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太荒谬了!如果他能轻易打开牢门,如同出入无人之境,为什么不越狱逃走呢?你们两个都可以逃跑的啊!gān吗还要凌晨出去转一圈,回到牢房等待早上点名呢?”
“你应该知道,我和他两个人,都不是被抓进来的,而是自愿进入这座监狱,要在这养老送终过一辈子,所以不需要越狱——而且,就算能逃出监狱,也不可能逃出外面的荒漠。”
老杰克的话很符合逻辑,我也用读心术验过他的眼睛。
我看透了他的心思:“其实,是童建国要你来告诉我的吧?”
十二宫的目光微微闪烁,我紧追不舍:“他不愿自己对我说,却委托你来故意泄露这个秘密,是吗?”
突然,一阵秋风带着huáng沙迷离了我的眼睛。
泪流满面地折腾好久,却发现老杰克已起身远去,留下一排歪歪斜斜的脚印……
图书馆。
自从老金走后,这里人气增加不少,黑帮分子聚在一起窃窃私语,有人借来《追忆似水年华》,遮挡一本非法传入的huáng色漫画。我尽量不去看他们的勾当,从新任管理员——连环qiángjian犯手中,借了一本兰登书屋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
翻开这本英语诗歌赏析,159页有一首WillianErnestHenley的诗,在肖申克州立监狱的这个角落,我默念道——
Invictus
byWilliamErnestHenley(1849-1903)
Outofthenightthatcoversme,BlackasthePitfrompoletopole,Ithankwhatevergodsmaybe,Formyunconquerablesoul.
Inthefellclutchofcircumstance,Ihavenotwincednorcriedaloud.
Underthebludgeoningsofchance,Myheadisbloody,butunbowed.
Beyondthisplaceofwrathandtears,LoomsbuttheHorroroftheshade,Andyetthemenaceoftheyears,Finds,andshallfind,meunafraid.
Itmattersmothowstraitthegate,Howchargedwithpunishmentsthescroll,Iamthemasterlrmyfate,Iamthecaptainlrmysoul.
嘈杂的监狱图书馆,黑市jiāo易的罪犯们,许多双凶恶的眼睛里,我已完全被遗忘,独自埋头默念这首诗,直到最后两句:“Iamthemasterlrmyfate,”
“Iamthecaptainlrmysoul.”
泪水悄悄从眼角滑落,打湿了发huáng的纸页,化成一摊灰色印章。
诗的最后有背景介绍——
“威廉。埃内斯特。亨利(WilliamErnestHenley,1849-1903),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自幼体弱多病,患有肺结核症,一只脚被截肢,为了保住另一只脚,终身与病魔搏斗,不甘屈服于命运。‘Invictus’是拉丁文(=unconquerable),意为‘不可征服’,此诗是诗人在病榻上所作。”
尝试着将这首诗翻译成中文——
不可征服
威廉·埃内斯特·亨利(1849-1903)
夜幕中我独自彷徨,
无边的狂野一片幽鸣。
感谢万能的上苍,
赐给我倔qiáng的心灵。
任凭恶làng冲破堤坝,
绝不畏缩,绝不哭泣。
任凭命运百般作弄,
血可流,头不可低。
在这充满悲愤的土地,
恐怖幽灵步步已趋,
纵使yīn霾常年聚集,
始终无法令我畏惧。
且不管旅途是否顺畅平稳,
不管承受多么深重的创伤,
我是我命运的主人,
我是我灵魂的船长。
此刻,身后那些脑残都已不存在,世界安静得就像坟墓,只剩下这座监狱图书馆,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有一百多年前的那位诗人,他坐在我的面前,带着唯一的那条腿,面容憔悴,骨瘦如柴,终身被囚禁于命运的监狱,但他不可征服。
感谢你!我的朋友,威廉!埃内斯特。亨利。
我是我命运的主人,
我是我灵魂的船长。
Invictus
我是古英雄,我不可征服!
如果我不可征服,那还有什么牢笼可以囚禁我?如果我不可征服,为什么还要每夜被关在58号监房?肖申克州立监狱不是我的人生,童建国可以选择在此养老,而我不能!我只有二十七岁,生命还刚刚开始,老马科斯已经告诉了我,这一生要去完成的使命。
但如果被关在这里一辈子,那么任何一件事都无法完成。
是的,我必须要逃出去,但逃出去不是目的,我也不愿忍受永远东躲西藏,逃避悬赏通缉追捕的生活。我想正大光明地回到社会,毫无畏惧地走在阳光下,看到警察也不用害怕。
唯一自我拯救的办法,就是找到真正的凶手,洗刷我作为杀人犯的耻rǔ。
但莫妮卡一个人无法办到,我也不指望真凶投案自首,更不指望阿尔斯兰州警方。
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第一关就是两个字——越狱!
不想等到十年之后,还在监狱cao场上和比尔一起打篮球!不想等到二十年之后,经过漫长的自我催眠与心理暗示,相信自己就是十恶不赦的杀人凶手。
命运在哪里?
我摊开自己的掌心。
然后,紧紧捏起拳头。
“你想打谁?”
身后响起一个骇人的声音,我迅速将双手藏到桌子底下,回头只见那张鹰与láng结合的脸。
“没……”我的眼神不断闪烁,“没有,只是随便活动一下筋骨。”
“你在看什么?”
还没等我回答,他已拿起我的书,皱着眉头念道:“《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
“是。”
“你能读英语诗?”
我谦虚地低头道:“只能看懂大意。”
“可喜可贺!”他的手指仍嵌在我读的那一页,讶异地问,“你在读《Invictus》?”
“是。”
“我是我命运的主人,我是我灵魂的船长!”
印第安狱警不用看书,竟背诵出了最后的诗句,这回轮到我惊得说不出话了。
除了管理员外,图书馆里只剩下我和阿帕奇两个人了。
“你喜欢WilliamErnestHenley的诗?”
我小心翼翼地点头:“是,但只读过这一首。”
“我也很喜欢!”他把书还到我的手中,“为了共同喜爱的诗人,我们握个手吧!”
原以为狱警们的阅读喜好仅限于《花花公子》,却没相到这个豺láng似的阿帕奇,喜欢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
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表示友好,并率先伸出右手,虽然心底极度厌恶,但我还是qiáng忍着胃里的恶心,和他轻轻地握了握,竟和死人一样冰凉!僵硬得像块金属,我迅速将手抽回来,半边身子似乎麻木了。
“1914,显然你不太qíng愿?”
他的目光再度犀利地盯着我。
“因为,我感到有些不安。”
“原因?”
寂静的监狱图书馆,我沉默了十几秒,突然鼓起勇气,身体却不由自主地颤抖,冷冷地抛出一名话:“掘墓人……掘墓人要来了!”
第二天,放风。
狂风夹着无数沙石横行霸道,许多囚犯不敢出来,比尔与华盛顿也放弃了打球。只有我顶风走在cao场上,手掌遮挡面孔,眯着眼睛艰难前行。沙子无孔不入地钻入眼睑,刺激得我泪流满面,就像父亲刚自杀的时候。
冲过一片huáng色沙障,指fèng间依稀可辩一个高大身影,直到他将我拦住,说出一句亲切的汉语:“喂!你不是想要见我吗?”
“是,可偏偏碰上了这种鬼天气。”
说中国话的感觉真好!
他的身体正好挡住风沙,让我看清了这张中国老男人的脸——童建国,这是我第三次见到他,可能也是他第三次来到肖申克州立监狱的白昼下。
“我知道有个避风港!”
“什么?”
“跟我来!”
狂风中说话都很困难,只能连对口形带打手势。
跟着童建国向大楼走去,一路用衣服包裹脑袋挡风,平时被狱警看到一定会挨打,但现在狱也都戴着防沙眼镜,躲在很远的地方抱怨老天呢。
跑到车库的墙壁角落下,果然风沙弱了许多,张大眼睛嘴巴都没关系,原来这就是“避风港”。
“大叔,你平常不是待在牢房里不出来的吗?”趁着四下无人,我丝毫不给童建国留面子,“怎么对cao场地形那么熟悉,发现这个避风港呢?”
“哈哈!”他再度放声大笑,反正大风是最好的消声器,没人能偷听我们的谈话,就算听到也不懂中文,“你很聪明,你知道是我让老杰克故意泄露秘密给你的?”
“是,因为你想要帮我?”
“自作多qíng!”
中国老头对我兜头倒了盆冷水,躲在这个避风的角落,像观赏难得的风景,看着漫天风沙的奇观。
“对不起,我——”
“等一等!”他冷酷地打断了我的话,出神地盯着天空,“我在东南亚丛林里度过了半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风沙。”
我qiáng迫自己耐心等了几分钟,再大胆地问:“你还记得上次说过的话吗?”
“什么?”
“只要我把我的故事告诉你,你就为我办一件事!任何事qíng都会帮我办到。”
“是,这是我说过的话,绝不会自食其言。”
“真的吗?”
好像我对他的怀疑是一种侮rǔ,童建国怒目圆争道:“当然!你要试一下吗?”
“好!我相信你!”
“说说你的故事吧,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小伙子。”
怔怔地盯着他的眼睛,是,他没有骗我,他不会让我失望的!
“我的故事,从不到两年前说起——事实上这也是我全部的记忆。”
童建国着急地cha话:“你活到二十多岁了,却只有两年的记忆?”
“是,其中超过二分之一的时间,是在美国的看守所与监狱里度过的。”
“难道——你在两年前失忆了?”
这个老家伙果然不简单,一语中的而猜中了!
“是,当我从昏迷中醒来,不知道自己是谁?所有一切都是别人告诉我的,别人为我安排好的。”
“有趣!你怀疑这不是你本来真实的人生?”
“一开始深信不疑,但后来渐渐怀疑,最后疯狂地想要寻找自己的过去,直到我发现一个千年以前的男子,他的名字叫兰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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