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物语3_裟椤双树【完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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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中的山路并不好走,还起了薄雾,四喜挑着一盏旧灯笼,如履平地般前进,住着一家三口的村子很快淹没在深深浅浅的灰黑色里。

  他走得太快,所以,当撕心裂肺的哭喊从那间小屋里传出时,他听不到。

  蛇精带来的剧毒已渗进那孩子的血脉,救是救不了了,拖一拖,也许还能活个十天半月。可是,为何要拖?

  红色的药丸不是救命仙丹,只是一种能让人死得毫无痛苦的毒。

  这是四喜的秘密,他从半眉让他读的医术里学到了救人,也学会了杀人。

  跟随着半眉的年月里,他们做了许多事,半眉喜欢做饭、聊天、治病、替人开锁、找毛找狗找失踪人口,他曾经花上几个时辰去劝说一个姑娘不要投河自尽,还用过一个月时间把一个老乞丐送回他原来的家里,还因为在一对大打出手的兄弟间调停被误伤打破了头。当然,除了这些看起来十分无聊的事情之外,他也为人驱逐妖物,是的,是“驱逐”,很少“消灭”。通常他会征询事主的意见,如果他们说杀,他也会动手,但只是在那些人面前做做样子,事后多半还是会放其生路。这些年来,自他手里捡回一条命的大小妖物们不计其数。可是,四喜不这么做,他不认同半眉的行为,更不想变成跟他一样的人。

  他不能理解半眉常说的“当有恻隐之心,易位而思”。恻隐之心?多余的同情换来的不过是头上的伤疤,不被人记挂的奔波劳累,甚至会带来生命危险。那些连自己的性命都不放在心上的人,要上吊投河互相残杀,便由他们去好了;身染绝症,本就没几日光阴剩下的人,花再多心思与药材不也枉然?注定要死的人,何必再拖延,倒不如助他们早离苦海,若有来世,也好早点投个好人家。

  四喜的心中,这年头根深蒂固,不然也不会有这夺命的药丸。

  夜寒深重,薄雾渐浓,春天在这片荒寂的山地里只是个梦,脚下的山路已到尽头,再往前走上片刻,便能看到渐多的人烟与酒肆的灯火。

  他停下脚步,掏出那瓷瓶,将剩下的药丸倒在掌中,还有一粒。当初,他一共制了十粒,这一粒,不知又该归谁?

  四喜深深吸了口气,抬眼望向夜空。他有个习惯,望天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看向北方,看得久了,空空夜幕幻觉般变成星月相随的画卷,如银光芒下,隐隐可见一座白雪皑皑的大山。

  最近,类似的幻觉出现得越来越频繁。

  他用力拍拍自己的脑袋,如果自己没有那种该死的病,应该就不会认识半眉这个老家伙;若不是这个病,他又怎么会留在老家伙身边当徒弟?他不止一次发誓,一旦找到能根治这个病的方法,他会立刻跟半眉划清界限。他的生命,不能跟半眉一样,浪费在无聊事与无聊人身上。

  收起药瓶,他重新提起快要燃尽的灯笼,快步走向前方的热闹繁华。

  5

  四喜不记得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学会了喝酒,每当用去一颗药丸时,他总要寻个有酒的地方喝上几杯,但从不喝醉。他享受的,只是适当的烈酒给五脏六腑带来的暖意。他不明白自己的身体为何在这个时候总是凉的,凉得连他自己都讨厌。

  今天也不例外。

  坐在春更楼二楼临窗的位置,四喜要了一壶酒,一口一杯。

  春更楼的生意,越到深夜越好。不爱回家的人、不知要去哪儿的人,都聚在这里,一壶酒几盘菜,消磨整个夜晚。

  “水深激激,蒲苇冥冥。枭骑战斗死,驽马徘徊鸣。”

  帷幕后的女子,婉转轻唱,幽幽的曲子在寒夜里浸过,再入耳中,竟比平日更柔肠百结,愁思弥漫。

  听到这声音,四喜微微一怔,给自己倒上最后一杯酒,不动声色地看了看那半隐在朱红薄纱后的人。

  这是,满脸笑容的掌柜走上来,朝邻桌的两个青年拱手道:“袁大人,赵公子,今日的酒菜可还满意?”

  那面如冠玉的青衫男子含笑点头:“甚好!掌柜的已将我与兄弟们的口味摸得很清楚,不枉我们做你春更楼的常客。”说罢,他又赏了些钱与掌柜的,指指帷幕那方,“不知今日,锦袖姑娘可愿一展芳颜,与我等一见?”

  “袁大人谬赞勒!”掌柜满心欢喜地收起赏钱,又面露难色,“可是锦袖姑娘说了,只唱曲,不会客。规矩不能怀。袁大人您看……”

  “既如此,便不为难她了。”旁边的白衣公子放下酒杯,“烦请掌柜转告锦袖姑娘,今夜的曲子甚合我意,不知下次来时,可有幸再听一回?”

  “是是,赵公子放心,小的必然转告。”掌柜点头如捣蒜地退了下去。

  袁青云笑问:“子龙,你是对这曲子合意,还是对唱曲的人合意呢?”

  “袁大哥说笑了。”白衣公子红了脸,“只因这曲子是我娘亲最爱,她在生时,常常哼唱,今日听到,倍感亲切,心下便起了要谢谢锦袖姑娘的意思。”

  “好了好了,不必解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袁青云朗声笑道。

  白衣公子笑笑,只顾喝酒。

  “不说笑了。”袁青云收起笑容,神色严肃起来,“如今你手下的民团义军,操练得如何了?”

  “我赵家军虽属民团,却不逊于各路豪强手下的任何军队。”白衣公子斩钉截铁道。

  “甚好!”袁青云面有喜色,“乱世方能出英雄,如今的局势,若能善加利用,必能成就一番大业。”

  “袁大哥的意思是?”

  “公孙瓒有意扩充军备,如今正派了亲信来真定,意欲收编最优秀之民团。放眼整个常山郡,除了子龙你,有谁可堪此任?这次可是你的大好机会,若能到公孙瓒麾下,以你的资质,不出三年,必成大器!”袁青云顿了顿,闪过一抹忧色,“只是,我得到消息,公孙瓒此番只选一个最出色民团纳入军中,郑穹也对这个机会虎视眈眈,他郑家军人数在你之上,旗下也不算酒囊饭袋,加上郑穹此人颇有野心,若被他抢了先机,对你是大大的不利。”

  白衣公子淡淡道:“当年郑穹与我比试,被我挑下马来。我与他,大可再来一场公平比试。”

  “太守大人也有此意。”袁青云点点头,“郑穹本是太守大人妻弟,大人心中自是希望自己人崭露头角,但你放心,有我在,必不令这场比试有任何偏颇之处。”

  “多谢袁大哥!”白衣公子朝他举起酒杯,“能结识袁大哥这样的君子,实乃子龙之大幸。”

  袁青云也举起杯子:“但愿有朝一日,常山赵子龙能扬名天下,名垂青史。”

  两个酒杯有力地碰到一起。

  四喜的酒早喝尽了,邻桌那两个家伙的谈话,也断断续续落进耳里。

  这两个青年,他都认识,着青衫的袁青云是胡姑姑口中经常称赞的美男子,亦是常山郡的都尉大人,年轻有为。白衫者,他就更熟了,因为他每天至少要听一个人提他的名字提上二十遍。赵云,字子龙,年二十三,常山真定人,民团教头,武艺了得,尤以一柄龙胆银枪威震常山,未有败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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