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必须回林肯?莱姆住的地方报告,我们全在那里工作。”她想起那把锯子,又冷冷地加上一句:“实际上,是在莱姆的卧房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指挥所。”
“用平民的卧房当指挥所?”
“我很希望你能帮忙,长官。这次调动我已经等了很长时间。”
“锯下她的手?我的老天。”
她起身走向房门,来到外面的走廊上。这里很快就会成为她新的工作地点。出乎她意料的是,那种释然的感觉居然过了好一会儿才出现。
他站在深绿色的玻璃窗前,望着街对面空地上的一群野狗。
他待在这座老房子的一楼。这是一幢兴建于19世纪初联邦时期的大理石建筑物,周围都是空地和出租公寓,有的已经废弃,有的还有房客居住,但绝大多数是擅自入住的。这座老房子也已经空了好多年了。
集骨者拿起一张刚才用过的粗砂纸,继续摩擦。他低头看看手中的杰作,然后又抬头望向窗外。
他的手准确地做着圆周运动,小小的砂纸发出轻轻的声音。嘘嘘嘘、嘘嘘嘘……就像一个母亲在轻哄孩子入睡。
十年前,在纽约还充满希望的时期,有位狂热的艺术家搬来这里。他把这座潮湿阴冷的二层楼房塞满了破烂生锈的古董。熟铁制成的栅栏、大块的花冠模子、裂成一道道的彩饰玻璃、以及蚀迹斑斑的圆柱。在老灰泥墙上还留有这位艺术家未完成的作品,有工人、小孩,也有焦虑不安的恋人。一张张浑圆、毫无表情的面孔茫然地对视着,仿佛灵魂已经被人从他们平滑的身体中抽走。
这位艺术家从未取得成功,甚至在他为刺激市场使出最后一招极端手段——自我了断之后,也没有引起任何轰动。最终,做为债务抵押,银行接收了这栋建筑。
嘘嘘嘘……
集骨者去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这里,立刻知道这就是他要住的地方。当然,这里的荒芜破败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是他选中这里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还有另外一个更诱人、更隐秘的原因:对街的空地。在多年前的一次挖掘工作中,挖掘机从地表下面翻出一堆人骨,才发现这里曾经是这座城市的一个老坟场。报上说,这里埋葬的可能不止是南北战争和殖民时期的纽约居民,甚至可能有更早的马纳提和勒那佩印地安人。
他把刚才用粗砂纸打磨过的东西放在一旁——那是一块构造复杂的腕骨。随后他又拿起一块手腕骨,这是他在昨晚出发去肯尼迪机场寻找第一个猎物之前,才小心翼翼地从桡骨和尺骨之间分离下来的。它已经被晾了一个星期,大部分肌肉都不见了,但还是要花费一番工夫,才能把骨头上细小的筋节剔除干净。在剥离它们的时候,骨头会轻轻发出“啪嗒”一响,就像鱼儿跃出湖面的声音。
警察的表现比他预料的要好得多。他看着他们沿着珍珠街搜寻,还在纳闷他们是否真的领悟到他把从机场挟持来的女人藏在哪里时,他们就全都冲向正确的房子。这让他十分惊讶。他原以为他们至少要等到出现两三名受害者后,才会注意到他刻意留下的线索。当然,他们来不及救她,但也只差一点点。如果再提早一两分钟,结局就可能完全不同。
就像生命中的许多事情一样。
舟骨、月骨、钩骨、头状骨……这些像希腊迷环般相互纠缠的骨头,在他强有力的手指下一一分开。他剔掉骨头上残存的肌肉和筋腱,选了一块最大的多角骨——拇指基部的骨头,又开始砂磨起来。
嘘嘘嘘……嘘嘘嘘……
第27节:只有八个
当他再次把目光投向窗外时,集骨者不由得眯起了眼睛,他仿佛看到一个人站在老坟场边。这一定是他的想象,因为那个人戴着一顶硬呢圆顶礼帽,身穿深黄色华达呢长袍。他把一束黑玫瑰放在坟墓旁,然后转身离开,躲过街上的马匹和马车,走上运河街那道跨越池塘的优美拱桥。他探访的人是谁?父母?兄弟?还是死于肺病或在最近这场肆虐城市的恐怖瘟疫中丧生的亲人?
最近?
不,当然不是最近。他的意思是——一百年前。
他眯眼又望了一遍。虽然刚才的景象就像血和肉一样真实,但这次他已经看不到马匹和马车,也看不到那个戴硬呢圆顶礼帽的男人了。
无论它们如何真实。
嘘嘘嘘……嘘嘘嘘……
过去又再次侵入了。他看得见以前发生的事,看得见此后发生的事,就像发生在现在一样。他可以控制它,他知道他能。
但在他望向窗外时,他认识到根本无所谓过去和未来,对他而言没有。他在时间中前后漂游穿梭,一天、五年、一百年或两百年,就像风起之日的一片枯叶。
他看了一眼手表。该出发了。
把骨头放在壁炉上,他仔细地洗了手,像手术前的外科医生。然后又花了五分钟时间,用粘毛滚筒滚过衣服,粘起任何骨灰、泥土和毛发,粘起所有可能招致警察找上他的东西。
他经过那幅身穿沾血的白围裙的圆脸屠夫的未完成画像,走进车库。集骨者走向那辆出租车,但又突然改变了主意。不可预期是最好的防御。这次他要换一种交通工具……那辆福特轿车。他发动轿车,开上大街,然后关上身后的车库大门,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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