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再次拔出手枪,伏下身体。“他在这里。”她躲到一根柱子背后,低声说。
“你说什么?”莱姆问。
“他回来了。地上本来有不少死老鼠,现在全不见了。”
她听见莱姆的大笑声。
“不,艾米莉亚,老鼠的尸体是被它们的同伴搬走的。”
“它们的同伴?”
“在哈莱姆曾发生过一个案例。死者被肢解、分尸,很多骨头被分散藏匿到尸身的周围,很大的一个圈子:头骨弃置在油筒里,脚趾盖在一堆树叶下面……这个案子让全城一片哗然,报纸也大肆渲染,纷纷猜测是邪教组织或连环杀手做下的案子。你知道最后我们发现凶手是谁吗?”
“不知道。”她生硬地说。
“是死者自己。他是自杀的。是浣熊、老鼠、松鼠等动物把尸体搞成这个样子。像收集纪念品一样,没人知道为什么,但它们就喜欢这么做。好了,你现在在哪里?”
“在进入坑道的斜坡下面。”
“你看到什么?”
“一条较宽的主坑道,两条分支坑道,要窄一点。顶部很平坦,用一根根木柱支撑。柱子很旧,有的都开裂了。地面是水泥地,有年头了,上面覆满了尘土。”
“有牲畜粪便吗?”
“看起来很像。在坑道的中央,我的正前方,就是绑她的那根木柱。”
“有窗户吗?”
“没有,也没有门。”她顺着那条较宽的坑道望去,地面一直向内延伸,消失在无边的黑暗中,一股强烈的绝望感向她袭来。“这地方太大了,根本不可能查得完。”
“艾米莉亚,放松点。”
“我没办法在这里找到任何东西。”
“我知道工作量看起来大得吓人,但只要记住,只有三类证物是我们所关心的:物品、和人体有关的东西,以及人物留下的痕迹。就这么多。如果你这么想的话,就不会太沮丧了。”
说的倒轻巧。
“还有,现场并不像它看起来的那么大,只要集中在他们经过的地方就行了。你现在走向那根柱子。”
莎克丝向前走去,两眼注视着地面。
卤素灯的光亮很强,但也把物体的阴影拉得更长,显露出至少十几个嫌疑犯可能藏身的地方,她的脊梁骨忍不住一阵阵地发凉。靠近点,林肯,她不情愿地想。没错,我讨厌你,不过我现在需要听到你的声音,哪怕是呼吸之类的声音都行。
她停住脚,用珀利灯照过地面。
“那里都被扫过了吗?”莱姆问。
“是的,和以前一样。”
尽管隔着运动胸罩和内衣,身上的防弹衣还是不时摩擦她的胸部。坑道里的温度几乎和外面一样,热得人难以忍受。她的皮肤传来一阵阵刺痒,她真想把手伸到防弹背心里好好挠一挠。
“我走到木柱旁了。”
“先把附近地面的碎屑吸起来。”
莎克丝开动小吸尘器。她痛恨吸尘器的噪音,它会把所有的响动——悄悄靠近的脚步声、手枪扳机声、刀子出鞘声……都掩盖住。她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回头望向身后,不停地伸手摸向手枪,差点把吸尘器都掉到地上。
莎克丝望着莫娜莉躺过的尘土地上留下的印迹。我就是他。我正把她拖过来。她用脚踢我。我踉跄着……
莫娜莉只可能从一个方向踢过来,背离斜坡的方向。据她说,嫌疑犯没有摔倒,这表明他一定两脚站得好好的。莎克丝往阴暗处走了一两步。
“有了!”莎克丝喊了起来。
“发现什么了?告诉我。”
“脚印,他漏了两个脚印没扫掉。”
“不是那女孩的吗?”
“不是。她穿的是跑鞋,而这鞋底是全平的,像是礼鞋。两个很棒的脚印,我们可以知道他穿几号鞋了。”
“不,鞋印告诉不了我们这个。鞋底可能比鞋子上面部分大,也可能比上面小。”不过它可以告诉我们一些别的东西。在勘验工具箱里有一台电子印像机,是个带有一根棍棒的小盒子,下面还有几张醋酸盐纸。把纸打开,将醋酸盐撒在脚印上,然后用那根棍棒滚过去。”
她找到那个设备,把脚印拓印了两份,小心翼翼地装进一个纸袋中。
莎克丝又走回木柱。“这里有一根从扫帚上掉下来的麦秸杆。”
“从哪里?”
“对不起,”莎克丝马上改口:“我们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这里有一根麦秸杆,我正在把它捡起来装进证物袋。”
她用铅笔当筷子,熟练地夹起证物。嗨,林肯,你这个混蛋,你知道我一摆脱这该死的现场鉴证工作要去哪儿庆祝吗?我要去中国渡假!
紧急应变小组的卤素灯照不到莫娜莉曾逃进的那条分支坑道,莎克丝在光线明暗交界的地方踟躇了一下,才迈步走进阴暗的一边,用手电筒的光束照亮她前方的地面。
“说话,艾米莉亚。”
“没什么发现。他连这里也扫过了。天啊,他每一点都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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