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物语外传:七夜_裟椤双树【完结】(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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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头看看他,院长转回去对流羽道:“睡一会儿吧,两个钟头后我给你做一次详细检查。”说罢,他示意陶昂同他一道走出病房。

  站在走廊上,院长顺手掩上房门,问陶昂:“问吧。”

  “听说,流羽是个弃儿?”

  院长点点头:“是的,但也不完全是。她的父母每个月都会把大笔治疗费打进医院账户。”

  “只是如此?”陶昂皱眉,“他们从不来看流羽?”

  “没错。”院长颇无奈地说,“从流羽入院后,她的父母就不曾露过面了。的确是比较违背常理。”

  “能联系到她父母么?”陶昂突然问了这么一句,紧接着又解释道,“怎么能这样把孩子扔在这里不管不顾!难道我们不能想想办法么?”

  “实在是无能为力。”院长摇头,“我们也试过联系他们,可他们当初留下的地址和电话全部都是假的。我也无法理解他们的行为。”

  “是这样……”陶昂有些泄气,转而又想到了流羽的病历,说,“还有流羽的年龄,据说在病历上竟然没有清楚的记载。”

  “唉,这是我们的工作疏忽。当年老院长在的时候,医院的管理比较松散。”院长有些无奈地说,又问,“流羽是个特殊的病儿,阿萍应该都告诉过你她的病情了吧?”

  陶昂点头。

  “我一直尽全力找出她身体不再发育的原因,希望有一天她可以健康地离开这里。”说到这儿,院长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有些着急地说道,“关于流羽的事,我们下次再说,我约了人谈事,得马上走了。”

  “好,您忙您的。”陶昂抱歉地说道。“不好意思耽搁您时间了。”

  “呵呵,年轻人里,鲜少有你这般细心又体贴病人的。”院长拍拍他的肩膀。

  陶昂侧目看着关闭的房门,笑笑:“她本不该属于病房这种地方。”

  院长微愕,旋即赞许地说道:“以后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像你这样的孩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院长挺拔的背影匆匆消失在走廊的另一端。陶昂挠了挠头,长这么大,很少被人“孩子”来“孩子”去地称呼,这种感觉,好像还蛮好的。

  确定院长离开之后,陶昂再次回到流羽房里,那孩子已经闭上双眼,像是睡着了。陶昂走上前,悄悄从她枕头上取走一根她落下来的头发,然后退出了房间。

  看看时间,已是下午两点半,之前略显空洞的走廊上,多了不少出来走动的病号或者陪伴的家属,前行的陶昂不自觉地回过头,流羽的单人病房在这层楼的最尾端,没有人会往那个没有前路的死角走去。

  那里并没有肉眼可见的阻碍,可就是有一道无形的界限,决绝地隔断了那间只住着一个名叫流羽的孩子的127病房。

  下楼走出住院部大楼,经过花园前时,陶昂的目光不自觉地又落在那丛盛开的胭脂花上,两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正嬉笑着站在花丛前,两个人手里各捏着两朵胭脂花,从花朵里抽出细长如丝的花蕊,又把花蕊挂在各自的耳朵上,美美地摇晃着脑袋,让那花蕊尾端的银白小球摇摆不止,仿若给自己戴上了一串最漂亮的耳环。

  “哥哥,胭脂花开了,你帮我摘下来嘛!”

  “哥哥,你看我把花花做成耳环了!”

  “哥哥,我戴上我自己做的耳环了,漂亮吗?”

  一个稚嫩而熟悉的声音潮汐般从某个虚无的空间里飘来,冲击着陶昂原本清静的心底。

  小时候,他的妹妹总喜欢在初夏的时候,跑到家后面的围墙边,从长在墙根的胭脂花丛里摘下两朵,然后从花瓣中央小心地抽出带着一条长丝、尾端是个可爱小球的花蕊。然后摁在自己的耳垂上,故意晃着小脑袋让垂坠的花蕊动来动去。就跟眼前这两个小女孩一样。

  如果,没有十七年前的那个夜,妹妹的笑容,本应跟着她一道长大、成熟,而不是永远成为他记忆里的一部分……

  一只小蜜蜂“嗡嗡”地在花丛上旋绕,又飞走,陶昂摇摇头,收回飘摇的思绪,继续朝医院主楼走去。

  陶昂没有走大路,而是选择从那条两旁种满万年青的碎石小道抄近路上去,走了没几步,一阵嘈杂声从小道的另一侧传到陶昂耳里。

  “验了血又怎样?相配又怎样?”一个穿着病号服的精瘦中年男人,跷着腿坐在小道后那排石椅上,皱眉拿着手机说,“骨髓是能随便抽的吗?万一出意外,谁能负得起那么大的责任?一个几岁的孩子,性命能比我的值钱么?我是不会去捐什么骨髓的!告诉医院那边,我拒绝,不要再来烦我!还有,如果他们敢把这件事透露给媒体,我会让他们以后的日子过得很难受。”

  说罢,中年男人气咻咻地挂掉手机,扔给他身边的一个穿西装的年轻人。

  “曹总……”年轻人小心翼翼地提醒道,“之前您那么高调地在媒体露面,并且呼吁大家都去医院验血,为那些需要骨髓捐赠的白血病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现在……”

  “你懂什么?”中年男人狠狠瞪了他一眼,“当初我这么做无非是为了提升我的个人形象,对我们集团的未来发展是很有好处的!谁会知道那个要死不死的病孩的骨髓真的跟我相配!”

  “是是……”年轻人被中年男人的语气吓得不轻,鸡啄米似的点头。

  陶昂冷冷地扫了那两个人一眼,默不作声地继续朝前走去。

  作为国内最顶尖医学院血液学专业的毕业生,陶昂拒绝了市内一所大医院的橄榄枝,主动来到永复医院就职,这事在这个位于市郊、前身只是个卫生所的二乙医院里,无疑是个不大不小的新闻,同事们对他的关注,自他入职以来就没有少过,加上陶昂生的清俊高窈,纤尘不沾的医生袍穿在身上,沉静干练,平添几分他人身上难见的风姿,有他在,医院里未婚嫁的女同事们,个个的工作热情都比往常激增数倍。血液二科的办公室,自此变得热闹非凡,莺声燕语往来不绝。

  面对同事们的好奇还有女同事们如火的目光,陶昂总是一笑置之之,除了必要的寒暄交谈之外,他很少像那些老同事一样在没事时串门闲聊,但凡有点空,他大多留在办公室看看资料还有专业书籍之类。身为一个新到任两周的一生,陶昂非常认真地跟在科主任后面,穿梭于各个病房里,为一个月后正式上岗打好基础,他这样的表现,一度让所有同事刮目相看。

  可是,从不迟到早退的陶昂,从上周开始,已经连续迟到七次了,甚至连周末的轮班也千方百计找人替值。科主任对他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同事们对他最近的“劣行”除了奇怪之外,也颇有微词。可陶昂毫不在意,每天依然面不改色地做自己该做的事。眼尖又爱八卦的小护士们还碰到他在某个午后,从花园里采走一捧胭脂花,然后一脸笑容地走进了住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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