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在下生平最痛恨的,就是这种玩弄弱者于指掌之间的大恶棍。”
“这心情小弟十分了解。不过……”
“噢,抱歉岔题了,”田所拉正衣襟继续说道:
“十五年前的调书上说的大致就是这么回事。或许是这家伙滥用职权干坏勾当,不小心出了什么破绽罢。弹左卫门得知他的部分作为,当然是勃然大怒,马上下令将祗右卫门捉拿到案。由于事前得到风声,祗右卫门旋即窜逃,最后为了躲避为数甚众的捕快搜捕,逃进了柳桥(注45)一家小料亭中,而且——”
[注45:今东京都台东区东南部,江户时代曾为知名的花街柳巷。]
“而且怎么了?”
“想必是狗急跳墙了罢,祗右卫门竟然还残酷地杀害了料亭老板的千金。这下就遭官府给逮捕了。瞧这家伙,简直是坏到了骨子里。但这案子若照规矩办,弹左卫门的面子可挂不住。奉行所想必也将遭受各方指责。因此,才决定将祗右卫门的身分按住不表。祗右卫门就这么在一切不详的情况下人头落地。但即使如此……”
“五年后——也就是十年前,他又死了一次?”
“没错。”
田所一口气喝干了送上来的茶。
“在下感觉情况有异,因此曾上南町查阅十年前的调书。结果……”
“发现上头记载的经历完全雷同?”
“一点儿也没错。想必当时官府也是饱经挣扎。调书上如此记载:
此人自称弹左卫门旗下之稻荷坂祗右卫门,多次为恶,罪证确凿——经确认,此人五年前亦曾遭北町判罪,然理应非同一人——”
“并非同一人?”
“并非同一人。不过——这回在狱门示众的祗右卫门,不仅供述内容依然大同小异。年龄也十分符合。十五年前年约四十,十年前年约四十五,而这次首级于仕置场示众之祗右卫门则年约五十五。而且,更奇怪的是,三者身上都有着相同的特征,而且还是个无可抹灭的特征。
这难道会是偶然?”
——祗右卫门并不是人。
——这家伙被斩首也死不了。
——这绝对是真的。
“这——难道是真的?”
“先生也如此认为?”
“不,只不过——”
“若这件事是真的——”
“若这件事是真的,可有任何解决之道——这就是在下想知道的,”田所如此说道。
“解决之道——?”
“没错。若此事果真属实,这等妖怪绝不是奉行所的人能够应付的。不过,目前已是刻不容缓。其实——”
田所往前探出了身子,面带两眼圆睁的古怪表情说道:
“接下来所要说的,还请先生务必保密。昨日傍晚,吟味方(注46)头号与力笹森欣藏殿下——遭人掳走了。”
[注46:吟味为审讯之意,此指奉行所内负责审讯之机构。]
“什、什么!”
百介惊讶地站起了身子。
“下手者便是祗右卫门。不,正确说来,为某以祗右卫门自称之辈。”
“笹森殿下——不就是那位甫将祗右卫门逮捕到案的与力?记得曾听闻其剑术高超——”
“没错。论武艺,笹森殿下居吟味方与力之冠,于全北町内亦届首屈一指。不过这次却在年轻的小厮与从仆伴随下,于返家途中遇袭。接获通报时——没有人相信这种事竟然会发生。”
百介听了也不知该如何回答是好。遇袭的并非孩童或姑娘,武艺如此高强的武士,怎可能被人掳走?
“根据年轻仆人所述,当时突然有一大群‘身形龌龊’之辈——
噢,恕在下不擅言语,仅能形容得如此粗俗,也就是几十名未梳发髻、衣衫褴褛的不法之徒,不约而同朝他们一拥而上——当时的情况似乎是如此。这群人在刹那间遮蔽了一行人的视线,没多久大家就发现与力殿下失踪了——”
“这——”
“噢——自岁暮开始以来,便曾听闻笹森殿下屡遭一江湖女艺人、或一装扮古怪的乞食僧跟踪。不过在下原本以为这些不过是附会祗右卫门传闻的无稽流言。”
“人真的被掳走了?”
“今日已收到了通牒信。”
“送件者真是祗、祗右卫门?”
“真是祗右卫门。信里头写着——斩了老子三次首,这下终于轮到我报复了。笹村已经被老子给杀了,但也无须费力调查搜捕,反正狱门、磔刑都无法伤我祗右卫门分毫——简、简直是毫无天良!”
田所再度情绪激昂了起来。
这下百介了解了。
田所这个捕快果真是个罕见的好汉,同时却也是个极没用的正义之士。在定町回中不过是个小角色——看来他所言果然不假。
果不其然,田所开始抱怨起奉行所的同僚们。
“这些糊涂虫完全不了解事态是如何严重,也不仔细想想,现在被掳走的可是个吟味方头号与力呀,理应是个惊天动地的大事,岂有继续放任此等恶人逍遥法外的道理?如此不仅将损及奉行所之声誉,严重者甚至将影响官府之威信,恐有导致政令难行之虞。”
田所口沫横飞地说道。
“不过……”
“这些家伙就是不行——”说完田所颓丧地垂下了脑袋。身为一个热血硬汉,却也因此饱受冷落。他这副德行,在奉行所内的确注定要遭人白眼。
智者忌卷入纠纷,贤者好稳当行事。在智者与贤者理应占大半的奉行所内,坚持据理力争或嫉恶如仇者——不论立场是如何正当,注定要被按上愚蠢的烙印。
“没有任何人相信祗右卫门还活着。十五年前,十年前的也就算了,就连一个月前的判决都无人相信。”
“难道真该就此打住?”同心凑近百介问道:
“百介呀。不觉得祗右卫门若真是不死之身,再怎么将其缉捕到案也是无用?反正即使狱门、磔刑等极刑,都无法置其于死地,即使判其锯刑(注47),也无多大意义。这下能考虑的法子仅剩流放荒岛、或判其终生监禁。不过,斩其首仍不殡命者本已非人,将其投狱或许也无任何效果。再者,此人已是如此罪大恶极,若仅判轻刑,对外也难收杀鸡儆猴之效。到底……”
[注47:日本古代最重的极刑,多判于弑亲、弑主之罪犯。先将受刑者缚之,再以刀浅划其颈,旁置一锯示众二日。原本每位参观者得以锯子划其颈一两刀,至江户时代锯子改为形式上的展示性质,受刑者于示众二日后以磔刑处死。]
到底该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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