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诡纪事_荆棘之歌【完结】(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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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qiáng的药力,如果显露出来,恐怕全世界都要垂涎万分。

  再看陆邵丹和于丹丹,两人看着眼前抱在一起的娃娃,目光中满浓浓的惋惜。

  想想啊,人活100年都这样难了,这灵参经历了数千年,不知多少次朝代更迭,还能坚qiáng的活下来,并生出灵智,幻化形体,简直是太不一般了。

  可如今却被那样直接挖了出来,心里又岂能不恨呢?那支灵参于丹丹是见过的,许多根须都被bào力弄断了,可见采摘它的人半点也不珍惜。想来也并不是为了吊命或者什么,纯粹只是图财罢了。

  人有yù望,他们也不敢说自己在野外见了宝贝就肯定不挖,但是既然想要靠它得点钱财,最起码动作要珍惜一点吧。

  这年头,哪怕在地里挖棵菜呢,也要小心翼翼地将根刨出来。哪有这样子对待一颗人参,不管不顾就生拉硬拽的。

  ——想钱想疯了吧。

  眼前的孩子实在太可怜,让她们两人的想法,也不由先入为主,微微跑偏了。

  何青将目光移到身后那个墨绿的铁门上,突然开口问道:“挖你出来的,就是里边这对夫妻吧?”

  阿金一愣,目光复杂地瞥了一眼铁门,又默默点了点头。

  拢着他的张明明已经哭的没那么惨了,但听到这句话,却把胳膊越发收紧了一点。

  于丹丹和陆邵丹虽然刚才心中就隐约有些猜测,可是阿金和张明明关系这么好,他们也不太敢去往这方面想。此刻见阿金点头,不由一愣。

  “可,可你是灵参啊!传说中是可以漫山遍野跑来跑去的啊,怎么会这么轻易就……”

  说到这里,两人同时想起了那根奇怪的红线。

  阿金当然会跑,他藏起来谁都找不到呢。只可惜,碰上了张明明。

  张明明是个典型的留守儿童。

  他刚生下来,父母就又回到了大城市的电子厂里,接着上班了。从头到尾,都没有给他一丝一毫为人父母的关怀与陪伴。

  他们没什么文凭,靠着电子厂里日复一日繁重的计件工作,再加上节衣缩食,每个月也能挣个一万多。

  厂里有宿舍,按理说这一万多块钱,养一个山村里的孩子是绝对绰绰有余的。那样的话,尽管张明明的得到的父母爱有些缺失,但最起码,衣食温饱是不愁的。

  但他的父母不这样想。

  张明明出生的时候,恰巧他妈妈有机会升任一条流水线的小组长,偏偏挺着大肚子,只能与之失之jiāo臂。

  临到生产,又不得不请假回家。

  私人企业,假期是非常苛刻的,她请了一个月的假,是根本连薪水都没有的。因此回老家生了孩子之后,就迫不及待的将他扔给了张广发的老母亲,他的老母亲住在大山下的山村里,全村只有两户孤寡老人,连只狗都没有。

  老太太已经年近七十了,儿女常年不在身边,她自己一个人过活,早在十年前,就有些老年痴呆的症状了。

  但对于张广发来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老人家嘛,上年纪了,糊涂些很正常,只要会吃饭,晓的睡觉穿衣服就行了。

  于是,张明明这个被父母厌恶的孩子,就被扔给了老年痴呆的奶奶。

  他生下来时体格不错,因此饥一顿饱一顿的,逮到什么吃什么。在这个贫穷落后的山村里,居然也能顽qiáng地生存下来。

  待到稍大一点时,老人家的痴呆症就越发的厉害了。通常是吃一口忘一口,生火做饭都迷迷糊糊的,没有人教,张明明直到三岁还只会在地上爬。期间,他的父母在他两岁那年回来过一次,但发现这个儿子连叫人都不会,只会脏兮兮的在地上爬,于是心中断定他是傻子,越发失望了。

  决心这个傻儿子就这么养着吧,等到他们攒够一大笔钱,再生一个有出息的,好好培养。

  奶奶年纪越发的大,痴呆也越发的严重,经常会走出去一两天都回不来。张明明在家饿得很了,就慢慢的从院子后头爬到山上去。

  他那时浑身污垢,头发凌乱,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只有膝盖上,因为常年贴地磨出的两团模糊不清的痂格外结实,身材更是gān瘦无比。

  没有人教他,他什么都不懂,仗着身材瘦小,下意识的,就拣那些狭窄又低矮的灌木丛或者坑dòng钻。他向一只穿山甲一样,一路在林中穿梭,很快就爬到了更深处的山坳坳里。

  在那里,他遇到了正跟五彩斑斓大野jī一起玩的阿金。

  彼时,阿金也才化形没多少年,长年累月在这大山里,听一些云雀飞鸟,野jī走shòu讲些外头的故事,日子也十分惬意。

  他浑身上下白白嫩嫩,穿着绿叶子裹着的大衣服,浑身只露出胖乎乎的白嫩脚丫子,自己如同藕节一般的手臂。一双眼睛如同黑珍珠一般,格外不俗。

  这荒僻的大山,连底下的山村里也只剩下一两户人家,不知多少年都没有人进来了。

  阿金陡然见到这比他还野人的野人出现,最开始也是十分警惕的。

  等到发现张明明是个连话都不太会说,只会傻傻的笑,和呆呆的坐,以及抓到东西就往嘴里填的傻孩子时,他也就开始逗起他来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听说人都有名字的。”

  “啊……咿呀!”

  阿金难得见到一个活人,他小孩子心xing,才不管对方听不听得懂呢,只自顾自的介绍道:“我叫阿金,怎么样,是不是特别好听?这名字是我自己取的。”

  “因为我的皮肤,就像地底深埋的huáng金一样,金灿灿的,又特别值钱。”

  第十四章 打算

  阿金就这样和张明明一起长大了。

  他在山中常年无趣,身边全是些兔子野jī什么的,前者饿极了什么都吃,而且最喜欢的事就是生生生,太可怕了!阿金也有意避开它们。

  好不容易来了张明明这样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傻子,阿金觉得,自己的生活都变得忙碌起来。

  不过,也多亏了阿金,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一句,张明明的所有像人的一切,几乎都是他教的。他每天偷偷摸摸来抱走这个傻孩子,晚上再试着让他自己走回来……日复一日,时光飞转。

  而在张明明五岁那年,常年出去游dàng不知所终的奶奶,终于在一次出走后,也没有再回来过。

  张广发在偶然一次突发奇想往老家打电话时,才发现他早年留在家中的那个破旧的诺基亚蓝屏手机,连电话号都已经属于别人了。

  恰巧电子厂里承接的业务单越来越多,每年都在大量的招收新人,甚至有些人还不到十五岁,都是从农村里带过来的。

  对于他们来说,一个半大小子一个月能收入的跟其他人一样,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

  而且,因为厂区特别大,工人也多不胜数的原因,那些半大小子,只要体格看着差不多,就能被熟人带进来。反正都是在这硕大的厂区里上班,根本不会有人发现。

  在二胎政策即将落实的时候,张广发夜里跟自己的老婆商量着。

  “你瞅这大城市里环境多好,就是上学时花费太贵了,好像还有很多补习班,也特别特别的贵。咱们攒的这些钱,最多也就够买房子时付个首付的,可万一以后要有了孩儿,也不能叫他在起跑线上输给别人啊!”

  他啰哩巴嗦一大堆:“不如我回老家一趟,咱把家里的大儿也过来,随便养几年,等到15岁了,就让他也在厂里上班。到时候小的估计也正是大把花钱的时候,咱们三个人的工资,全力供一个小孩,总该能有出息的吧。”

  女人犹豫了一下,不由也为这个想法心动了,只是她还有几分理智。

  “咱们上次回去,那孩子不是傻的吗?这傻子他能在这厂里gān活吗?”

  “咋不能呀?”

  张广发偷偷摸摸的说。

  “咱厂里的颜料区不是都说对身体不好吗?很难招得到人,到时候让他过去锻炼几年,得的工资说不定比咱们还高呢。而且啊,那颜料区有个二傻子,都gān了好几年了,他一个月差点就五位数了,还没有夜班……咱大儿过来,也算对得起他了。”

  眼看着老婆不作声,张广发又接着说道:“你想想,咱们这部门主管的孩子,人家可是咬着牙也要供他上重点学校呢,万一咱孩儿到时候考不上,那不得还得掏择校费吗?”

  “呸呸,你才考不上呢?!”

  女人不悦的说道。

  不过,一想到那庞大的开支,她最后还是点点头:“行,那咱们一块回去。万一咱妈舍不得,我也好给她做做工作,毕竟也是这么带大了好几年的。”

  她下定决心:“我可跟你说啊,到时候他拿了工资,全部都得我拿着才行,放你那里,不知道三天两头又给霍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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