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按照说书的习惯,刘横顺是这部书的“书胆”,书胆必须“开脸儿”,咱先说说他长什么样,按老话讲那是“从头到脚一百八十分的人才”。先说身量,平顶身高一米八五往上,高人一头、乍人一臂,在派出所当差穿制服、扎腰带、绑裹腿,又板又直、顶天立地;再往脸上看,黄白镜子、海下无髯,剑眉凤目,一派英武之气。以前说武将都是环眼、豹眼,可不能一概论之,一千个人一千个长相、一万个人一万个模样,刘横顺就不一样,一双眼又细又长,按过去的话说这叫“丹凤眼”,关二爷同款,而且他身量高、总低着头看人,看谁都跟瞧不起似的;额下一道通关鼻梁、四字方海口,眼角眉梢一团的正气、身前身后百步的威风。往街上一站,真好似鹤立鸡群,别说大姑娘、小媳妇儿,连老爷们儿都爱多看两眼。
天津卫老百姓都知道刘横顺是火神庙派所儿的所长,当地人说话简洁利索嘎嘣脆,为了说得顺口说得快,把很多词中间的字给省掉了,这就是所谓的“吃字儿”,比如“蹬鼻子上脸”,说成“蹬鼻上脸”,百货大楼说成“百大楼”,派出所说成“派所儿”,这是说习惯了,实际上以前叫火神庙保甲所,入了民国改称警察所,简称警所,就相当于后来的派出所,隶属于天津五河八乡巡警总局下边的一个分局。那个年代兵荒马乱,地方上的警力部署至关重要,巡警队、巡河队、保安队的警察加在一起足有五千多人。当时出城不远的白庙、土城一带还有土匪作乱,都是村子里穷怕了的亡命之徒,心黑手狠还有枪,拦路劫道、绑架勒索无恶不作。当时天津城的警察,不仅要维护治安、弹压地面儿,还得时不时出去“剿匪”。刘横顺因为剿匪有功,当上了火神庙警察所的巡官,不过权力不大,薪俸也不多,手底下有这么俩仨人。当时天津城规模比以前大了好几倍,三岔河口边上的鞭炮作坊全部迁往西郊,仅留下“火神庙”这个地名,久而久之成为了脚行苦力的容身之所。
位于三岔河口的火神庙警察所,正好在河口以北,辖区内的住户大多是下苦出力的穷人,指着身子当地种,日挣日吃,家无隔宿之粮。不比钱多粮广的地界,江海不宁、乱匪成群、逢山有盗、遇岭藏贼,穷地方一般出不了大案子,谁家也没有值钱的东西,普遍家徒四壁,除了床板就是破桌子烂板凳,连件囫囵摆设也没有,耗子都不来这样的人家,没地方下嘴,偷能偷得出什么?抢能抢得来什么?所以火神庙一带的巡警无事可做,上班来下班走,成天混吃等死,没什么大作为,转句文言,都是盐罐子里的王八——闲员。可天津卫的老少爷们儿提起刘横顺,真是没有不挑大拇指的,要说能耐大,九河下梢藏龙卧虎,什么能人没有?民间说刘横顺是火神爷下界,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因为此人在火神庙村土生土长,祖辈儿也是擀炮仗的,打小在硝石堆里长起来,喘气儿都是火药味儿。小时候找算命的先生瞧过,说刘横顺身上的火气比别人旺,从头到肩六把真火,妖魔邪祟不敢近前,可谓百邪不侵。
二一个因为刘横顺身上有把式,他也没出去投名师访高友,是火神庙村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把式,爷传爹、爹传儿,无外乎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打拳踢腿、弓刀石马步箭。功夫到了家,石头也开花,从小到大每日练把式成了习惯。他们老刘家还有一手绝的,擅使一门兵器叫“金瓜流星”。流星是十八般兵刃之一,链子头上一个小孩拳头大小的金瓜,可远可近、可攻可守,扔出去一条线,甩起来一大片,一旦抖开了、抡圆了,打到谁身上也受不了。
三一个,此人性如烈火、嫉恶如仇,一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吃顺不吃戗,刀架在脖子上也不服软,是个点火就着的火暴脾气。
当然了,老时年间传下来的说法,或许有牵强附会愣给刘横顺脸上贴金的成分,不过放在说书先生口中,这几样也不够出奇,往往三言五语就给带过去了,信着他们说,刘横顺这个外号大有来头。相传刘横顺从娘胎落草之时,横生倒长出不了世,眼看母子二人性命不保只在旦夕之间,当爹的急得抓耳挠腮、束手无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形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此时来了一位老道,此人姓崔名道成,平日里在南门口摆摊儿算卦,乃天津卫四大奇人之一的崔老道,传说他降妖捉怪、遣将召神无所不能,实有呼风唤雨的本领,平日里却仅以卖卦为生,正所谓“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崔老道进得火神庙,见火神爷泥像脚下的风火轮年深日久失了光彩,从怀中掏出一个黄布包,里边是一对浑浊无光的珠子。他将珠子碾碎和朱砂调匀,拿毛笔蘸饱了,往风火轮上描绘,笔走龙蛇、上下飞舞,直画得这对风火轮红中透亮、熠熠生辉,这才点了点头转身离去。与此同时,那边的刘横顺也落了地,只因这孩子在娘肚子里横生倒长,故此得名横顺。后来有人告诉刘横顺他爹,当天看见一个老道进了火神庙,给火神爷的风火轮上挂了火,刘横顺才降生,脚踩风火轮下界的岂是凡人?
当爹的以为这是恭维话,听完了心里高兴,可也没当真,殊不知崔老道画风火轮的这对珠子非同小可,乃是关外深山老林中的蟒宝,把它埋在腿肚子里,可以日行一千夜行八百。至于崔老道为什么用此宝度刘横顺出世,后文书自有交代,且按下不提,只说刘横顺长大之后果然脚力惊人、没人跑得过他,天生一双飞毛腿,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当然了,这只是迷信的说法之一。此外还有一说,刘横顺这双腿快得惊人,皆因此人天赋异禀,别人一条腿里只有一根大筋,他却长了两根,经常拧成一个筋疙瘩,一天不跑上几十里,这个疙瘩就抻不开,久而久之筋疙瘩舒展开了,脚力也练出来了。
刘横顺这么大的能耐,偏偏生不逢时,如果说早生几十年,那时候还有皇上,凭他这一双快腿,当一个金头御马快,定能光宗耀祖、显赫门庭;晚生几十年也行,参加个奥运会什么的,为国争光捧几块金牌,偏赶上天下大乱的年头,顶多在天津城做一个捕盗追贼的警察。
3.
刘横顺不仅当上了火神庙警察所的巡官,同时也在天津城缉拿队当差,搁现在的话讲叫身兼两职,没事儿的时候,就在警察所当巡官维持地方上的治安,一旦有了案子,他得随时听候调遣。前清的衙门口下设三班六房,头一班称为快班,其中又分为马快和步快,马快行文传票、步快捕盗拿贼,缉拿队等同于步快班。为了抓差办案方便,平时均穿便装。当年天津城的缉拿队直接由巡警总局提调,不是眼明手快、腿脚利索的好手,吃不了这碗饭。您别瞧同在缉拿队办案,待遇却不一样,把名册拿出来一看,上面的人名有红字有黑字,虽然皆为在册人员,但是红名的按月拿薪俸,吃的这叫财政饭;黑名的没人给钱,破了案子抓了贼才有一份犒赏,近似于如今的临时工,还是计件挣钱那种。别看从不按月开饷,却都挤破了脑袋往里钻,为什么呢?只要有了缉拿队这个身份头衔,小老百姓谁也惹不起你,尽可以出去贪赃枉法、吃拿卡要、到处讹钱,那也足够养家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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