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夫卡《地dòng》
我的博客第一篇文章,竟然是卡夫卡的小说《地dòng》的开头。我立刻从我不多的藏书中,找到了那本《卡夫卡小说集》,翻到小说《地dòng》的那一页。半年前醒来之后,就在我的房间里发现了这本书,但不再记得书里的内容,便在几个月前重读了一遍。
《地dòng》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写于卡夫卡去世之前,那时默默无闻的作者暂住在柏林,还未写完《地dòng》就病重离开人世。小说里的“我”不过是一只小动物,行将就木地居住在地dòng中,日夜提防天敌入侵——我明白了博客名字的意义,我的生活就是藏在地dòng里。
接下来的文章全是些生活琐事,比如博客第二篇——
“上班已经两年时间了,我早已失去了刚开始的热qíng,整天都必须看着老板、同事、客户们的脸色,我就像僵尸一样不能露出自己真正的表qíng——我讨厌他们,讨厌他们每一个人,但我被迫面带微笑地看着他们,即便心里充满了委屈,即便偷偷咒骂他们断子绝孙,但我还得qiáng颜欢笑,就像卖ròu的娼jì,永远戴着一副面具……”
博客第三篇——
“昨天和爸爸吵了一架,他要我坐下来和他谈心,但我根本不知道和他谈什么。前两天和大学同学通电话,他很羡慕我进入世界500qiáng的天空集团上班,而我羡慕他根本不用上班,因为他老爸是个老板,早给他准备好了将来的产业。而我的爸爸是个碌碌无为的男人,他不能给自己的家庭很好的生活,不能让他的儿子像崇拜英雄一样崇拜他……”
博客第四篇——
“我最恨的是我自己。大学毕业时给自己定下目标:二十五岁买车,二十八岁买房,二十九岁结婚,三十岁生孩子,三十五岁住进一幢别墅(最好是独栋)。然而,按照我目前上班的收入,再按照现在的房价,就算gān到四十五岁,也根本买不起房子,顶多买个卫生间。我不会让父母给我贴钱付首付,我也知道爸爸没多少积蓄。我经常站在我们写字楼下,看着那些跑车进进出出,看着车上载着的美女,香水气味随着车轮轨迹留下,我只能闻着味道发呆,真想挖个地dòng藏进去……”
接下来十几篇博文,全是些无聊的日常生活,两年前我就是一个苦闷青年,渴望买车买房过上体面人的生活,这种yù望充满着我的博客,然而现实除了失败还是失败,看不到希望在哪里。虽然是世界500qiáng企业的员工,但在光洁的白领底下,却是打肿脸充胖子的遍体鳞伤。
后背心发凉了——没错,我过去是,现在也是!一个小人物,或者说是一个小动物,像个小老鼠,永远在黑暗的地dòng里爬来爬去,等待我的只有捕鼠夹。
翻回到博客第一页,最下面一篇写于2006年9月19日,连标题带内容仅仅一句话——
“我发现自己不是平凡的人,在我的身上背负着一个使命!”
看到这里我心里一动,怎么原本生活在平凡与苦闷中的我,突然又发现自己不平凡了?是不是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qíng?赶紧往下面去看,2006年9月23日——
“没错,就是他,兰陵王,这个神奇而伟大的男人,他把一个秘密留给了我,他是一切的起点,而我则将是一切的终点。我知道我的使命,我注定将是一个‘历史的终结者’!”
什么是“历史的终结者”?眼前先是浮起阿诺德。施瓦辛格,然后被迅即擦掉,最后剩下的是一个黑色的人影,但看不清那个人的脸,究竟是不是我?
接下来的一篇写于2006年9月28日——
“昨晚,我梦到他了。难以置信,他居然长得那么美!就和传说中的一样,有一双月光般明亮的眼睛,配着微微上扬的剑眉,挺得适中的鼻梁,乌黑的发丝散在耳际,皮肤白得就像凝固的羊脂,整张脸找不到一丝一毫的瑕疵。他看到我了,对着我露出浅浅的笑容,就连嘴唇也充满了光泽。他穿着一件深色的长袍,腰际佩着一把长剑,在华丽的宫殿大厅里跳舞,让四周所有人都发出羡慕的赞叹。梦破之后,我发现自己还躺在这张小chuáng上,便绝望地哭泣了。”
显然我梦到了兰陵王。可为什么醒来以后的半年里,从来没做过这个梦?而现在的梦里,只有那片神秘的黑色湖水。
接下来的博文更让人吃惊,2006年9月30日——
“凌晨,又一次梦到他了!我的兰陵王。这个俊美无比的男子,走出他华丽的宫殿,看上去就像即将出阁的女子,那么妩媚动人又那么英姿飒慡。然而,他却穿戴上沉重的全副武装,那是著名的明光铠,两块护胸铁甲宛如镜子能照出人的容颜,远看却似妇人的双rǔ,就连盔甲都穿得那么令人销魂。他骑上一匹塞外的骏马,抓起数十斤重的铁枪,紧了紧马刺便奔向战场。所有人都被这一幕惊呆了,看似柔弱如女子的美男,却纵马提枪冲向凶恶的敌军。他的马术卓越超群,很快来到万军之前,勇敢地面对敌军大将。而如恶煞一般的敌国大将军,看到闪亮的铁甲之下,却是一个yīn柔美丽的男子,便轻蔑地大笑起来。兰陵王也报之以同样蔑视的目光,取出了一副面具戴在自己脸上,那是比地狱恶鬼更狰狞的面具,仿佛被巫师施下最毒的诅咒,让敌人吓得魂飞魄散。比面具更恐怖的是兰陵王自己,他毫无畏惧地举着铁枪,独自跃马冲入敌军阵中,一枪便刺穿敌国大将军的心脏,拔出佩剑取下首级。那些嘲笑过他的敌将们,一个个被他剁下了脑袋,几十万的敌人全都溃不成军,北齐大获全胜。兰陵王酣畅淋漓地杀光所有敌人,浑身沾满沸腾的鲜血,他的马颈上挂满人头,一个个睁着恐惧到极点的眼睛。没错,他已变成嗜血的杀人魔王,不——他就是一部机器,一部杀人的机器,杀人的机器……”
这段梦境如小说般jīng彩,我才发现自己的文笔真是不错,怎么没去当作家呢?但这篇博文充满了血腥味,杀戮到最后让人不寒而栗!
接下来的几篇博文,反复描述自己的梦,每次都会梦见兰陵王,那张俊美到极致的面容,那张狰狞凶恶的面具,还有尸横遍野的战场。
2006年10月12日——
“结束了为期四天的培训,今天从舟山的海岛归来。昨晚我在海边喝醉了酒,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现在还有些头疼。”
没错!这篇博客文章证实了陆海空所说的话——在我出事之前不久,在海岛参加公司培训的晚上,喝醉了并且酒后吐真言,泄露了一部分秘密。而这秘密究竟是什么?并最终导致了陆海空的死?
直到2006年11月1日二十三点五十五分——
“今夜,我终于见到了蓝衣社,一个让我不寒而栗的人。”
看到这儿我不禁怔了一下,“蓝衣社”是谁?让我不寒而栗的人?再看时间是11月1日的深夜,正好是我去杭州前几天。
果然,在我去杭州失踪并出事的前夕,我的博客里出现了怪异的信息,甚至有一个怪异的名字——“蓝衣社”。
来不及浮想那个穿着蓝色风衣的yīn冷背影,我看到了下一篇——也是博客的最后一篇,位于日志第一页的头条位置——
“必须做出选择,我知道一旦踏出这一步,我的人生必然会有翻天覆地的改变,很可能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这对我来说是个巨大的赌博。值得这么做吗?不,当然值得!因为现在的我一无所有,如果不踏出这一步,所有梦想永远无法实现,我永远是一个销售部的小职员,永远将被同事、客户、朋友甚至自己的父母看不起,永远无法找到一个女人来爱我,永远是一只坐在井底遥望天空的癞蛤蟆!我不能,不能去面对这样的未来!是的,我已经做出了选择,相信我自己的勇气,那才是我真正的命运。明天,就在明天!”
再看这篇博文的发表时间:2006年11月2日。
文章最后写到的“明天”,也就是我当年去杭州的那一天!仅仅两周之后就发生了严重车祸,结果在病chuáng上昏迷了一年。
最后一篇博文已显露无遗——那年那月那天那时那刻,我处于极端的矛盾之中,很可能发现了某种巨大的诱惑,将自己引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杭州,我将前往这座人间天堂的城市,去做一件极为秘密的事qíng,而这件事可能会彻底改变我悲哀的命运,得到我梦寐以求的美好未来,也可能为此而付出极大的代价甚至生命?但我无法甘于平庸,必须要去把握这个改变命运的机会,哪怕搏上自己的一切。
最终,我选择了在2006年11月3日傍晚前往杭州。
那个致命的诱惑是什么?
第四章诱惑
说来你一定不信。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信——
我的体内藏着一个幽灵。
幽灵。
一位如假包换假一赔十的幽灵先生。
2009年9月19日清晨六点三十分,肖申克州立监狱,C区58号监房。
刚才写到哪儿了?
再看一眼我的小薄子——对,那个致命的诱惑是什么?
我写得可真够快的!
这里的时间却很漫长,在美国的监狱待了整整一年,前六个月在阿尔斯兰州马丁路德市的看守所,后六个月在肖申克州立监狱。每天必须跟囚犯和狱警们说话,英语水平自然突飞猛进,甚至连字典上查不到的黑人悝语也学会了不少。辛辛苦苦学了十几年英语,却还没这一年蹲监狱管用。
“你在写什么?”
身后响起带有西班牙口音的英语,不知老马科斯什么时候醒的,居然悄无声息地在我背后站了半天,像一个老幽灵——与我同屋的狱友,或者说室友,萨拉曼卡。马科斯。
“是我的故事。”
感觉我的英语比老马科斯还要标准些。
“你的故事?全都是真的吗?”
老马科斯七十多岁,身体还非常硬朗,留着切。格瓦拉式的络腮胡,双眼像年轻人炯炯有神,酷似《老人与海》里的渔夫圣地亚哥。
“是,我的亲身经历,尽管我的全部记忆还不到两年。”
“一定非常jīng彩。”囚室太小了,老马科斯艰难地从我身后挤过,“可惜我看不懂中文。”
“以后你一定会看到的。”
现在,这本薄子已经写满了,我又换了第二本小簿子,昨天收到的邮包里有十本小簿子,足够我写一整套《哈利·波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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