么突然变得有礼貌了?”才转身离开。
医生问莱姆:“你对我说过,你是个警察。”
“是的,我在纽约市警察局负责刑事鉴证工作。”
“你是被枪击受的伤?”
“不是,是在搜查一个犯罪现场的时候。有几名工人在地铁车站的工地上发现一具尸体。那是一个年轻的巡警,已经失踪了六个月——有一个连环杀手专门射杀警察。我奉命一个人到案发现场工作,在搜查过程中一根柱子塌了下来。我被埋了四个小时。”
“真的有人到处谋杀警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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