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神_天下霸唱【完结】(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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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有一个副巡官名叫杜大彪,论起来是刘横顺的师弟。在过去来说,当警察也凭师父带徒弟,小学徒由老警察传授,告诉你怎么巡街、怎么站岗、怎么捉贼、怎么起赃,黑白两道上有什么规矩,行话怎么讲、贼话怎么听,这得一点一点地学。当小徒弟的每天跟师父当差,点烟斟酒、沏茶倒水、买东道西、揉肩捏腿什么都得干,逢年过节还得拎上东西送一份孝敬,把师父伺候舒服了,可以给你多讲点儿门道,让你以后少吃亏。杜大彪当年和刘横顺跟的是同一个师父,此人威猛非常,生来力大无穷,比刘横顺还高出多半头,站起来顶破天、坐下去压塌地,横推八马倒、倒拽九牛回,还会撂大跤,应了“一力降十会”那句话,真打起架来,他两条胳膊抡开了,七八条汉子近不了前。只是多多少少有点缺心眼儿,可你要说他傻,也从来没吃过大亏,你说他精明,又真跟傻子差不多,吃饭不知道饥饱,穿衣不知道多少,睡觉不知道颠倒,说话也不利索,嘴里头跟含着块热豆腐似的,想听明白可费劲了。当初师父有过交代,让杜大彪跟着刘横顺混,师兄说什么就得听什么,这也是当师父的疼他,怕他实心眼儿吃亏。杜大彪还真听话,只听刘横顺一个人的,巡警总局的长官也使唤不动他。刘横顺也没少照顾这个傻兄弟,别的差事不用他,就让他站岗,站岗最适合杜大彪,穿上警服挂上警棍,拧眉瞪眼撇着嘴,叉开腿往警察所门口一站,有如一尊怒目金刚。过往的贼人见了这位,心里边没有不哆嗦的,作案之前都得掂量掂量,过不过得了杜大彪这一关。

  火神庙警察所还有一位五十多岁的,外号叫“老油条”,往好了说是老成沉稳,其实是个蔫坏损,瘦小枯干跟个大虾米似的,尖嘴猴腮俩眼珠乱转,老话讲这叫腮帮子没肉——占便宜没够,无利不起早,专找带缝的蛋,虽说穿了官衣,胆子却很小,偶尔遇见打架斗殴动刀子的,看热闹的还没跑他先躲了。

  到了路边说野书的口中,这几位可了不得,杜大彪是火神爷驾前站殿的神将,张炽、李灿名字里都有个“火”字,乃是火神爷身边的两个火童子,就连老油条都成了看管火神庙的老君,专给火神爷的神灯中添油,火神庙警察所整个一窝子天兵天将!

  虽是说书的信口胡诌,架不住老百姓爱听这套,有鼻子有眼、有名有姓,说的痛快听的过瘾,谁理会是真是假,也没人想得到这几位巡街站岗风吹日晒雨淋的狼狈。

  书要简言,刘横顺在火神庙警察所当班,正寻思明天一早如何去斗南路虫,苦于没个对应之策,不知不觉到了二更天,忽然从门口跑进来一个人,看岁数也不大,长得獐头鼠目、瘦小枯干,全身上下没二两肉,掐巴掐巴不够一碟子、捏巴捏巴不够一小碗。即便穿一双厚底鞋,踮起脚尖也能走到桌子底下去。蓝瓦瓦的一张小脸,斗鸡眉小圆眼儿,尖嘴嘬腮,探头探脑,活脱是只成了精的耗子。书中代言,此人没大号,天津卫人称“孙小臭儿”,是个扒坟盗墓吃臭的。孙小臭儿进得门来,直奔刘横顺,嬉皮笑脸一脸的谄媚,双手虚扣端在胸前,说话声又尖又细,如同踩了鸡脖子:“刘爷,我给您献宝来了!”

  5.

  孙小臭儿没爹没娘,从小在荒坟破庙中长起来的,十来岁那年跟一个老贼学能耐,不是正经行当的手艺——刨坟掘墓偷死人。干这一行有发财的,这师徒俩却没那个命,当师父的有大烟瘾,荒坟野地掏死人的陪葬,都是穷人的坟包子,无非是一身装裹半只荆钗,那能换几个钱,还不够抽大烟的。偶尔掏出值钱的东西,赶上一两件银首饰,师父就带孙小臭儿去烟馆,一老一小往烟榻上一躺,师父抱上烟枪抽大烟,让他在旁边伺候。架不住成天闻烟味儿,他的瘾头也上来了,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孙小臭儿端上烟枪把福寿膏这么一抽,喷云吐雾赛过升天。抽大烟是个无底洞,有多少钱也不够往里头扔的,顺着烟儿就没了。何况孙小臭儿和他师父都是穷鬼,十天半个月开不了一回张,一旦烟瘾发作,也只能干忍,鼻涕哈喇子齐流,全身打哆嗦,手脚发软,连坟包子都刨不动,所以经常喝西北风。他师父烟瘾太大,一来二去把身子抽坏了,只剩下一副干瘪的腔子,里边全糟了,过了没几年,俩腿儿一蹬上了西天。

  孙小臭儿瞧瞧师父皮包骨头的尸身,蜷在一起比条死狗大不了多少,要多惨有多惨。他可不想这么死,找了个刨过的坟坑埋了师父,一咬牙一跺脚从卖野药的金麻子手上赊了一包打胎药。这个药俗称“铁刷子”,光听名字就知道药性有多烈,打鬼胎用半包足够,戒大烟得来一整包,吃下去狂泄不止,能把肠子头儿拉出来,据说可以刷去五脏六腑中的烟毒,用这个法子戒烟,等于死上一次,扛过去就好了,扛不过去搭上一条命。合该这小子命大,经过一番死去活来,在阎王殿门口转了三圈,居然让他戒掉了这口大烟,但是整个人缩了形、脱了相,变成了如今的样子。

  大烟是戒了,想活命还得吃饭,孙小臭儿又不会干别的,仍以盗墓吃臭为生,当初他拜在师父门下,为了得这路手艺,两只手都浸过“铁水”。倒不是真铁水,只是说浸过了“铁水”便十指如铁,真要是铁水,手一下去就没了。在他们这个行当中,所谓的“铁水”是一种药水,放在瓦罐中煮得滚沸,沾上皮肉如同万蚁钻心,不过将手掌浸得久了,扒坟抠棺比铁钩子还好使,孙小臭儿贱命一条百无禁忌,凭他一双手爪子,一个人干起了老本行,到夜里翻尸倒骨、开肠破肚,什么坟他都挖,有什么是什么,从不挑肥拣瘦,掏出来的东西够换一口窝头就行,很多时候睡在棺材中。这小子人不是人、鬼不是鬼,从头到脚带了一身的尸臭,顶风传出好几里,谁见了谁躲,怕沾上他的晦气。今天他一脸神秘,来到火神庙警察所给刘横顺献宝,不知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刘横顺认得来人是孙小臭儿,眉毛当时就竖起来了,一个挖坟吃臭的献什么宝?如果是在老坟中掏出了东西,岂不是送上门来让我抓他?没想到孙小臭儿来至灯下,把双手分开一半,将一只白蟋蟀捧在刘横顺面前。刘横顺不看则可,一看之下吃了一惊,真以为看错了,揉了揉眼再瞧,但见此虫全身皆白,从须到尾连大牙也是白的,半点杂色没有,冰雕玉琢的相仿,个头儿也不小,不是竖长是横宽,说斗虫的行话这叫“阔”,老话讲“长不斗阔”,此乃上品中的上品。再瞧这颜色,按《虫谱》记载,虫分“赤、黄、褐、青、白”五色,前四种以黑色为底,挂褐或挂青,越往后越厉害,挂青的已经可以说是虫王了,挂白的上百年也难得一见,何况通体皆白?

  孙小臭儿见刘横顺看入了迷,又将双掌往前递了递:“刘爷,您是行家,把合把合这只宝虫怎么样?”

  刘横顺心说“人是贼人,虫可是好虫”,虽说虫不过价,但是真看不上孙小臭儿,不想占他便宜,就问孙小臭儿的宝虫卖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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