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鬼眼谁有鬼脸_的的666【完结+番外】(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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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瘦老头也被这突如其来的爆炸性消息给轰懵了。摆脱禁锢的恶鬼数量,竟然已有这么多只?好在提前发现,要不等考生们越聚越多,真发生了什么意外,作为负责人,他真的要吃不了兜着走了。但池子里的恶鬼们,顶多算是小豆芽菜,兴不起什么大风浪。最麻烦的是后院石柱子里的那位……关也关不住,除也除不掉,送也送不走,相当地棘手……上一辈的人就拿它没有办法,只能胆战心惊地镇压着;到了这一辈,也依旧没什么进展,只能延续上一辈的土办法。

  时间在累计,老鬼的法力在恢复,镇压着他的小辈们,却是一辈不如一辈,实力越来越鸡肋。

  终于,连能力还算可以的一辈人,都老了。老鬼当然会有所行动。

  瘦老头一筹莫展,老妇人的脸色,也不算好看。他们都深知,即使知道了法阵的失效与老鬼的谋算,也是有心无力。重新开阵不法并不难,但谁也不敢拍胸脯说,我行我上,且重施的阵法,威力远胜前人。

  而后院的老鬼,就更是没辙。都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乃是一大快事。但前人挖坑,后人想不跳坑,只能一代一代慢慢填土。但这坑显然是个无底洞,还是会自我强化那种,后人真是没辙。连瘦老头这种正经人,都特别想仰天长啸一声‘臣妾做不到’。更何况其他人了。

  最后瘦老头叹了口气,握着剑摆了摆手,意思是让老妇人带着她的好徒弟先走,他需要在此驻足,想想办法。先把容易搞定的麻烦,尝试性地搞一搞,再去顾及其他的。

  老妇人也明白他的苦衷,并未多话,就带着大小姐快步沿着黑水晶铺设的小径,快步离开了。偌大的空场中,只留一个深情落寞的瘦老头,蔫蔫地挥剑施法。

  宛若一口巨大黑洞的操练场之后,就是供来访者住宿的内院。

  内院一眼望去,一片的青瓦白墙,与外面一般的民宿,并没有外观上的区别。只是每个房檐之下,都挂了一个造型古朴的铜铃。铜铃迎风而动,却并未发出任何响声。

  大小姐好奇得紧,脚尖一点,轻飘飘地落在一扇窗上,蹬着窗棂,就要去摸那个无声的铜铃。被眼尖的老妇人连忙出言阻止。

  “傻丫头,这铜铃可不能用手去碰。碰了就不管用了。”老妇人笑着说道。

  大小姐满脸的疑惑,却并未从窗棂上下来。既然不能碰,那光看看也成。她眯着眼,屏住喘息,仔细地观察着奇怪的哑铜铃。

  这铜铃从表面上看,除了造型吸睛,也没什么稀罕的。大小姐看了半响,有点失望,就换了个角度,打算从窗棂下下来,却突然发现,这铜铃的肚子里面,竟然空无一物。

  铜铃会响,靠的就是铃内的两个比铃口略宽的铁制圆珠。但这铜铃的里面,竟然是空的。

  大小姐满腹疑惑地从窗棱上跳下,向老妇人请教。老妇人眼睛眯了眯,额上的褶子,皱成了一团笑道:“这是鬼铃。迎风只动不响。有鬼气才会狂响不止。”

  第141章 翻墙而来的二少爷

  大小姐盯着窗棂上的铜铃,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她走了几步,突然又停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了一张空白黄色符纸,咬破指尖,提一口气,放在掌中,以血为墨,飞快地绘制起符来。

  不出片刻,红黄相称的一张写好的符咒,就完成了。大小姐踮起了脚尖,把那张符递给了静静在一旁等着她的老妇人。

  老妇人接过,瞟了一眼跃然纸上的鬼画符,抿唇低低地笑了笑,毫不吝惜地称赞道:“只看一眼,就想到那铜铃遇鬼气而响的道理,不愧是万中无一的天才。不过,那铜铃里虽藏了画了一样东西的符咒,但它本身也不是俗物。你刚才靠近的时候,可能也发现了,这铜铃阴气遍布,无风亦可自动,乃是出土的陪葬古物,寻常的鬼魅,是不敢贸然靠近的。所以,这铃铛不响则已……”

  “一响就是遇到大麻烦了?”大小姐接过老妇人递回来的符,蹬着圆圆的眼睛,追问道。

  “对。所以,真希望它能永远不响。”老妇人望着窗棱上的铜铃,喃喃自语道。

  夜深无眠。

  可能是今天经历的事情太多,过程也略微曲折,大小姐跟随众人一起,吃过了丰盛的晚餐,早早洗漱完毕,躺上了床,却翻来覆去睡不着。

  印象中,这好像是她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家,迈出步伐,走出院子,出一趟远门。她想起了临出发前,反复叮咛嘱咐的老爷和夫人,以及当时正身在另一个城镇,闻风急急地狂奔而归,却因距离太远而没有赶回,气急败坏的二少爷。

  她这位二哥,真是想出一出是一出。之前天天在屁股后面紧盯着她,看她用上好的朱砂,在一摞摞的黄纸上,一笔一顿的学习画符。看她门前杀鸡,接了一碗又一碗的血,反复淋在传闻中被鬼魅侵占的邪物上,然后一笔一画地记下不同种类的鸡血,效果的略微差异。看她神秘兮兮地不知从哪里弄来一米口袋又腥又臭的尸泥,种桃花,种菊花,种莲花。开出的花朵,一朵比一朵妖艳。分明都是白色品种的花种子,开出的花竟然是绯红色的。

  看着看着,他们就慢慢长大了。

  都说女孩子的心事多,却不知道,青春期男孩子的心事,也不算少。

  二少爷长大了。身高在短短的几年间,一阵猛窜,直接步入了成年人的高度范畴。面容也逐渐张开,摆脱了软嘟嘟的婴儿肥,变得棱角清晰了很多。柔和稍减,俊美却更甚。

  他不再只围着大小姐的四周,一步一跟随地乱转,反而因为跟同龄人的接触,而市侩了许多。他知道了如何讨女生们的欢心,学会了如何收买人心,也学会了这个社会的生存法则,等价交换。他的世界越来越大了,步伐越来越稳健了,但与大小姐的距离,却愈走愈远了。

  他也曾尝试过,去用常规的方式,来讨这位名义上妹妹的喜欢。他送过自己辛苦培育出的百合花,也赠过自己赚钱买来的红宝石。但他想讨好的这位,偏偏是位从小衣食无忧,物质极端丰富,名副其实的大小姐。这些东西,她早就拥有过更多更好的,怎么会为此而欣喜?再加上,她跟一般的女孩子,根本没有一丁点相似之处。与其送她宝石,还不如送她一具意外横死,怨气滔天的死尸(条件是他能真有本事避过老爷与夫人的耳目,把尸体运进院子)。

  屡试屡败,屡败屡试,周而复始。时间长了,他万分沮丧。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通过旁人的引荐,认识了一位有着长胡子和罕见紫色眼睛的外国人。从此,他就迷上学习洋文,还励志要突破语言大关,把自家的生意做到遥远的大洋彼岸去。

  大小姐想着想着,就眼皮发沉,迷迷糊糊地正要睡着。原本紧闭的窗棱,不知是被风吹的,还是为了通风特地留了一道缝隙,嘎呀嘎呀地响个不停。

  微凉的夜风,顺着越敞越大的窗户,鱼贯而入,把床榻前的纱幔,吹得老高。大小姐揉了揉迷茫的双眼,翻身下床,光着脚丫,趿着鞋子,踱步到床边去关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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