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隧道里的灵魂_西岭雪【完结】(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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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急于到阳台上收衣裳,推玻璃门推不开,把膝盖在门上一抵,豁朗一声,一块玻璃粉碎了,膝盖上只擦破一点皮,可是流下血来,直溅到脚面上,搽上的红药水,红药水循着血痕一路流下去……”

  红药水合着血水,一路流下去,漫过阳台,漫过走廊,漫过客厅,一直漫到屋子外面去了,映得天边的夕阳都有了几分如血的味道。远远地仿佛听到电车铃声,还有悠扬的华尔兹舞曲——是哈同花园又在举行盛大派对了么?

  手扶在窗棂上,眼睛望出去,再看不到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而一览无余地直见外滩:三轮车夫,拉着戴礼帽的绅士和穿蓬裙的小姐在看灯,乞儿打着莲花落随后追着,绅士不耐烦地将手中的司迪克敲着踏板催促,一边向后抛去几枚零钱,孩童们一拥而上争抢起来,红鼻子阿三吹着哨子跑上来驱赶,卖花姑娘颤声儿叫着:“玉兰儿,五毛一串,香喷喷的玉兰花儿。”再远处是金黄色的黄浦江,翻滚如一大锅煮沸的巧克力汁,行驶其上的轮船是搅拌糖汁的糖棒,一声巨响后,有黑粗的烟喷上了天……

  隔墙送来幽微的清香,是玉兰,还是栀子?

  如果将一只篮子从这里槌下去,盛起的,不仅仅是温热的宵夜,还有旧日的星辰吧?

  依稀听到一个温柔的女声对我说:“爱玲,你妈妈来信了,说想要你的照片儿呢。”

  我随口答:“就把姑姑前儿和我照的那张合影寄过去吧。”

  “你说的是哪一张呀?”

  “姑姑怎么不记得了?喏,就是站在阳台那儿照的那张。”我笑着回身,忽然一愣,耳边幻像顿消。

  哪里有什么姑姑,站在走廊深处远远望着我的人,是沈曹。

  “大白天,也做梦?”他笑着走过来,了解地问,“把自己当成张爱玲了?”

  我深深震撼,不能自已:“我听到姑姑的声音,她说妈妈来信了。”

  “张茂渊?”沈曹沉吟,“张爱玲的母亲黄逸梵曾和她小姑张茂渊一起留学海外,交情很好,后来和丈夫离了婚,和张茂渊却一直保持良好的关系。对张爱玲来说,很大程度上,妈妈就是姑姑,姑姑就是妈妈,两者不可分。张爱玲不堪继母虐待离家出走,也是跑到了姑姑家,和妈妈姑姑两人生活在一起,那段日子在张爱玲笔下是快乐的,后来黄逸梵再度离国,张爱玲就和姑姑一起生活,就在这座爱丁堡公寓的51室和65室里先后断断续续住过十几年,直到52年离开中国。”

  怆恻的情绪抓住了我,几乎不能呼吸。那么,这里便是张爱玲写出《倾城之恋》和《金锁记》这样传世名作的地方,也是她与胡兰成相约密会,直至签下“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海誓山盟的新房了。当年的她与他,坐在那织锦的长沙发上,头碰头地同看一幅日本歌川贞秀的浮世绘,或者吟诗赌茶,笑评“倬彼云汉,昭回于天”这样的句子,又或者相依偎着,静静地听一曲梵婀铃。

  那段时光,她的爱情和事业都达到了顶峰,佳作无数,满心欢喜,只盼月长圆,花常艳,有情人永远相伴。

  然而,不论她是多么地讨厌政治,渴望平安,政治却不肯放过她,动乱的时代也不肯为她而蓦然平息了干戈。是时代使她与他分开,还是她和他,从头至尾,根本就不该在一起?

  现世不得安稳,岁月无复静好,她与他的爱情之花,从盛开至萎谢,不过三两年,在他,只是花谢又一春,在她,却燃烧殆尽。于是,她留言给他:“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

  萎谢了的张爱玲,如一片落花,随波逐流,漂去了海外,尝尽人间风雨,海外沧桑,直至孤独地死在陌生的洛杉矶公寓里……

  我回过头,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沈曹,请你帮助我,我想见到张爱玲。”

  我想见到张爱玲,见到六十年前的张爱玲,那时的她,年方双十,风华正茂,聪慧,清朗,腹有诗书气自华。尚未认识胡兰成,不知道爱情的苦,却已经深深体味了家族的动荡,浮世的辛酸。慧眼识风尘,以一颗敏感而易感的心,让文字于乱世沉静,喁喁地,如泣如诉,写下第一炉香,第二炉香……

  如果不是胡兰成,如果不是那命中劫数一样的爱恋与冤孽,她或许会写得更多更久,会继续第三炉香,第四炉香,让香烟缭绕今世,安慰如她一般寂寞清冷的后人。

  如果不是胡兰成,张爱玲所有的悲剧都将改写,甚或中国文学近代史也会有未知的改变,会诞生更多的如《金锁记》那般伟大的作品。

  如果不是胡兰成……

  但是沈曹说,他还要再搜集一些资料,做好准备,才能带我做第一次试验。

  他犹豫地说:“我的研究,还停留在理论刚刚结合实践的阶段,相当于数学领域中新出炉的一条运算规则设想,理论得出来了,还没有应用,寻找张爱玲,是这规则下看起来相对简单的一道题目,等于是第一次验算。可是验算的结果到底是证明规则的正确性还是谬理,尚未可知。而且用到催眠术,毕竟还是有一定危险性的。锦盒,我们是不是应该再等些日子,让我把这些实验结果进一步完善后,再进行尝试?”

  “可是如果不尝试,就永远无法得出最终结论。”我自告奋勇,“总之你要寻找一个志愿者试药,我愿意做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至少,我比别人有更有利的条件,就是我的热情和对你的信心。”

  沈曹十分震撼:“锦盒,为了你,我也要将实验早日完成。”

  接下来的日子,生活忽然变得不同。我仍然朝九晚五,看阿陈的白眼和老板的笑脸。

  可庆幸的是,老板的笑脸越来越多,而阿陈的白眼则早已转作了青眼。

  我当然明白那些和颜悦色不是为了我。

  沈曹每天都派速递公司送花给我,玫瑰雏菊康乃馨,大束大束,每次都是九十九朵。

  刚开始办公室的女孩子还大惊小怪打听出手这么阔绰的绅士是哪位,渐渐便不再问了,只纷纷投以嫉妒的眼神。

  可悲亦或可喜?女人的尊卑往往取决于赏识她的男人的身份尊贵与否。

  但是他不打一个电话给我。因为他说过,在做好准备之前,不会再找我。

  而子俊正好相反,每晚都会准时准点地有电话打进来,问我有没有关煤气,叮嘱我记得吃早饭,不要老是服用安定片帮助睡眠。同样的话,重复千遍,也仍是一份温情。虽然没有新意,可是有人关心的感觉是不同的。

  以往收到这样的电话,我的心里总会觉得几分温暖。然而现在,更多的却是犹疑。

  看到沈曹就会想起子俊,而接到子俊的电话,我又怔忡茫然,总觉沈曹的笑容在眼前飘。这种魂牵梦萦的感觉,不是爱,是什么呢?然而如果我对沈曹是爱,那么对子俊又是什么?我们谈了近十年恋爱,难道都是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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