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_七六二【完结】(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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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擎风直视金麟儿,神情无比严肃,道:“不,恰恰是你让我明白了,赵将军那番话的含义。精神,是人的心里的坚持和追求,只要自己不放弃,任何人、任何事物,都摧不垮、夺不走你的精神。有此一物,山不再高,路不再远,风吹不动,水浇不灭,如同雨打残花被碾成泥水,但幽香如故。我瞻前顾后、自怨自艾,你一往无前,心无杂念,我不如你。”

  金麟儿:“哎?我……”

  孙擎风:“金印已在你身,鬼煞在我体内,饮血练功,受鬼煞摧折,你我都不能选。但天下间没什么是注定的,你不愿饮人血,我愿意忍受苦楚,何妨试他一试,一起换个活法?”

  金麟儿:“我不要你为我牺牲。”

  孙擎风:“非是为你,是为我自己。”

  金麟儿:“我怕你不好受。”

  孙擎风:“酒的妖法,能摧毁我的身躯,碾碎我的信仰,却不能打败我的精神。我知道何为绝望,就是我在白海雪原孑然独活的那两百年。幸而,我还知道何为希望。”

  金麟儿:“何为希望?”

  孙擎风看着金麟儿,沉默不语。

  金麟儿心里还是没底,支支吾吾道:“我……”

  孙擎风:“你不信我?若信,就让我求仁得仁。”

  金麟儿跑到孙擎风身前,张开双手抱住他,把脸埋在他的胸膛里,声音闷闷的,道:“孙前辈,你真是太好了。我想一辈子都跟你在一起,不老不死。”

  “只要活得精彩,老死有何可惜?你不看那傅青芷活了数百年,却仍是个蠢货。”孙擎风脸上愁容消去,手掌按在金麟儿的后背上,隔着衣裳抚摸他背上那五条伤疤,“你就是怕死罢了,还疼不?”

  金麟儿像个小大人似的,煞有介事道:“我长大了,是个男子汉了!这等问题,往后你就不要再问,我也是要面子的。”

  孙擎风看着金麟儿爬到床上,他的脸颊还是雪白可爱,双眼依旧乌黑灵动,但比从前高了、瘦了,依稀脱去了孩童的稚气,有了少年人的雏形。孙擎风想看他长大成人,娶妻生子,想看他老去,直至福泽圆满。

  孙擎风收拾了碗筷,爬上床,盖好自己的被子,临睡前说:“人的精神不死,纵然身在炼狱,心中自有仙境。胡蒲苇易折,磐石难动。心有光明,孜孜以求,虽在刀山火海中,而永志不忘,蒲苇亦成磐石,此即是希望。天地浩大,无所不有,总能找办法,至少让你免遭鬼煞侵扰。”

  金麟儿闷闷地哼了两声:“本教主不惧鬼煞,暂且允准罢。”

  孙擎风嘲道:“还没睡着就说梦话了。”

  这两个人在床的正中央划了条线,各自占据“半壁江山”,常年都是裹自己的被子,背对背睡觉。

  此时,墙上的夜明珠,已被黑布盖住。房间里除了经窗口投至床头的白月光,再没有别的光亮。

  孙擎风和金麟儿静默地躺了片刻,猜想对方已经睡着,便各自将手伸到枕头底下,同时摸出了一个用红布包裹的东西,打开一看,都不由愣住。

  当初,孙擎风将金麟儿长生辫上的铃铛捏爆,铃铛一分为二,壳子在金麟儿手上,里面的金珠在他手上。

  这天晚上,他们各自给了对方一件新年礼物,那铃铛壳子到了孙擎风手上,金珠子又去了金麟儿手里。

  金麟儿忍不住笑,蠕动了两下,钻进孙擎风的被窝里,咕哝道:“被子湿的,好冷啊。”

  孙擎风按着他的脑袋揉了两把,怒道:“安分睡了!不然把你扔出去……”

  “喂狼?”金麟儿咕哝着,“咱家门口的狼,被你骗了好多年,从来就没吃到我的肉,只怕已经饿死了,我才不怕呢!”说着,侧身抱住孙擎风,并胆大包天地把腿架在孙擎风身上。

  孙擎风当然没有把金麟儿丢出去喂狼。

  作者有话要说:  孙护法:我一辈子都没说过这么多话。

  金麟儿:???

  孙护法:看什么看?睡觉!

  金麟儿:可你……你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孙护法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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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搬家

  孙擎风在除夕夜里放出豪言,要查出胡酒的图谋,找到平安消解金印的办法。

  第二日睡醒,他又决定从长计议。毕竟,胡酒杳杳无踪,日子还要过下去。

  两人的活法,的确稍稍换了一番。

  过了年关,风雪日盛。

  孙擎风用木板钉死石屋的门窗,带着金麟儿,搬到百里开外松江河边的云柳镇。

  小镇依山傍水,住户近千人,在荒凉的西北边地,算得上热闹非凡。镇北不到三里处,设有一座兵站,戍边士兵有三百余人。

  孙擎风搬来此地,正是想着,若自己再度因鬼煞之气爆发而失控,金麟儿可前往兵站寻求庇护。寻常兵士,自然不能奈他何,但多拖上一会儿,他兴许能平静下来,至少不会再次弄伤金麟儿。

  窖里有数不清的黄金,他们手头宽裕,在镇上买了一座大小合宜、位置极佳的院子。

  院子先前一直有人住,门前种的桃树、李树都已有十余年树龄,院里种着菜、蓄养了禽畜,屋后还有几亩薄田,开春即可再种。

  两人拿着陈云卿帮忙办理的户籍牌,化名孙风、孙林,扮作一对平常父子。

  金麟儿这才知道,早在自己头一次生病时,孙擎风就有了搬家的心思。孙擎风的心,比自己知道的还要柔软,他一定是天底下最好的护法。

  孙风是个农人。

  数九寒天,正是农闲时节,他便做个猎户,日出入山林,日落前带着猎物归来。

  原本,以他的眼力和射术,狩猎半日绰绰有余,但他打猎不为吃肉而为找血,总要挑拣一番,找些健康漂亮的,才敢拿去给金麟儿。

  孙林入了镇上的私塾。

  十四年来,他第一次过得像个寻常孩童,住在热闹街市里,跟小伙伴们相邀上学堂,放学后在路边玩耍,天黑前摸回家,被家里正在做饭的爹爹责备。

  无论如何,他们总算过上了平常人的日子。虽然,这平常当中还是有些不平常的地方。

  寒风呼啸,凉气从窗缝间钻入。

  天尚有些黑,屋里燃着红彤彤的炭火,在炭火的红光映照下,孙擎风的脸上竟似有了些血色。

  “我、我,呼!”金麟儿嘴里叼着包子,被烫得直喘气,一句话半天说不清,蹦蹦跳跳地穿上皮靴,胡乱系好斗篷,迫不及待朝外跑去,“我去上学了!”

  孙擎风手一伸,牵着金麟儿的腰带,把他拖回身前,半跪在地上,帮他重新整理腰带、扯平衣襟,神色冷峻:“别跟逃荒似的。教你的东西,可都记下了?”

  金麟儿用力点头,深吸一口气,把孙擎风天天在自己耳边念叨的话,一口气全背出来:“私塾门口有两家包子铺,右边那家的后厨更干净,但我每日最多能吃两个包子,不要贪多吃撑。私塾门口卖的饴糖不干净,不许乱吃。西街的米面铺子太远,不许偷跑过去。放学后马上回家,不许乱跑。在路旁玩过泥巴以后,不许不洗手就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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