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根本没在听我说,戴瑞。我就算在睡梦中都能把美国法典倒背如流,不需要你来帮我找借口。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我们打算接手这个案子,该用什么方式告诉他们,而不会伤了和气。请不要忘了,即使我们抓住了嫌疑犯,下一步我们还得和纽约市警察局合作。就算我能,我也不想让我们老大和他们的老大干仗,任何时候都不想。莱昂?塞利托在经办这个案子,他是个好人。”
“就凭一个中级警探?”戴瑞用鼻子哼了一声,取下夹在耳根后面的香烟,放到鼻孔下深深地嗅了几下。
“吉姆?鲍林负责管辖。”
戴瑞朝后退了两步,嘲弄地装出一副惊恐的表情。“鲍林?小阿道夫?那个‘你有权保持沉默因为我会把你狗娘养的脑袋打爆’的鲍林?就是他?”
助理特派员没有搭理他,只是说:“塞利托很优秀,是个真正的工作狂,我和他合作办过两起案件。”
“那个嫌疑犯到处抓人,任何人都敢打赌说他正准备干一票更大的事。”
“什么意思?”
“现在城里到处都是会议代表,有国会议员,有各国首脑。我想,他现在抓去的那些人质,只是供他练手用的。”
“你没来向我报告,就去找行动部门的人谈过?”
“那是我嗅到的。”戴瑞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瘦长的鼻子。
助理特派员从他那张刮得干干净净、一副标准的领导长相的脸上吁出一口气。“谁是可靠情报来源?”
戴瑞不能说他把那个影子男人视作可靠情报来源,因为这太像达希尔?哈米特小说中的情节了。在他的笔下,绝大部分情报都来自于精瘦矮小的家伙,各个骨瘦如柴、面目可憎。这和那个影子男人太像了。
“他只是一个小角色,”戴瑞承认道:“但提供给他消息的人,那个杰瑞,他的话就很可靠了。”
“我知道你想干嘛,弗雷德,我能理解。”助理特派员带着同情的口气对他说。因为他完全明白戴瑞这项请求背后的含义。
还是孩子的时候,生长在布鲁克林区的戴瑞就一心想成为一名警察。不管是哪一种警察,他都愿意把每天的二十四小时完全投入。然而,在加入联邦调查局后不久,他发现自己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卧底。
戴瑞和托比?多里托搭档——后者既是他的好帮手,也是他的护卫天使。这些年来,经由他们的情报被送进监牢的犯人多得简直数不清,全部刑期加在一起已接近一千年。(他有一次和搭档开玩笑说:“托比,他们应该称呼我们‘千年小组’。”)戴瑞的成功来自于他的绰号:变色龙。在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时间里,他可以刚在哈莱姆区破不经风的贫民窟里扮演完一个白痴无脑的傻蛋,转眼又以海地来的权贵人物的身份,出现在巴拿马人的聚会上,胸前斜佩着完美得无可挑剔的红色缎带,一口地道的海地口音。他们两人经常被借调给烟酒枪械局和药品管制局,偶尔纽约市警察局也会请他们帮忙。他们的特长是查缉毒品和枪械,虽然他们很少直接介入货物的交易买卖。
讽刺的是,从事卧底工作的人表现得越出色,退休得越早。消息一传开,那些黑帮老大、那些值得长期追踪的罪犯,立刻就变得像狐狸一样难以对付。多里托和戴瑞发现他们在这一行里的实战机会越来越少,而更多地是做一些信息分析工作,或其他卧底的中间人。然而,这不是戴瑞感兴趣的选择,只有走上街头才能让他感到兴奋激动。他仍然是局里最经常外出办案的探员。但他从来没有动过申请调动的念头。
直到两年前——纽约一个温暖的四月早晨,戴瑞正打算离开办公室,赶往勒瓜迪亚机场搭乘飞机,却接到调查局副局长从华盛顿打来的电话。FBI是个等级制度森严的机构,戴瑞一时搞不明白为什么这位大人物会亲自打电话找他,直到他听见副局长以沉郁的语调告诉他:托比?多里托和一名来自曼哈顿的助理检查官,那天早晨已经先期抵达俄克拉荷马城的联邦政府大楼一层,准备出席一场在那里举行的法院听证会,而那里也正是戴瑞正要赶往的地方。(1995年4月19日,俄克拉荷马城联邦政府大楼遭到恐怖分子汽车炸弹的攻击,当场死亡一百六十八人,是当时美国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恐怖主义事件。——译者)
第40节:这是它们的天性
第二天,他们的尸体就被运送回纽约。
也就在同一天,戴瑞填写了生平第一份调职申请书,要求调到局里的反恐部门。
在弗雷德?戴瑞眼里,炸弹是罪中之罪。在没人看到的时候,他总爱阅读政治和哲学类书籍。他相信美国人的本质是充满贪婪和欲望的,从华尔街到国会山,这种品质无处不在,它是激励美国人不断进取的动力源泉。如果有人为此而逾越了法律的界限,戴瑞会毫不犹豫地将他们绳之以法,但他这么做完全不是出自个人仇恨。但是那些为了个人信仰而滥杀无辜的暴徒——妈的,他们甚至连还搞不清该信仰什么的小孩都杀——天啊,简直就是插在这个国家心脏里的一把利剑。在托比的葬礼结束后,坐在他位于布鲁克林区空荡荡的两室公寓里,戴瑞暗下决心,这就是他应该全力投入消灭的那种犯罪。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杰佛瑞·迪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