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到嘴里的水顺着嘴角流了下来,那情景让人不忍直视,秦淮皱眉看滴答到裙子上的水渍,默默偏过头,道:“大家都没事,我派人去救他们了。”
“你救了大家?”小宝明显不信他的话,面带怀疑道:“你有几个人?”说着还把头伸出车外,满哪看,明显在找他的人。
看着脸色阴转晴的小宝,秦淮吹了一声口哨,几息的功夫,马车前便整整齐齐跪了十个灰衣人,齐声道:“拜见楼主。”
这十个人轻功了得,一直跟在马车后不远的地方,听见口哨声才现身于此。
小宝看看地上的一排人,再看看面带骄傲的秦淮,眼里亮晶晶的,将手里的东西放到一旁,扑到秦淮身上,便去摸他的脸。
小宝昏迷的时候,秦淮摸过他的底,他的体内一点内力没有,想来今早那两下也只是花架子,这会儿看他扑上来,便不好用力反抗,生怕伤到他。
马车上两人推拉撕扯,一个声音道:“你别动,我摸摸,你这是什么做的?我撕一下试试。”另一个声音则满是不虞,道:“我看你没武功不跟你计较,你别碰我的脸啊,我告诉你,你的手离我远一点!”
够了半天也没摸到脸,小宝立即变了脸,噘着嘴将头歪向一边,嘟囔道:“刚刚还说让我帮忙,都不让我摸一下。”
秦淮刚要说话,瞥见地上跪着的十个下属,想起刚刚的一幕,心内叹息:完了,楼主的形象没了!
他板了板脸,对着地上的人道:“散开吧!”
刚刚十人虽然没敢抬头,但是耳朵却一个竖的比一个高,将二人的声音听得清清楚楚,自然被楼主的跳脱样子惊到了。
不过此时不是吃惊的时候,十人赶紧应是,一闪身不见了,至于隐藏之后,要不要讨论一下楼主的八卦这便是后事了。
见人都走了,秦淮才纠结不已的看着小宝,若不是这件事只有小宝能做,他也不会特意将他截来,还得罪了薛百归,不过让小宝蹬鼻子上脸,在他的脸上为所欲为,这也是不行的。
斟酌再三,秦淮道:“咱们做笔交易吧,我教你易容之术,你帮我这个忙,如何?”
欢闹之后的安静,更加让人感到寂寞,小宝又想起薛百归和张三,眼里开始蓄泪,看样子再等一会儿就要下雨。
秦淮无奈的看着小宝,明明他在薛百归跟前的时候乖巧的很,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像变了一个人,动不动就要掉金豆豆,而且那水盈盈的眼睛,通红的鼻头,看起来实在是太可怜了。
“好啦,好啦,”秦淮无奈道:“看在咱们是朋友的份上,你只能撕一次啊!”说罢,他便将脸凑到了小宝面前。
☆、第五十八章
秦淮的易容之术出神入化,不仅看不穿,便是伸手摸也摸不出与皮肤的不同来。
在秦淮的脸上摸了半天,小宝颇有些烦躁,扯着他的耳朵便要往下撕。
秦淮赶紧闪开身,道:“你够了啊!别以为我不敢揍你,”说着他又将脸凑近小宝,指着耳旁的一个地方,道:“这里,从这里往这个方向撕。”说着,还给他比划了一下方向。
按着他的方法,小宝顺利的将他面上覆着的薄膜撕了下来。
这薄膜乃是肤色的,薄薄一张,贴在皮肤上能传热,戴在脸上也轻便的很,不论看起来,还是摸起来都难发现破绽。
“你要教我做这个?”小宝问道。
刚被撕了一层皮,以为可以糊弄过去的秦淮此时颇有些无奈,点了点头,道:“可以,不过易容之术可不是一层皮可以解决的,还得学习模仿声音、动作。”
秦淮本以为小宝会问得具体些,谁知他却换了个问题。
小宝盯着秦淮这张看了几个月的脸,颇为严肃的问道:“你脸上这张是易容吗?”
秦淮本名秦奂生,江湖人称影狐狸,不仅武功高强,易容之术更是登峰造极,时常带着不止一层面皮,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年纪和长相。
此时的小宝目光里带着期待与信任,纯净不容侵犯。
秦淮微微勾了勾嘴角,附到他的耳边说了一个字,小宝整个人便跟着放松下来。
命令一个灰衣人赶车,小宝二人坐在车内,小宝问道:“秦淮,咱们去哪里,多久回去找百归他们?”
秦淮看着面前慢慢啃干粮的少年,与在南村时的小光头明显不一样。
那时自己易容去看位故人的爹,没想到遇到了山匪的事,为了赶薛百归几人走,他才拿雪球扔小宝,如今半年过去,少年似是成熟了不少。
秦淮身子往后靠了靠,道:“如今已进了十月,咱们办事快一些,过年前准能去京城与他们汇合。”
快马加鞭,日夜不停,换了好几匹马,秦淮与小宝,终于在十月底到了梁国西北部的一个小镇。
到了留客镇,秦淮的心情复杂的难以言喻。
这一路上秦淮教小宝易容之术,在他看来非常易懂的地方,小宝时常不能理解,面对一个青涩的少年,秦淮只能安慰自己并不是所有人都如他一般聪明。
可动起手来之后,小宝的笨简直不能用言语形容,刚开始十次里有十次要出错,只要秦淮一生气,他便瘪嘴要哭,作为拐了个小小少年的追影楼楼主,秦淮自然不能将他如何,只得一遍一遍的教。
经过半个多月的学习,小宝终于十次里能有五次能将药膏调对了,想想之后要教的制面皮、揭戴步骤、声音、体型等等,秦淮便感觉头疼的不行。
当然他此时还没有料到,之后的麻烦远比他想象的更麻烦。
此时已近黄昏,灰衣人将马车赶到小镇的一条窄街上,车还未停稳,秦淮便率先下了车。
他掀开布帘,接过小宝手里的布包袱,扶着小宝下车跳下马车。
此时的小宝穿着身红色的薄棉衣,棉衣外层的面料乃是绢布,上绣云纹,价格不菲,头戴虎头小红帽,这顶自然不是林芳菲给他做的那个,而是路上买的新帽子。
看着小宝的这身打扮,秦淮心内在滴血。
越往北走气温越低,泉州府时穿的薄衫早已不能御寒,小宝又是个不耐冻的,早早穿了棉衣。
在张村时,小宝穿的衣服件件都是好料子,这便给他养了个金贵的身子,穿不得普通的布料。
这里就不得不提秦淮二人日夜兼程的理由,实在不是为了赶时间,而是因为开始几日,小宝每到一个地方便乐不思蜀,看见东西就想买,瞅见吃的就走不动道,稍不遂心意,便要掉眼泪。
关键是小宝还没钱,小宝说他都是花张三的钱,张三不在的时候他就是个穷光蛋。
所以小宝的一切花销都得秦淮付账,秦淮家大业大自然不在乎这几两银子,更何况小宝买的吃食十之七、八都进了他的肚子。
直到小宝在某个县里发现玉器店,事情便一发不可收拾,从未买过奢侈品的小宝,对价格一无所知,只管东看西看,看什么都觉可爱,都想送给薛百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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