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这几房人分了家,各不往来,就是在街上见了面也不会点头,眼睛对在一起了,眼光却是岔开的。
妈妈是姥爷过世后半年多才生下来的,由姥姥独自带大,先靠变卖家当,后来解放了,就靠在街道领了火柴盒来糊,赚些油盐钱。
姥姥糊火柴盒的手势同嗑瓜子儿一样利落。街道管分派活计的老王常常会帮她糊,据说他喜欢用舌头舔那些贴花来代替糨糊,因为糨糊是面粉熬的,要省着用。
妈妈痛恨那些火柴盒,比痛恨姥姥嗑瓜子儿还要强烈。
有一天她放学回家时打不开门,鼓捣了半天才发现门从里面反锁了。
她抱着书包坐在门檐下,看惨白的冬天的太阳慢慢西斜,半天不肯挪动一步。
并没有等太久,门便开了,老王低低地压着棉帽子从屋里走出来,姥姥没有出来送,但是隔着窗喊女儿进去。
妈妈这时候才知道姥姥是知道她已经放学了的,明明知道她在门外还要让她等这么久,这使她觉得不可原恕。她走进屋,看到堆了半床的火柴盒旁边放着一包瓜子儿,怨气忽然就爆发了。
她抓起一盒火柴擦着,把火柴掷向那堆火柴盒中间,企图制造一次火灾,烧尽所有的耻辱与痛恨。
在姥姥的眼皮底下酝酿这样的放火事件当然不能成功,姥姥以嗑瓜子儿和糊火柴盒同样的麻利扑灭了那点点火苗,伸手抓住女儿的长发将她从床上直接拖到了地下,指着鼻子痛骂起来。
她骂得很脏,是八大胡同里妓女撒泼时的口吻和调门儿。
妈妈从来没经过这些,几乎被骂傻了。然后,有一句话深深地刺痛了她,使她清醒过来。
姥姥说:“我做这一切,还不是因为你?如果没有你,我何至于这样惨?你这个累赘,废物!”
妈妈忽然看清了自己在姥姥心目中的位置和价值,她整个人都呆住了,时间仿佛静止。这之后,姥姥还说过些什么更难听的话,还有没有再打过她耳光,她已经都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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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6)
她看着地上被姥姥扯掉的自己的一缕黑发,在心中默默地反复地念叨着一句话:这家里呆不得了。这家里呆不得了。这家里呆不得了。
妈妈是在那天夜里十二点多离家出走的。只带了几件换洗衣裳和一个日记本。
她一直有记日记的好习惯,到现在也一样。
但是记过之后从不返回头看。
她记日记,不是为了记住,而恰恰相反,是为了忘记。
发生过的事与情变成墨迹留在白纸上,事情也就算结束了,过去了,有了交代。
她曾经跟我说过:我死之后,烧骨灰时,别忘了连这一箱子日记一起火化,那是我一辈子的脚印。
我常常想:那个在雪地上没有脚印地行走的梦,会不会也曾经同样地出现在属于妈妈的夜里。
但是我没有问过她。
我们母女之间从不交流。
语言是用来传达命令和执行命令的。
母亲跟我说话时,脸上从不带任何表情,就像记日记一样,没有喜怒哀乐,只是在完成一个过程。
妈妈带着她的换洗衣裳和日记本出走了。在一个寒冷的夜里。
那个晚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至少在妈妈的记忆里没有看到任何光亮。
后来的事实证明,那次出走成全了她。因为“文化大革命”
很快爆发了。姥姥挨批斗,妓女的身份被揭穿出来,脖子上挂着破鞋游街。红卫兵小将们来命令妈妈与姥姥划清界限,邻居说:她们早已断绝母女关系了。云岫觉悟得早,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
妈妈去参加了姥姥的批斗会。小将们要她向自己母亲身上吐唾沫。妈妈做不出。
她虽然痛恨姥姥,痛恨她的瓜子儿和火柴盒,可是毕竟她们血脉相连。
就算世界毁灭了,时间和空间全可以颠倒,黑白是非都没有了清楚的界限,但是母女的血缘关系是不能改变的,是真理,也是 永恒。
口号声一阵响过一阵,有人在推搡妈妈。姥姥在大堆破鞋的重重羁累下艰难地抬起头来,叫:“岫儿,吐吧,冲我吐唾沫呀,妈不怨你。你不吐,他们不会放过你的。吐吧,吐吧……”
妈妈突然就崩溃了。她发出幼狼般的嚎叫声,冲上台对着母亲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左右开弓打了自己几十个耳光,转身冲下台,旋风般跑出了会场……
要说妈妈的革命态度其实是很不彻底的,可是不知为什么,那些人竟轻易地放过了她,没有逼她再做进一步的表忠心行动。
第二年春天,妈妈报名上山下乡,成为北京城第一批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识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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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黑暗里女人的战争(1)
黑暗里女人的战争
A
今天是满月,不知十五还是十六,月亮满得像要溢出来。
月光泼洒在大街小巷,可是泼不进“夜天使”。
“夜天使”照样四壁拉拢着深紫色的落地厚丝绒帘子,灯红酒绿,自成世界。
如果地球爆炸,我在死之前一定听不到霹雳声,也看不到一点火光。那些厚丝绒帘子会裹住我,同音乐与死亡一起,伴我下地狱。
我死后会下地狱,那几乎是一定的。
我说过,世界上没有一种人会比自甘堕落做妓女的《庄子》研究生更可耻而更不可原谅。
天作孽,犹可活;自做孽,无可恕。一切是我自己的选择。
虽然,我常常说,人,是没得抉择的。
没得抉择。
就好像我妈妈是我姥姥的女儿,我是我妈妈的女儿,我们世世代代都是妓女一样,是没得抉择的。
我们一家人,受了诅咒。
我以这个理由来原谅我自己,可是,我不能够原谅我的母亲。因为,她是云岫,大名鼎鼎,无人不知的广告界女强人云岫!
如果一个风光无限的十杰青年可以做妓女,那么,一个未能拿到毕业证书的庄子研究生当然更有理由落草。
我的血管里流着她们的血,我带着仇家的咒语出生,命运注定如此,注定如此,我能怎样呢?
秦小姐坐在大班桌后面涂指甲,看我进来,亲热地招呼:“兰寇甲油,黑色,最流行的,来不来?”
“我不喜欢黑色。”我言不由衷。其实,我是不喜欢追随流行。
黑色是我钟爱的颜色。但是喜欢黑色是因为它够另类,够个性。如果黑色流行,那么它会成为我最避之不及的一种颜色。
庄子说:“世俗之人,皆喜人之同乎己而恶人之异乎己也。同于己而欲之,异于己而不欲者,以出乎众为心也。”
我才不相信。我的理论和庄某恰恰相反:与众不同才出人头地。“夫以出乎众为心者,何尝出乎众哉!”
我审视着秦小姐的化妆。
——她的妆总是过于浓艳。以往已经如此,今夜格外夸张:蓝色眼盖、黑色唇膏、低胸晚礼服、加上十个黑指甲。她把这称之为“旧上海风情”。而我要将之加一个定语:旧上海最下作的风月场所里最低级的妓女的风情,还不属于“长三”或“幺二”的行列,而只配做半掩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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