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鼠团子不糯怎么办_破烂坟墓【完结】(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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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女人的秘密,可不像是云子鸦知道的那点儿,他国奸细什么的,藏得可真够深的。

  不过这些黑幕,还是别让子鸦知道了,徒添些烦心事。

  在赵文的热情款待下,简墨一行人在正阳城,多待了一天。

  不同地区,总有不同风味的美食、手工品,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总要带点纪念品回去。

  反正,有云子鸦在,买回来直接让他装着了。

  看到面前又多出来的几大包东西,云子鸦直接瘫倒在沙发,他们怎么比女生还爱逛,买这么多!

  就算这个地方的东西比较便宜,也不至于吧!

  这些事让他想到,如果世界没有陷在这样混乱的局面里,自己还拥有那样的能力,很有可能会去跑运输,如果遇上心邪的还会玩偷渡吧。

  而就在简墨跟着云子鸦寻找美食的途中,听到了个有趣的消息。

  好奇之下,就决定两人去探探,至于其余人,想回去就回去,这么大的人难道还会丢了么!

  在城中兑换点处,简墨去交易了一份四山的精细地形图,虽然地形有些变换,但是大致还是可以判断的。

  更何况,这段日子以来,四山靠近正阳城,许多人也是有去探察,

  不管是打猎也好,采药也好,总之,将地图丰富了许多。

  不愧是树木种类最齐全的大山之一,踏入这个地方后,那种澈人心扉的通透感,从脚趾头一直传到头发尖上。

  什么叫氧吧,这就是!

  大片的阳光砸在茂林上,碎成了丝丝缕缕,投在林地里,泉水潺潺峰路转,简直美成一幅画。

  简墨跟在身边,云子鸦不用担心来自各处的偷袭,可以惬意的享受这些景色。

  作为六阶的木系异能者,从很大程度上,简墨已经可以和这些植物,形成微弱的联系,不说能够达到交流的地步,至少可以判断他们的善恶意了。

  从另一方面来说,简墨已经有些显露出,类似眼镜蛇的特性。

  并且等级应该不低,这一路走来,许多毒物都不敢靠近。

  并且,如果是蛇这样的同类生物,大部分已经可以指挥行事了。

  不过就这事,云子鸦也和简墨抱怨过。

  有一次,云子鸦费心巴拉的找了一群小老鼠来,好像是为了帮简流找东西。

  谁知道当时的自己根本无法完全控制,最后失控了,那些小家伙在城堡里猖狂的啃咬。

  简墨知道了,直接招了一群蛇来。

  一天之后,城堡里确实是没有那种悉悉索索的动静了。

  可云子鸦看着那些排成列,规矩出城的蛇群,欲哭无泪。

  他都看见了,那些家伙出去的时候,撑的都快走不动道了。

  有一条比较大的,也不知道是吃多了,还是本来就胖,从栅栏那儿钻出去的时候都卡住了。

  然后,特别幽怨的回头看着简墨。

  最后,是简墨动手把这家伙放出去的。

  四周没什么奇怪的地方,可总有一句话叫做人算不如天算。

  云子鸦走着走着,人就突然陷下去一截,要不是自己反应快,就要掉进那个坑里,被扎成马蜂窝。

  看着坑底密密麻麻的尖刺,他也是惊了一身冷汗。

  “小心点儿。”在云子鸦要掉下去的时候,简墨已经准备出手,看他没事,便舒缓了眉头。

  云子鸦点了点头,细细地感应了一下,不得不说,这个陷阱做的隐蔽性真强。

  木系和土系的完美结合,互相掩饰着对方的痕迹,与周围的环境自然的融合在一起。

  简墨也看了一眼,感觉这个陷阱做的是挺不错的。

  感觉这人是个专业手,逮猎物是一抓一个准。

  土下面,是布下的饵料,而那些尖刺,都是带着弯钩,越是挣扎,越是陷得紧。

  而且细看下,这些布置也有从军队出来的痕迹,看来是有系统的学过。

  就在这两人围着这个坑,打量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人来了。

  抬头望去,就看见一个身形硬朗的的人,一手提着镰刀,一手扛了只野猪,这样的场面还是有些震撼力的。

  不过,更让他们奇怪的是这人的装扮,身上穿着的应该是兽皮制作的衣服,脚上的也是草鞋一样的东西。

  要不是看见他腰间还斜挎了个军用壶,云子鸦都要觉得自己是遇上野人了。

  头发半长的扎着,胡子也像是没剃干净一样。

  谁知,那人看见他们也是吃了一惊。

  虽然有许多人,会到这山中寻找,但是大部分的人,还不敢深入到简墨他们现在的地方。

  穿着兽皮的男人,看了眼他们的穿着,又看了下自己的陷阱,疑惑的开口了,“你们是从哪儿来的?”

  ☆、见到小凤凰

  “当然是山下啊。大叔,难不成你一直住在山上么?”

  听到大叔两个字,那个人略微皱了皱眉,“山下,看你们的穿着,难道丧尸已经席卷了所有的地方,你们也被逼山上了?”

  也?看来大叔真的是一直在山上待着的,“并没有啊,丧尸已经被控制的差不多了,倒是大叔你在这山上,不会觉得很危险吗?”

  “你也别叫我什么的大叔了,我今年也才25岁。你们叫我秦城就好了。”

  那就是和简墨一样大了,看着这张略微有些显老的面孔,云子鸦尴尬的挠了挠后脑勺。

  秦城也不在乎这些,不过,想到刚刚对方说的情况,他也有些在意。

  他原本也确实是部队里面的人,当初回到家,是为了和自己的未婚妻成亲,谁曾想,婚假还没过完,末世就爆发了。

  他也想过联系过部队,可完全没有任何回应。

  带着自己这一大家子,他真的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在父母试图自杀不成为自己的负担后,他硬下了心,决定带着所有的人进山,寻求生路。

  也该是这人好运,才进山的时候,所遇上的那些东西,靠着他这一身本事,都还能够简单应付。

  走走停停,最后寻了个靠近盐岩、河流,相对安全的地方安置下来。

  这家子里面,他和他媳妇都是异能者,他是土系,媳妇是木系的,都比较适合这种野生环境。

  凭着两个人的能力,还是能在这片山里找到食物的。

  如果说,这末世的来临还有什么好处,那就是老丈人看他,不再是像看一只蠢猪拱了他们家的翡翠玉白菜的眼神。

  好几次都带着欣慰,就这,把他乐了好几夜。

  谁叫他老娘死的早,被糙老爹带大,又没读多少书,就是身上有些蛮力气去当了兵,才多学了些东西。

  也正因为这样,老丈人看他一直不得劲儿,结婚之前,没少对他吹鼻子瞪眼的。

  自己媳妇可是个研究生,能看上他,真是老秦家坟头上冒青烟了。

  有了动力,做事自然很积极,一般是他们出去打猎、摘野果,侄女儿守着家里的三个老人。

  就这样,这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去了。

  因为当时逃得快,所以这进山进的比较深入,待了一年多,也没遇上别的什么人,等他想再出去探查情况的时候,许多地方都变的十分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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