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放屁,就算不给他当奴才,也是给别人当,要想不当奴才,你就得往上爬,等有钱有权了,你就能当主子,就能像那头猪一样到处开枪乱杀人,到处抢人家媳妇儿,也没人能抓你。”
正当这帮人在抽烟闲侃时,枪匠已经悄然溜到了距离他们三十米不到的地方……
伯爵在屋里的壁炉旁烤着火,惬意地抽着高级的雪茄,一整天没弄到任何猎物的坏qíng绪稍稍得以缓解。不过他的休憩时间很短,才十分钟左右,小木屋的门就被人打开了。
伯爵回头便破口大骂:“混蛋,谁允许你们进来的?”话刚一出口,他就愣在当场。
眼前,一个少年站在门口,身高只有一米三四十的样子,他身着白色的皮袄,手持一枝猎枪,此时此刻,其浑身上下似是洗了一场血浴,那些温热的血液还未gān涸结冰,说明这是刚刚才溅上去的。
伯爵的第一反应是伸手去拿枪,但他的这个意图在刚刚抬手的瞬间就被一颗子弹扼杀了。
“啊!!!啊!!!”伯爵疯狂地惨叫着,这叫声远比刚才那个被他击中的士兵还凄厉得多,因为他的右手手掌被打出了一个血dòng。
枪匠看着他的反应,却面无表qíng。
“小杂种!你以为你在gān什么!你知道我是谁吗?!”伯爵咆哮着,但他不敢轻举妄动,因为那个小杂种的手上可拿着枪呢。
“知道,你是杀死我爷爷的凶手。”枪匠回道。
这话无疑在告诉伯爵,名号和地位在一个孩子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但伯爵依然道:“你这杂种!贱民!你竟敢伤害高贵的吉尔森家族成员,这是犯上的死罪,我要杀光你的全家!把你的心脏挖出来煮了!”
残忍和愚蠢都是非常危险的品质,而很显然这位吉尔森伯爵同时兼具了两者,他的反应简直等同于给自己敲响了丧钟。
“杀死外面的七个人,我没有用枪。”枪匠从身后拿出一把鲜血淋漓的匕首:“因为我不想让你听到声音,从而有机会逃走。”
伯爵顿感毛骨悚然,心中惊道:这个瘦弱的小孩儿竟然无声无息地gān掉了七个持枪的帝国士兵?
“我一直知道自己有些与众不同,即使很少能遇见爷爷以外的人,我也清楚,我和正常的人不一样。”枪匠关上了门,拿着匕首朝伯爵bī近:“我可以用这把匕首杀死一只六百公斤的棕熊,并且在几分钟内就将其肢解,我想成年人也不会比我更快。”他顿了一下:“我以前没有杀过人,但刚才杀了一些,原来这也没什么难的。”
吉尔森伯爵显然是害怕了,他无法用自己的身份去威吓到这个孩子,论武力估计也不占上风,所以这时,他唯有一个办法了:“这……这只是个意外……我的枪走火了,对,是的,我不是有意的,听着,只要你肯放我离开,我可以给你一大笔钱,你可以搬到城里去,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必在这深山里打猎为生……”
“这就是你的遗言吗?一个谎言?”小查尔斯那稚气未脱的面孔,浸沐在鲜血中的身影和手上的凶器,在火光的映衬下,显得恐怖而诡异。
伯爵狂怒地吼了一声,一脚踹向枪匠的脸,但迎接他的是尖锐的匕首。血芒闪过,他的一只脚飞了出去,小腿之下,连骨头都被切割得很平整。
经常能听到有人形容,所谓“叫的像杀猪一样”,其实这句不确切,此刻吉尔森伯爵的惨叫声,应该算是“叫的像被杀的猪一样”。
“啊!!!你这小杂种!!啊啊……啊!!狗娘养的贱民!我要杀了你!把你的皮剥下来!我告诉你!那个老杂种死了也是活该!!老子杀你们是看得起你!!!你这……”他不断叫骂,伤口却是血流如注。臃肿的伯爵在地上疼得到处打滚,脸色憋得通红,狂怒使其五官都扭曲起来。
枪匠已经举起枪,瞄准了仇人的头,但他没有扣下扳机,几秒后,他竟又把枪放下了。
伯爵看到了这一幕,他还以为对方改变了想法,立即道:“怎么?你想通了是不是,小子,这就对了!把枪放下!你放我走!我许诺的钱依然算数!”他的表qíng由扭曲中,又平添了几许兴奋之色,仿佛在绝境中看到了希望。
枪匠的回答却是:“你不配。”
“什么?”伯爵又愣住了。
“你不配死在枪下,你的血会亵渎子弹的神圣。”他走上前去,单手按在了伯爵的额头上,伯爵的眼睛忽然失去了神采,他的身体逐渐化为了黑色,当枪匠收回手时,一堆黑色的渣滓粉碎,散落在了地板上。
几乎在同时,枪匠也晕死过去,那是他第一次对有意识的活物使用炼金术,也是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
……
手中的灼痛让枪匠从往事中清醒过来,他像是拿着个刚出炉的烘山芋一样,两只手将永恒核心来回抛弄了几下,那青色碎片忽然就恢复了常温。
使劲儿摇了摇头,他不但没能搞明白永恒核心的qíng况,自己的jīng神还险些崩溃,看来这是个非常危险的事qíng,而且得费不少时间,还是从长计议比较妥当。
枪匠把永恒核心放进了口袋,决定先想办法离开这个遗迹再说,第一步自然是寻找这个房间里还有没有什么机关,但他刚用余光一扫,就看到了暗水的尸体已然发生了剧变。
第十四章 生还
暗水的身体全然变成了黑色,看上去就像凝固后的焦油,其体型没有回归袖珍人类般的大小,而是保持着约翰那种现代人类的身高,最惊人的在于,其头部已经开始复原。
刚刚被子弹打爆了的头颅,脖子以上应该是空无一物的,但现在,黑色的粘液正在蠕动滋长,一个下巴的轮廓已经完成,就整个脑袋来说,鼻子以下大约三分之一的体积基本已完成重组再生。
枪匠举起了骨枪,准备再给对方补上几下,但转念一想,又把枪放下了。
之前暗水从食道里掏出物体,可见其身体内部并没有什么重要而致命的器官,并且从侧面证明了他具有自愈的能力,所以枪匠才会选择攻击头部。但此刻,他的头部被打成浆糊涂了一地,竟还能再生,说明他的要害肯定也不在头部。
枪匠的视线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前到后,扫视了暗水的“尸体”五六遍,当他开始觉得自己有些变态的时候,想到了转变思维方式。
假设暗水类似于某电影中的液体金属机器人,那么根据质量守恒定律,那些泼洒出去的黑色粘液应该会流回来,汇聚成形,再次变成暗水的头部。按照那种方式,这货应该只需要一分钟就能复原。所以,暗水的自愈显然是依靠别的形式。
“听他之前所言,他应该是生物而非机械……他不会饥饿、疲劳,未必需要呼吸,八成也没有心跳。”枪匠小声嘀咕着,揣度暗水的自愈原理。
人类的伤口愈合一般是依靠细胞增殖分化,修复塑形。以当今世界,帝国最顶尖的医疗手段而言,即便是全身大面积物理xing创伤,只要配合先进设备和gān细胞辅助治疗,最少需七十小时左右就能复原。但这种手段的价格十分高昂,也需要承受一定的痛苦,即便贵族也很少有人轻易尝试。
可暗水的这种自愈能力,远比枪匠所知的任何治疗方法都要优越,他不用借助任何仪器或化学品,仅凭自身的分泌物,连脑袋被轰掉都可以长出来,难道这货没有脑子?不可能啊,脑子长在屁股里?不至于吧?
枪匠又开了一枪,这次是打心脏,结果暗水的胸腔爆开,可以看到两把被裹在黑色粘液中的砍刀在其体内,暗水身下的地板上只留下一个很浅的弹痕,和刚才轰穿暗水头部的子弹打中远处墙壁时产生了一样的痕迹。这说明暗水的身体已经触发了骨枪子弹的威力变化,没有发生爆炸是因为其坚硬度不足,但韧xing很qiáng。
暗水头部的重生丝毫未受这一枪的影响,而他的胸腔也开始了自愈,恢复速度和头部差不多,虽慢,却是太阳落坡月上山,接连不曾中断。
骨枪里最多可以装十发子弹,枪匠估计把剩下的全打在暗水身上也是徒劳了。或许暗水的生命形式真的远远超过了人类,就如同这个遗迹里的科学超出了枪匠的理解范畴一样。
他到现在也没明白待在此地就会丧失生理需求的原因;之前的空间转移技术也让他费解,他也做过空间转移装置,但那种转移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并且只能无差别地传送某个载体中的所有物体,就这,还是他以天一提供的神秘技术做基础才完成的。而遗迹中的转移却是可以在启动的瞬间就开始进行,有选择xing地传送内部的物体,使载体本身不受影响。
想想先前在河上遇到的空间翻转,还有不明的、能够让机械仪器失灵的磁场,以及他口袋中的永恒核心,枪匠越发觉得,这个文明的科学过于危险了,危险到对整个星球产生威胁的地步。这里不该被任何人发现,暗水这厮,应该长埋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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